婚前购买基金离婚怎么分?婚前购买的汽车离婚了

jijinwang
王力宏同学婚前购买1亿元基金,结婚之后市场大涨,基金盈利1亿元; 请问这部分盈利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李靓蕾是否享有部分基金投资盈利? 蹭一个热度,这个问题我也没有答案! 有没有懂得同学可以说一说……

一:婚前购买的基金款离婚怎么判

  比如,父母如何出资为子女买房?房产证是否加对方的名字,如果加?婚前贷款未还完,婚后继续还的按接房,各自的权益如何?婚后以转让婚前的房产的转让款作为首付再购房应注意什么?婚前财产怎样处理才能保障仍然归准新人个人所有?准新人的公司股权红利部分应如何处理和分配?准新人是否有可能在婚后将收购其它公司股权或增资?准新人是否还准备投资新的公司、企业?准新人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的租金怎样才能为其个人所有?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婚前购买的基金

法律分析:婚前买的基金婚后赎回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婚前购买的汽车离婚了

问:王某(男)与赵某(女)经人介绍认识恋爱,婚前王某的父母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将15万转至王某名下,用于购买小汽车。王某在父母的陪同下到4S店全款购买了小轿车一辆,并办理了相关购买手续。随后,王某与赵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该车辆登记到了王某名下。后双方因感情破裂闹起了离婚。赵某认为车辆系二人共同生活期间王某父母对二人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因此要求对车辆进行作价分割。登记在王某名下的车辆,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吗?

答:该车辆是王某父母在婚前为其出资所买,应属于王某的婚前个人财产,归王某所有。

首先,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与不仅要有赠与的行为,还需要有赠与的意思表示。本案中,王某父母为儿子结婚而出钱购车,供婚后使用,并没有将所购车辆赠与给赵某的意思表示,赵某也没有相关证据证实涉案车辆是王某父母赠与的事实,该车辆的出资应当认定为王某父母对自己儿子王某的个人赠与。

其次,车辆属于准不动产,作为特殊的动产,其并不是以登记作为取得所有权的要件,而是以购买取得所有权。购买车辆取得所有权后,可因所有权人的处置行为而发生相应物权的变动。本案车辆系王某和赵某结婚登记之前购买的,购车款由王某父母转账至王某支付宝账户,并由王某到汽车销售公司支付购车款,从而取得该涉案车辆的所有权。虽婚后才将车辆登记在了王某名下,但王某父母也并没有将车赠与给赵某的意思表示,更没有其他处置的行为,不能因此而改变王某父母出资给王某购买车辆的事实,其性质还是属于王某的婚前财产。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五项“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是对前述四项的补充,本案该车所有权归属的认定应适用该项的规定,王某与赵某产生争议的车辆虽婚后才登记,但实为王某父母对王某的赠与。

因此,小轿车在性质上属于王某所有,应当属于王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四:婚前买的基金理财离婚能分割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参照上述规定的立法精神,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已正常消耗的,一方不得主张另一方予以补偿或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