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维修基金明细 维修基金使用明细公示

jijinwang
购房者到开发商那里交了维修资金,可是,“天府市民云”显示还需要缴纳2776.6元!青白江区购房者质疑:金科博翠天辰,我交的维修资金去哪里了?!(已回复)
6月27日,青白江区购房者向有关部门投诉称:
2021年2月23日,我去办理金科博翠天辰维修资金,开发商说,可以由他们转交。现在过了一年半了,“天府市民云”上面却显示:还需要缴纳2776.6元!问开发商,他们居然表示不知道钱在哪里!?
试想,一户都是2776元,小区总共起码超过1千多万!这个钱开发商没有拿出来交给有关部门,是去哪里了,多次反馈,总是一样的回复敷衍了事,这个是刻意包庇还是无法管理,如果不行的话,怎么才能退这个钱(重新交)?
7月4日下午,青白江区住建局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195号令)规定,新建住宅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在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交存。区房产保障中心已向开发建设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整改通知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按时将维修资金交存至成都市维修资金专户。
后续,区房产保障中心将持续跟进该项目维修资金交存事宜,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交存维修资金。
●笔者的话●
维修资金是购房者的专属款项,根据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挪用。那么,为什么开发商就这样轻易的把维修资金挪作他用,而有关部门却没有看见呢?

一:维修基金使用明细

电梯频故障引业主担忧

福州市世欧王庄小区A区6号楼的业主称,6号楼其中一部电梯长时间停运,造成业主们出行不便。

业主陈先生说,其中一部消防梯,在三个月之内,就发生了两次故障。而对于电梯的故障原因,小区的其他业主表示质疑。

物业:曳引钢丝绳使用磨损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电梯的钢丝绳分为三种,一月份裁剪的钢丝绳是补偿钢丝绳,而这一次出故障的是曳引钢丝绳,而曳引钢丝绳是由于磨损才产生了断骨的情况。

为了验证物业方说的是否属实,调解小组跟随电梯维保的工作人员实地查看。

经检查,电梯的曳引钢丝绳的确存在故障。既然故障已经查明,那为什么电梯不进行维修呢?业主陈先生说,物业方以无法垫付资金为由,拒绝维修电梯。对此,物业方是这么解释的。

物业主任 李经理

我们是依据与业主签订的物业合同,来履行相关业务。电梯如果正常保险范围内该维修的维修,但出现重大维修,且已过质保期的,要启用紧急公共维修资金。

电梯原厂家已对6号楼电梯开出了维修报告,即在程序上,已经可以通过紧急程序启动公共维修资金。但对于申报紧急维修资金的资格,业主与物业双方有着不一样的说法。

业主质疑:电梯故障报告能否成为维修凭据

业主对电梯公司开出的电梯故障报告,是否已经足够成为动用公共维修资金的书面凭据,存在质疑。对此,福州市房管局维修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只要电梯厂家认定就可以。

物业方称,根据《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已征集到5位业主签字,是符合程序启动的规则。但是其他业主们认为这样的程序不合理。

业主

物业公布出来的签字业主,相关信息都没有,我们质疑其真实性。

经沟通,物业方给调解小组出示了5位签字业主的部分信息。

业主:希望物业垫付维修金

调解小组查看了5位业主的身份信息,他们的确是该小区6号楼的业主,业主们的顾虑消除了,但同时提出,希望物业方能先对电梯进行维修,并且垫付维修费,关于结算的问题,等后续再进行协商,物业方表示无能为力。

调解小组查看了福州市住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现,维修资金是在工程竣工验收且公示期满后,才会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划转维修资金。

福州市房管局维修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电梯故障较紧急,在没有拿到维修资金之前,电梯维修的费用由物业先行垫付。如物业无法垫付,需业主自行筹款,等维修资金下拨后,归还业主。

物业:由于疫情原因 电梯配件无法从厂家发货

此外,物业方说,电梯迟迟没有进行维修还有另一个原因。因疫情原因,电梯配件无法从厂家发货。

对于物业方的说法,业主们表示不接受。

业主们情绪激动,调解员老许对其进行劝导。

业主:希望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透明化

经沟通,业主们表示理解,他们也坦言,其实他们对剩余的公共维修资金到底有多少,心里没个数,所以加深了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因此业主代表提出想要物业配合查询公共维修资金使用明细,物业方面针对这一点表示了同意。

调解


二:个人维修基金查询明细

由于基金公司的交易数据不能实时传送,基金申购、赎回等交易明细,需要在T+2日以后方可查询(T为交易当天)。对于认购交易的基金,需要待该基金发行期满以后,才能查询。

三:维修基金使用明细公示

我们这里的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需要公示,业委会签字,超过2/3业主签字。

四:维修基金动用明细公示

法律分析:物业使用维修基金,是需要经过业主大会,2/3以上业主同意并签字才可申请维修基金,但是前提是业主买房时候已在当地维修基金管理部门缴纳维修基金的情况下才可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