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协会和 *** ,基金归 *** 还是银监会

jijinwang
【皮海洲:基金**基民不** 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召开的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就加快推进基金业高质量发展问题发表讲话。其中,易会满主席提到,要从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高度切实解决“基金**、基民不**”等问题。易会满表示,基金**、基民不**的问题时有发生,这其中固然有投资者自身的因素,但也有行业自身发展观和经营观的问题,反映的是规模情结浓厚,重营销轻持续服务;有的代理销售机构和从业人员背离客户利益,诱导“赎旧买新”。为此,易会满希望广大基金机构自觉坚持客户利益至上,敬畏投资者,在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的同时实现公司的成长壮大。https://app.dahecube.com/nweb/news/20210902/106699nefc9f8bf9c6.htm

一:基金业协会和证监会的区别

1、在2015年未调整之前基金隶属于中国证券业协会。 2、调整之后,将基金划分出来了,现在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基金业协会属于证监会吗

基金业协会是证监会的会管单位,接受证监会的业务指导。
证监会把一些原来的行政权力下放给协会了,比如私募、公募基金公司的备案都放在基金业协会。
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其中以国泰君安证券的托管业务做的最好

三:基金备案是证监会还是基金业协会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就5月1日正式施行的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进行解读

据了解,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务院出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常必要。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行政法规。

《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后,将有助于江苏省在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的同时,及早查处违法行为,提升行政处置效能,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尽其责、通力协作的非法集资综合治理格局,对江苏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打早打小、对守住群众“钱袋子”具有重要意义。

新闻通气会上

相关负责人就大家关心的

热点话题进行了解答

首先是广大群众最关心的是遭遇了“非法集资”后,钱还能清退吗?

在遭遇非法集资的情况下,通常个人损失都是比较大,我们非常同情,也很理解群众的最朴素的想法,就是退钱,这也是大家共同关心的。

《条例》坚持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明确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资金;

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

为尽可能多的向集资参与人清退资金,《条例》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不能同时履行所承担的清退集资资金和缴纳罚款义务时,先清退集资资金。但是,能否清退取决于集资款还剩多少,如果非法集资人挥霍浪费的多,乱投资损失的多,集资款所剩无几,非法集资人的资产也卖不了几个钱,集资参与人肯定拿不回多少钱。从这几年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清退情况看,能退百分之二三十就很不错了。所以,关键还在于不要参与非法集资。

《条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希望大家在投资理财之前还是要擦亮眼睛,先认真研判其是否是非法集资。

同时有网友关心,他们遭遇“非法集资”是很难辨别的,能不能梳理一下,“非法集资”主要有哪几种类型?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列举了非法集资的五种类型:

(一)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二)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三)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江苏省自2018年起组织开展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三年攻坚战,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省新立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主要指标在2019年全面回落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同比大幅下降态势,下降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亿元以上或千人以上案件不仅案件数大幅减少,案均金额、人数也在逐年下降,降幅超过50%。

相关负责人给出了三点提醒:

第一、在投资理财前要查看中介机构有没有金融资质。即,看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没有获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许可、批准或备案的金融业务资质,仔细核对有关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与其声称的“金融业务资质”是否相符,不要轻信推销人员的口头承诺。

第二、组织、协助、参与非法集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如因此集访闹访而扰乱社会秩序的,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如发现非法集资线索,请及时向各级处非办或公安机关举报。举报渠道:电话拨打“12345”,或者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搜索“非法金融举报”进行举报,也可以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点击“一号答”“我要咨询”中的“金融举报”进行举报。如果涉嫌犯罪的,可以直接拨打“110”或到公安局进行报案。


四:基金归证监会还是银监会

我们的生活环境总是在不断变化的环境当中,历史是朝着不断前进的方向发展,我们的科技生活以及经济水平也在不断地往前提升。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国家的一个良好的政策,那么国家对于一些公司以及金融领域的管控,对于国家的总体层次的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对于这一方面,很多人都不清楚,不了解。对于喜欢投资或者理财的人来说,对于这样的问题是不得不了解,对于一个国家政策的一个把控以及经济的走向,都有着一个很好的了解,那对于自己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以及相近的理财基金的话,都有一个很好的判断,所以说了解各方面的知识,只能说是有益无害的。
我们获得或少有些人会购买相应的基金,但是对于基金的知识相应的了解以及形成系统,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具备,在基金领域许许多多的问题,我们很多人都不知道。来基金是不是由银监会进行相关监管的这一问题,很多人都不知道答案。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基金发起设立之后,都要进入银行,进行相应的托管资金,所以就必须在银行进行相应的备案,自然也就会受到银监会的监督,并且必须要说的一点的就是,一般信托是合法受银监会监督的,并且基金里面招募的相应的基金也会受到相应的监督,但是目前的监管系统还是比较混乱的,相信在于未来我们的体系将会越来越完善,越来越清晰。
可以说对于了解各种各样的基金知识,对于我们购买基金女杰,对于国家政策的一个方向的把控,都是非常有重要作用的,你自己接近的盈利手段,我们可以通过掌控各方面的信息做出准确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