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组织 炒股(102个传销组织名单)

jijinwang
中国人智力本来就高,通过各种电信诈骗,传销,炒房,炒股的高强度的培训下,个个都是投资精英,哪哪都不好骗了,人民币一国际化不用内卷了,大家冲出国门走向世界,在航母核弹的保护伞下,我们尽情的挣全世界的钱,同志们机会就在眼前了这就是百年未有的大变局。


而伴随微信普及和微商兴起,众多传销组织似乎也看到了这一平台聚集的“私域流量”价值,纷纷披上微商马甲。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经济信息管理系教授程絮森分析,微信平台准入门槛不高,操作技术难度也不大,容易上手,而且微信社交属性强、传播速度快、获客成本低,远远优于传统电商,这些都很好地满足了传销需求。


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副教授宋学宝的印象里,微商自2013年兴起,到2016年发展最为迅猛,从2018年前后开始衰落。“传销绝对不是微商的唯一出路,但微商的没落是不可避免的,现在微商正在分化过程中。”宋学宝说。


最终,一部分微商将继续留在微信平台维持用户关系,部分微商转移到直播平台卖货,还有一部分变相为传销。


武长海指出,传销是把实际商品销售搞成了金融活动,最终只有资金流动,而没有商品流动,这是传销的本质。根据现有立法,固然可以关注传销是否具有“交入门费”“拉人头”和“组成层级团队计酬”这些外在特征,但不能简单判断“3层组织为传销,少于3层就不是传销”,否则,只会使形式上规避传销特征、但行传销之实的组织逍遥法外。


目前,针对“传销”的立法仍是2005年出台的《禁止传销条例》。但与过去相比,现在的传销形式可谓“五花八门”。武长海总结,当下传销倾向与时髦概念相结合,国家鼓励发展什么,传销组织就把什么拿来嫁接到自己身上,从区块链、大数据,到当下火热的元宇宙,莫不如此。


“搞传销就像吸鸦片,那群人永远不会消失,一些形式被严打,他们就想办法找其他模式。相比而言,传统立法显然已经有些落后了。要彻底打击传销,就要从根本上完善立法,对传销标准进行细化或补充。”武长海说。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刘玲、宋思文、廖敏珊均为化名。实习生张文妮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