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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jinwang

1、80万超过了存款保险保障范围,存在一家银行安全吗,有没有必要分两家银行存?

如果储户是一个极端风险厌恶型的理财风格,那么假如有80万,在存款保险保障制度体系下,分开两家银行去存,那可以做到自己万无一失的放心。如果不是那么样的保守,那么样的怕风险,其实放在一家银行存可以的,没有太大问题的。


现在从11月28日起,我国启用了存款保险标识,大家存钱前,可以仔细分辨金融机构,是否有此类标识,有的,那么说明是兼管部门合法存款机构,受到存款保险保障制度的庇护。

1.看看不久前公布的包商银行破产案件。最终包商银行所有的剩余事务全部由徽商银行进行接管,但是在接管之前,包商银行的存款人的处理事宜,已经全部结束了。国家给予全额兑付,央行、银保监会决定由存款保险基金和央行提供资金,先行对个人存款和绝大多数机构债权予以全额保障。同时对于包商银行的对外大额债权,也提供了平均90%的保障。

2.再往前看海南发展银行和一家农信社的处置事宜,其实这两家不叫破产,因为到至今为止,没有完成法院宣布破产的事宜。但是对于存款人也是先行给予全额兑付。也就是说存款人从来还没有失去存款的安全性,存款在我国是安全的。


3.在一定程度上,存款保险保障制度是保护存款人的最后一道屏障。因为我国的银行牌照是稀缺的,在之前如果银行出事之后,监管部门会及时出手进行干涉,之后可能进行重组,更换大股东增资扩股,或者进行一定的资本运作,在之后新进来的银行股东团队,将会处置承接原有的事务。此时存款是得到全额兑付的。

4.只有达到包商银行这种风险已经无法妥善处置,需要破产的,那么前面的业务也都已经被接管,所以在包商银行破产之前,存款已经安全的进行了转移,大部分都转移到了新成立的蒙商银行。在此情况下,何有风险而言呢。

5.其实针对80万,分别存入两家银行,也不用如此操作。可以使用两个人的账户,存入在一家银行即可。因为我们的存款保障制度是按照自然人进行识别。也就是说计算某一自然人名下所有存款和利息合并在50万之内进行全额保障。那么存款人可以同家属分成两个自然人账户,分别存入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或者其他类型的存款都可以。每一方的所有账户总额不要超过50万即可。

另外对于我国的很多银行其实规模是非常巨大的,破产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很多人存放着数百万的存款。真正只有那些规模非常小的银行,才会出现极端事件,所以也不用过于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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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如果你考虑正常情况,分成两家银行大存可不必;如果你担心的是极端情况,那分成两家银行存,也是可以的。

分析:

1、一般情况下银行经营是非常安全的,基本上不太会出现需要动用存款保险来保障储户资金安全的情况,即使出现了,储户的资金也可以得到保障。《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以来,真正发生动用存款保险来保障储户资金安全的,目前只有包商银行一例,而全国共有超过4000家商业银行,5年多时间,才出了包商银行1例。包商银行的储户众多,个人客户 466.77 万户、企业及同业机构客户 6.36 万户,不可能全部都是50万以下的吧,人民银行的公告中称“先行对个人存款和绝大多数机构债权予以全额保障”,包商银行全部个人储户的存款都得到了保障,无论是50万以下还是以上,可见银行风险其实是不大的。

2、金额大小会影响存款的利率高低。在银行存款,我们不仅要关注安全性,还要关注收益率,以招商银行在售的12月期大额存单为例,同等期限下,30万的大额存单利率3.04%,20万起的大额存单利率3%,金额大的利率更高。还有某些银行推出的50万起步的大额存单,大金额的利率优势更加明显。

3、当然,如果你是非常在意安全性,甚至考虑到了极端情况,即《存款保险条例》中的50万,那么你分成两家银行来存,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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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条例明文规定,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不超过50万会受到全额偿付,80万确实超过了限额。为了存款的绝对安全,我们确实有必要考虑是否将80万存在一家银行。不是说狼来了,如果反向思考,假如所有银行永远都不会倒闭破产,那请问颁布实施存款保险条例还有何意义呢?具体原因不便多说,大家思考。书归正传,如何保证80万存款的安全,有两条建议:

第一,如果是存在同一家银行同一个人名下,建议存入大型银行。说通俗一点,大型银行包括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以及头部城商行和农商行,由于它们资产实力雄厚,盈利能力强,内部治理较为完善,风控水平较高,最终形成较高的抗风险能力,要想破产倒闭都很不容易。比如国有银行中,农行总资产2017年末为88.73万亿,年度利润高达9092亿,不仅上榜世界500强,还被列入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属于大而不能倒的银行。同样,头部城商行和农商行综合抗风险能力也不能小觑,比如重庆农商行,2018年6月总资产达到6300亿,实现利润超过90亿。因此,这类大型银行一般不会发生重大风险,即使出现局部的风险,也完全可以动用系统资源予以化解。只要银行不走到倒闭破产这一步,不论金额大小都会得到保证。


第二,如果选择了小银行,至少分成两笔存入,且应该存在不同家庭成员名下,可以选择一家银行存入,也可以选择两家银行存入。要问为什么?还是因为银行抗风险能力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存款保护措施。目前,我国的小银行还有很多,至少不低于4000家。最新数据显示,至2018年末共有城商行134家,民营银行17家,农商行1427家,农村信用社812家,村镇银行161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45家。在这些小银行中,并非都是资产实力雄厚,盈利能力强。以民营银行为例,据2017年17家民营银行业绩,总资产最大为微众银行817亿,年利润仅14.48亿。17家民营银行中,能够实现盈利的只有10家,其他7家还处于亏损状态。其他的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由于资产实力不足,盈利能力较弱,区域限制,客户基础薄弱,管理水平有限等因素,它们的综合抗风险能力肯定不能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相提并论。


风险本来就是指一种可能性,不一定就会发生,也没人知道什么时候发生,但当一旦发生,可能令我们措手不及。实际上,在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中,内部是有风险等级打分评级的,通过定性和定量指标给所有银行打分评级,从而确定各家银行风险等级。这套体系早于2004年2月就颁布实施了,共有5个等级,这就是<股份制银行风险评级体系>。一年一评,但评级结果是否向公众公布,这得监管部门说了算。存款保险条例实际上为银行和客户制定了游戏规则,只有懂规则,善用规则,你才不会被淘汰出局。

2、在农村里,女儿结婚的彩礼钱一般怎么处理,是给女儿还是父母自己留着?

我们这里多半是自己添些送给女儿。不过这些钱是女儿名下,不是婆婆家的共同财产。

我只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当年出嫁收6万彩礼一分没用如数给了大女儿,另外陆续给了她们16万。小女出嫁,收了10万彩礼,同样分文未动交给了小女,另外给小女的初婚资助也是同样标准16万。两个女婿都是女儿们自己谈的,我们从不干涉她们的自由,只提供商讨建议,以后的婚姻小家庭靠她们自己去努力经营。假如我有儿子,也一定是彩礼钱如数交给女儿女婿,另外给资助她们二十万内资金以利新婚家庭的起步。如果儿子先婚,也会在留足女儿陪嫁情形下全力以赴帮儿子。作为一位养育女儿的父亲我来说,彩礼是必须要有的,而且是女婿家父子亲自上门商谈,本着一切有利于孩子们的新婚小家庭顺利圆满建立的原则进行商讨,否则一切免谈,作为女方家长我们只需要最起码的尊重。彩礼作为一张尊重女方父母的名片必须要有,但就算亲家方家产千万有高额的彩礼我也会分文不留交给孩子们。不挷架任何一方一切以商讨沟通的方式产生的彩礼都应该尊重!

彩礼钱是女儿结婚必不可少的,尤其在农村那可是一笔“巨额”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彩礼钱直接关系着一个家庭的“稳定”和未来。因此我们这的农村,彩礼钱会因家庭经济、生活等状况采取不同方式来处理:

纯女户家庭。在农村还真有不少只生了女儿的人家。一般都是为其中一个女儿招个上门女婿。被招进来的这个女婿已完全是一个儿子了。为了消除“女婿”的戒心和顾虑,这些家庭的父母都会将“家掌柜”交给女婿。那么其他出嫁的女儿彩礼钱就由这个女婿来掌管。


非纯女户家庭。农村的彩礼钱,本身就有“跟风”、“面子”等因素的存在。如果是一儿一女的家庭,女儿要的彩礼钱和儿子给出的彩礼钱一般都是“对等的”,有时男方还要多拿出两三万来,还有婚嫁花费。女儿的彩礼钱那还有“库存”,也就没有谁管理的问题存在。

对于有两个女儿只有一个儿子的家庭,这个彩礼钱可要谨慎处理了。不是基本上还有多出了一个女儿的彩礼吗,那可要同儿子明算账,除过开销及还债之外,一般都是自己留一两万养老钱,其余的全交给儿子,不然儿媳妇会不同意的。有的儿媳妇还盯着老人留下的那一两万呢!

在农村彩礼钱愈来愈高,这毕竟是纯民间行为,彩礼起步价仍在18万以上。彩礼是改变了一些农村家庭的经济现状,但也会引发了家庭的矛盾。女儿可没有享用彩礼钱的习俗和代先权,就是出嫁时陪现金两万还不是男方出彩礼钱。娘家人给自己充个面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