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工伤基金?

jijinwang
【受工伤后,需要买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怎么办?】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身体机能受损,需要借助诸如轮椅、拐杖、假肢等这些辅助器具完成日常活动。那么,辅助器具的购买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报销 吗?
答:目录范围内的,可以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配置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可见,劳动者受工伤后,所需要的辅助器具是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那么,劳动者配置哪些辅助器具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呢?2012年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这一目录范围内的辅助器具,才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工伤职工需要申请配置辅助器具时,应由其本人或近亲属、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后,确定工伤职工应配置的辅助器具及标准,予以配置。准许配置的辅助器具的,其安装、维修、训练等费用,都可以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目前,我国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目录》中,规定的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辅助器具共60种。

一:怎么申请工伤基金赔偿

申请工伤保险赔偿的步骤: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医疗费单据等材料;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赔偿的申请;最后由社保经办机构予以审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给工伤职工其应得的赔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个人怎么申请工伤


三:怎样申请工伤基金先行支付

南都讯

2022年3月26日,司法部官网发布了3篇律师工作指导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为行政诉讼案例,劳动者向社会保险基金中心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遭到拒绝,遂引发了行政诉讼。承办律师在没有先行支付先例的情况下,认真分析了社会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后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社会保险基金中心被判支付工伤保险待遇5万余元。

员工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遭拒绝

2011年11月,江某到安徽省安庆市某商贸公司从事低温奶业务员工作,商贸公司未为江某参加职工工伤保险并未缴纳工伤保险费。2014年3月18日10时20分,江某前往市区超市送货途中,与货车发生碰撞致伤,后经交警认定:江某对该交通事故不负责任。

2015年6月24日,经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书认定,江某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并被认定为工伤。此外,江某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为伤残九级。

2017年1月5日,经安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裁决,商贸公司应当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2300元、护理费12116.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7030.06元、伤残鉴定费28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545.09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370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9510元;裁决确认江某与商贸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解除劳动关系。该裁决于2017年2月6日生效。

2017年2月7日,江某就上述裁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江某未能提供商贸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法院依法调查也未查找到商贸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17年8月22日,执行法院向江某下达了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次执行。

2017年9月22日,江某向安庆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递交申请请求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不过,该中心向江某下发《关于江某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答复》,拒绝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为此,江某决定对安庆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关于江某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答复》,并先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先行支付制度维护工伤职工权益

对此,安庆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辩称,本案中,原告所在用人单位一直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原告应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该中心在收到原告先行支付申请后,即到商贸公司核实公司情况,但未找到该公司门头,无法联系该公司。

该中心认为,此外法院出具了终结执行文书,并非中止执行文书,且也不符合其他先行支付的情形,故无法支付江某申请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一审法院认为,职工发生工伤后,若因用人单位未参保导致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享受保险待遇,则由用人单位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是赔偿主体。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

同时,因法院出具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定书,比中止执行文书更能表明江某难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符合先行支付的情形。为此判决,撤销安庆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作出的《关于江某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答复》;并履行先行支付江某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定义务。

二审时,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安庆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该中心依法支付了江某工伤保险待遇5万余元。

该案承办律师认为,《社会保险法》首次确立了社会保险先行支付制度,目的是保障公民在遭受疾病、工伤等困境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取帮助的权利实现。《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社会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具体条件和程序。《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后,所有没有获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又符合先行支付条件的公民,都有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


四:申请工伤基金赔付多久能到账

(1)职工在工伤医疗终结后,由单位凭其《工伤认定书》、医疗单据以及相关资料送社保部门审报工伤待遇。一般社保的服务承诺是: 1、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单位。 2、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待遇的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工伤待遇拨到单位银行帐户,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如果已超过服务承诺的期限,可前往社保咨询。 (2)一般在45个工作日内,工伤赔偿的钱在申报以后,可以到账,具体时间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
工伤申请赔偿后一般30天到帐,中途咨询可以受理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待遇需要的材料如下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