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半年度报告时间 _基金半年度报告披露内容

jijinwang
金智科技近日发布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万元–1,5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3.39%-75.60%。目前我国虚拟电厂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但技术升级、政策推动、场景渗透驱动行业高速发展,未来产业规模有望快速扩大。在良好发展前景的吸引下,国内相关企业纷纷加速布局,并已取得积极进展。其中,电网领域信息化板块企业具有开展虚拟电厂业务的先天优势,成为当前示范项目主力。可是作为一个新概念,只是作为概念性的炒作。今天众多龙头股炸板跳水,是个需要注意的信号。

一:基金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公司已完成对前期披露信息的补充、更正,补充、更正后的信息详见公司于2012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2、近期...

二:公墓基金半年度报告

公募基金的一大优势是相对公开和透明,因此会以定期报告的形式向投资者披露其运作情况,公募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
季报: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半年报: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六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网站和指定报刊上。
年报: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九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而且比季报还多了托管报告、审计报告、基金份额持有人等信息。

三:基金半年度报告披露内容

信息披露可分为:基金募集信息披露、运作信息披露和临时信息披露。 (一)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可分为首次募集信息披露和存续期募集信息披露。 首次募集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份额发售前至基金合同生效期间进行信息披露。 存续期募集信息披露主要指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披露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基金运作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报告、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其中,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又合称基金定期报告。 (三)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基金临时信息披露是不定期的披露,对重大影响事件进行披露。


四:关于公募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与年度报告担比,半年度报告披露的特点:
1.半年度报告不要求进行审计。
2.半年度报告只需披露当期数据和指标;而年度报告应提供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半年度报告披露净值增长率列表的时间段与年度报告有所不同。半年度报告无须披露近5年每年的净值增长率,也无须披露近3年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不对,看看如下摘录就清楚啦:
(1)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投资组合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公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
(3)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60日内编制完成中期
(4)投资组合三个月至少公告一次。
(5)基金资产净值每周公告一次。
(6)除特殊情况外,年度报告以外的定期报告毋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基金半年度报告需要审计吗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及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晖,行长王涛,财务部门负责人吴聪敏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

1.3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但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

1.4 公司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注:贷款损失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二)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1.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三)近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注: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3.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4.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5.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四)近三年主要业务数据

单位:千元

(五)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

注:1.按照2012年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资本构成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网站(http://www.bocd.com.cn)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目。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资本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六)杠杆率

单位:千元

注:杠杆率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网站(http://www.bocd.com.cn)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目。

(七)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

(八)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千元

(九)近三年其他监管指标

注:1.以上指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颁布的公式及依照监管口径计算。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监管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3.正常、

2.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2.4 普通股股东情况

单位:股

注:1.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2.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其2021年7月更名为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5 优先股股东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2.7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6月,本公司先后收到成都市国资委出具的《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变更信息披露的通知》和《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无偿接收成都天府水城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所持100万股成都银行股份的批复》。本次无偿划转后,成都市国资委实际控制的成都市属国有企业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30.027620%,本公司由无实际控制人、无控股股东变更为成都市国资委为实际控制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

2021年4月28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本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持本公司未来各项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具体发行方案以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审批为准。2021年5月28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本公司正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全力推进监管申报审批的相关工作,本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披露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2021年1月29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总部新办公大楼意向购置方案暨与关联方成都交子金融公园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购买由其新建的位于成都交子公司金融商务区地块房产,用途为本公司总部办公自用。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2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房产意向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披露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四、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4.1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拓展专业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一)规模持续增长,经营结构稳健。报告期末,总资产突破7,300亿元,达到7,361.8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37.50亿元,增幅12.84%;存款总额5,268.6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18.75亿元,增幅18.40%;贷款总额3,447.1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06.48亿元,增幅21.35%。存款占总负债的比例为76.53%,经营结构保持稳健。

(二)盈利能力良好,效益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85.41亿元,同比增长17.27亿元,增幅25.3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89亿元,同比增长6.36亿元,增幅23.11%;成本收入比20.83%,同比下降1.73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0.94元,同比增长0.1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8%,同比上升0.73个百分点。

(三)资产质量优化,流动性充裕。报告期末,全行不良贷款率1.10%,较上年末下降0.27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371.15%,较上年末增长77.72个百分点,流动性比例58.65%,流动性持续充裕。

4.2 主营业务分析

(一) 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4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89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5.34%和23.11%。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

单位:千元

(二) 利润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千元

(三) 报告期各项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千元

(四) 报告期营业收入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五) 利息净收入

单位:千元

(六) 非利息净收入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单位:千元

2.投资收益

单位:千元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单位:千元

(七) 业务及管理费

单位:千元

(八) 所得税费用

单位:千元

4.3 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一) 概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7,361.8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84%。负债总额6,884.0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54%。股东权益477.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61%,规模实现稳步增长。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二) 资产负债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千元

(三) 主要资产项目

1.贷款

(1)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不含应计利息)结构及贷款质量

单位:千元

(2)报告期末,贷款(不含应计利息)的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3)报告期末,贷款(不含应计利息)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4)报告期末,贷款(不含应计利息)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5)全行前十名贷款(不含应计利息)客户情况

单位:千元

注:单一最大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比例为4.43%,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比例为31.89%。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3.投资情况

单位:千元

(四) 主要负债项目

1.存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存款余额5,268.6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40%;其中活期存款2,466.23亿元,定期存款2,649.21亿元。详细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79.93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5.70%。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103.9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1.09%,主要由于卖出回购业务规模增加。

(五)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1.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主要资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受到其他限制的情况和安排

□ 适用 √不适用

五.涉及财务报告的有关事项

5.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2018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对于新租赁准则转换,本公司承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并采用多项简化处理,包括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对于低价值资产或将于首次执行日12个月内结束的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式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在首次执行日计量使用权资产时不包括初始直接费用,以及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不对首次执行日前各期间是否合理确定行使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估计等。

本公司采用新租赁准则后,与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相比,2021年1月1日的总资产及总负债分别增加8.93亿元。

5.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不适用

5.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5.4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晖

2021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8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本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4名,现场出席董事5名,电话连线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王晖董事长主持。7名监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截至2021年6月30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及杠杆率信息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绿色金融债券(最终注册发行规模以监管部门审批金额为准),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募集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项目,募集资金闲置期间,可将募集资金投资于非金融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以及具有良好信用等级和市场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根据绿色信贷项目储备情况,择优选择分期发行或一次性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确定及办理发行上述绿色金融债券具体事宜。本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关于绿色金融债券发行的相关条件,具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资格。本次绿色金融债券的发行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落实金融支持绿色产业的国家政策导向,切实履行服务绿色产业发展的社会责任,并有助于公司提高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促进公司完善市场化债务融资机制。同意将《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调整为何维忠、乔丽媛、李爱兰、宋朝学、樊斌,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为宋朝学、何维忠、董晖、邵赤平、甘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总行行长助理选任及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会议还通报了《关于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监管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9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7名,现场出席监事6名,电话连线出席监事1名。会议由孙波监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本次监事会会议之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财务分析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合规风险管理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洗钱风险管理的报告》,通报了《关于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监管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