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的之一责任是什么

jijinwang
最近在私募圈发生的一件事,再次刷新了很多人的底线。一位投资者认识了上海兴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对方向其推荐了一个私募产品兴盾期权套利1号,号称是某知名基金经理操盘,主要进行期权交易,出于对这位名人的信任,他在2018年1月出资100万元购买了兴盾期权套利1号产品。这个产品的设置非常的灵活,包括股票、债券、期货、期权等,策略包括混合型多策略,覆盖期权以及对冲套利等,而且考虑到风险控制因素,产品止损线设置为净值0.90元。以上这些内容看起来都是完全合规的,丝毫看不出任何问题。
开始运营后兴盾资产每周向他发一份报告,产品的净值前半年也一直都在亏损,甚至差点达到0.9元的止损线。投资者很着急于是和公司进行沟通,公司表示很快会上涨的。到了2018年8月再给他发送报告的时候,净值已经开始出现回升了,到了9月的时候就回到了1.00元,最高到达了1.3元,投资者非常高兴。当2019年4月投资满1年后,投资者表示要赎回这部分资产却被公司以各种理由婉拒,实在推不掉以后公司老板给他打了一张欠条约定1年后连本带利归还179万元。2020年7月到期后再找老板,还是推脱,这个时候投资者发现问题了,于是向兴盾期权套利1号的托管人中泰证券求助,最后被告知净值已经归零,100万没了。
现在客户对中泰证券表示质疑没有尽到托管人的责任,没有通知投资者,同时对于净值的变化表示有问题。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作为投资者,其实我们要知道以下几个事实。首先是托管人,是指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直接控制和管理基金财产并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示进行具体资金运作的基金当事人。基金管理人会向基金托管人下达交易指令,由托管人来执行并且保管基金资产。从职责上来说基金托管人是投资人权益的代表,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管理机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基金托管人不会直接联系基金投资者,也不会直接向基金投资者发送净值报告。
在这个案例中很可能发生的事情是基金的管理人也就是私募基金公司给客户发送的净值报告后期根本就是虚假的,表面上看起来是**的,但是实际上却是亏损的,而客户由于无法得知真实情况最后得出了错误的结论。之前也曾经发生过类似的案例,甚至有的基金管理人还以虚假的较高净值给部分投资者进行了赎回操作,损害了其他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其实这就是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钻了一个制度的漏洞,由于基金托管人掌握了最终的真实净值情况,净值数据只提供给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和基金业协会,而私募基金的净值是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外发布的,但是对外发布的私募基金净值数据是否真实却从来没有人核实过。这本身是基于最基本的诚信原则,只是可能制度和法规的制定者没有想到,真的有人会这么无耻,发布虚假的净值信息欺骗投资者。
从这个案例本身来说,基金管理人毫无疑问已经涉嫌金融欺诈行为,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按照相关法规履行了最基本的职责,在面临净值大幅度下跌过程中向基金管理人电话预警了40次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报备了8次的情况下,虽然托管人没有责任和义务在告知基金管理人的情况下同时告诉投资者,但是明知私募基金产品遭遇多次平仓风险,对投资人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推定托管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此重大信息。
投资者在购买私募基金时应该注意什么?首先最好是在基金托管人处购买私募基金,在这种情况下基金托管人作为销售机构会直接向投资者公布净值,准确性比较有保证。其次是私募基金本身的风险很高,投资者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切莫轻易被营销人员的话术打动。最后是私募基金水平良莠不齐,大多数私募基金实际上盈利能力远不如其所推介得那么好,不切实际的暴利心态不可有。
如何防范可能的风险呢?首先是平时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第一时间发现潜在的风险,其次是保留所有的文字证据以及销售过程中的一切对方提供的资料,有条件的最好录音录像。然后是尽量在券商或银行等机构的营业场所内签订合同而不是直销,因为万一发生纠纷有销售机构的参与会容易解决。最后发现疑问应及时主动联系基金托管人,核实相关信息。
如果问题已经发生了,该如何处理?首先要判断问题的性质,如果只是小瑕疵可以和基金管理人协商解决,如果明显违规行为应该果断向监管部门投诉,申请监管介入。其次是如果出现较大损失,应立即向专业人士求助,分清各自责任,尽量保护自身利益。最后如果发现有欺诈行为,可向证监会投诉或者求助司法部门。
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和大家说,私募基金也好,公募基金也罢,无论什么公司、名人,也不管宣传得多么牛。如果把时间拉长,最厉害的基金经理年化收益率最多也只有20%左右,能长期持续保持高收益的股神在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请大家一定要降低预期。投资管理年限在10年以上的基金经理,公募和私募加一起,整个中国范围内能达到10%以上的不超过50个人,其他的那些基本上都是说的比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