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西乡塘区委员会就网友“请问南宁市西乡塘区教师2021年课后服务劳务报酬何时发放?”的留言进行了回复。
网友
请问南宁市西乡塘区教师2021年课后服务劳务报酬何时发放?
中共南宁市西乡塘区委员会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的关注!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的留言我们已收悉。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u003c广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u003e的通知》(厅发〔2021〕44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宁市教育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南发改收费〔2021〕70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秋季学期期末,西乡塘区组织相关学校按照南宁市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因城区课后服务经费管理方案尚在审定阶段,西乡塘区教育部门于2022年1月29日通知各校先按照本校方案预发50%的经费。待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城区尽快完成课后服务经费管理方案审定工作,同时指导和督促各相关学校完善本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并经学校全体教职工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再按照本校方案发放剩余经费。
下一步,西乡塘区将加大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力度,组织各校专题学习课后服务相关政策,督促各校严格按相关政策做好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工作,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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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西乡塘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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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u003c广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u003e的通知》(厅发〔2021〕44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宁市教育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南发改收费〔2021〕70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秋季学期期末,西乡塘区组织相关学校按照南宁市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因城区课后服务经费管理方案尚在审定阶段,西乡塘区教育部门于2022年1月29日通知各校先按照本校方案预发50%的经费。待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后,城区尽快完成课后服务经费管理方案审定工作,同时指导和督促各相关学校完善本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并经学校全体教职工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再按照本校方案发放剩余经费。
下一步,西乡塘区将加大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力度,组织各校专题学习课后服务相关政策,督促各校严格按相关政策做好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工作,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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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