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财产专户怎么开立

jijinwang
小区业主委员会刚刚成立,想要回小区的维修基金管理权,小区物业公司迟迟不愿移交,且物业管理用房也未提供给业委会使用。我们该不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属于业主,属于业委会的权益呢?
A3:
专项维修金和物业管理用房依法均属业主所有,使用决定权也在业主,你们有权依法维权。
如果维权,你提出的问题更多涉及物业所在地住建局或房管局职责,而非小区物业公司,建议厘清责任主体和原因再处理。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后需先由其开立维修金银行专户,并按房屋门号设分户,此前代管的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才能通知其专户,管理银行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专户。过程中可能涉及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决议、授权业委会、开立专户、递交手续材料、交接落实等,均需严格按程序进行。因此,如你小区业委会直接找物业公司移交维修金,物业公司无权决定和处理;如已符合条件和手续,但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配合,则可向其上级部门反映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其次,关于物业管理用房的移交,虽各地规定不一,但业委会成立后一般是由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给业委会。如果你小区未完成移交也是因行政部门问题,你们仍可通过行政法律途径维权。
最后,如原因均不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而是后期小区物业公司拒不配合交接,或小区的核心问题是物业公司在维修金及物管用房上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合法权益受损,则可起诉物业公司要求其承担责任。
来源CCTV今日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