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无限连带是什么意思(个人独资企业无限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jijinwang
私募基金的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的法律后果显效,汪超涌如果不存在挪用基金资金的事实,倒也是问题不大,但如果夸大注册资本,后果也会让他倾家荡产。

最近在备考CPA,在学习《经济法》第五章第三节有限合伙企业时,看到了“我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时引进有限合伙企业,其目的是为发展风险投资提供一种更实用的组织形式。就目前发展情况看,有限合伙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私募投资基金最常采用的一种组织形式。”这段话,联系实际,笔者服务于一家证券公司,公司与很多私募机构合作,今天想由此话题展开,谈谈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为什么私募投资基金喜欢这种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普通合伙企业,另外一种就是今天要讲的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大家都比较熟悉,张三、李四、王五三人是好兄弟,有一天他们和记着准备开个餐饮店,张三说我有个门面可以提供入伙,李四说我可以提供资金,王五说我一没钱二没铺怎么办,张三和李四说道:“不怕,我们看中的就是你的手艺,你就负责掌勺就行”,于是乎三人就风风火火的把餐馆开起来了。在这个例子中,张三以财产出资、李四以货币出资、王五以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是与其他组织出资形式的重要不同之处,体现了普通合伙企业的“人合属性”,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权利,一般均可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而在债务清偿方面,当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现实生活中普通合伙企业不是很多见,这是因为在风险承担上责任较大,很难选择合适的合伙人,往往在后期会引发矛盾。

而有限合伙则避开了上面提到的问题,有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还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另外在经营管理上,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而由普通合伙人从事具体的经营管理。在私募投资基金上,这些高净值客户就是有限合伙人,他们提供资金,而私募管理人是普通合伙人,负责具体的投资项目,高净值客户不需要具体的去进行投资,他们关心的是收益,同时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而私募管理人是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外管理人作为执行事务的合伙人还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和报酬提取方式,为了获得更高的报酬、减少自己的风险,私募管理人会卖力的工作,作为风险投资来看,是很适合的一种组织形式。

另外在税收方面,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企业的类型之一,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相比较有限公司来说也可以避免双重征税,起到节税的作用,因此,这也可以理解为何私募投资基金偏爱有限合伙企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