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保基金怎么缴纳(大修基金怎么缴纳)

jijinwang

怎么交维修基金?

房屋销售时,购房者需与售房单位签订有关房屋维修基金缴费约定。购房者应按购买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售房单位代收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有,不记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代电梯多层)。90元/每平米。多层(含别墅)50元/每平米。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成本价X比例X面积(住房人的缴纳比例1.5%,其他比例销售单位缴)。二手房的维修基金比例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一种办法是,原业主无偿将维修基金顺延给新业主。第二种办法新老业主双方平摊。第三种办法新业主全部承担。第四种办法。按比例计算新业主应交还老业主缴纳的费用。例如原业主2013年购房价为35万,维修金缴纳了6000元。现2018年转卖给新业主,则新业主应交给原业主使用期限内缴纳的维修费用为:=[70-(2018-2013)]/70X6000.(70为住宅房屋产权)。

嘉兴个人社保怎么办理

先看一下养老保险的规定:

一、外来人员在嘉兴就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

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在嘉兴市本级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缴费至少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参加养老保险的权益

1、老有所养。参保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均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2、没有职业差异。无论是城镇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还是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只要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就可按规定享有养老待遇;

3、流动不影响待遇。劳动者在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之间流动时,个人帐户都可保留并随之转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累计计算,退休时不影响基本养老待遇的计发。

三、缴费比例及个人帐户规定

用人单位按缴费工资的20%缴费,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并建立个人帐户。

四、外来人员离开嘉兴回原籍,如何处理养老保险关系

1、外来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除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外,个人帐户基金同时转移,转入地为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2、中断工作的外来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并不间断计息,以后不论以何种形式再就业并参保的,个人帐户储存额前后合并计算。

3、对于外省市的农民合同工,如个人帐户确实无法转移、本人也不愿保留的,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五、外来人员回原籍,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首先,到原籍或转入地社保机构开具同意转入的转移“联系函”。然后,凭养老保险手册和转移“联系函”到嘉兴市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本人巳回原籍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市社保局通过银行将个人帐户基金转入对方社保机构。

希望您参加社保,大概每月交纳180元-220元,养老8%,医疗保险分三种,如果你是单统,个人不缴费,统账一是1%,统账二的话是2%,失业由个人缴纳1%,工伤、生育不需个人缴纳。

办了没有什么坏处。换单位的时候社保是可以跟着你转移的,不会白交。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福州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一条 为加快水利建设步伐,提高江河防洪抗旱能力,改变重点水利工程设施和江河防洪体系建设滞后的状况,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福建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市级(含四城区,下同)和县(市)区级水利建设基金两部分组成。第三条 市级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是:(一)从市级有关部门收取(含分成)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项目包括: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车辆通行费、公路运输管理费、交通及公安部门的驾驶培训费、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征(拨)用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二)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15%的资金以及城市堤防维护费用于城市防洪建设。(三)堤防维护费、防洪保安基金统一纳入水利建设基金管理。第四条 县(市)区级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是:(一)从县(市)区级有关部门收取(含分成)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项目包括: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车辆通行费、公路运输管理费、交通及公路部门的驾驶培训费、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征(拨)用土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二)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建设。具体名单如下:闽侯县、闽清县、永泰县、长乐市、福清市、连江县、罗源县、平潭县、马尾区。(三)堤防维护费、防洪保安基金统一纳入水利建设基金。第五条 市级基金的划转办法参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市财政局会同市计委、市水利电力局,根据国家和省“水利建设基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另行制定。县(市)区级水利建设基金的划转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市级基金划转办法制定。第六条 水利建设基金首先用于现有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具体使用范围:(一)市级水利建设基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市重点蓄、引、提、供水围垦等水利工程建设,城市主要河流的治理、维护和清淤除障;沿海围垦工程;水文、水政监察和防汛抗旱通讯及信息自动化系统维护和建设;市级重点水利工程规划、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其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用于水利的项目。(二)县(市)区级水利建设基金用于:县(市)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维护;县(市)区小河流的治理、维护和清淤除障;城关防洪工程的建设;小型蓄、引洪水工程建设;水文、水政监察和防汛抗旱通讯及信息自动化系统维护和建设;县(市)区重点水利工程规划、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其他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用于水利的项目。(三)跨流域、跨县(市)区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治理,由市与县(市)区共同承担。第七条 水利建设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列收列支。每年年初分别由市、县(市)区水利主管部门根据年度水利建设规划任务,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年度基金使用计划,用于基本建设部分的,要纳入同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市级水利建设基金用于水利工程维护部分的,由市财政局和市水利电力局联合下达。年终结余可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第八条 水利建设基金应专款专用,市级水利建设基金由市财政局设立专户管理。目前仍在各部门管理的属于上述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应于1998年5月31日前缴存市财政局预算外专户。第九条 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水利建设基金的收支核算和日常管理制度;计划部门要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查。每年年终,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财政隶属关系,分别编报水利建设基金收支决算表;属于基本建设支出的,按规定编制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第十条 任何部门和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标准交纳水利建设基金,不得随意提高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和扩大使用范围,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水利建设基金。各级财政、计划、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哪些地方要交防洪保安基金

区工商局代收,上缴区财政。这是地方政府性基金,各省一般都规定要交。但请您注意征免范围。 a、征收标准: (一)凡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城乡个体工商户,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 (二)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4‰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6‰征收; (三)在职职工按照个人月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政策性补贴和津贴)分档次征收; 1、 月工资305——500元的,每人每年20元; 2、 月工资501——800元的,每人每年50元; 3、 月工资801元以上的,每人每年80元。 (四)非农业建设征用土地,每亩800元。 b、征收部门:地税 c、征收时间 1、企业和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于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或按次征收;其在职职工的应缴部分,由企业财务部门代扣代收后,亦按上述期限一次性上缴征收部门; 2、个体工商户于每年6月和12月的前10日内,根据上半年和下半年的销售或营业收入分两次征收,多收或少收部分第二年结算; 3、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应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由工资发放单位于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扣缴; 4、城镇和工矿区非农业建设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在办理用地手续时,按建设用地审批权限(含委托审批)属哪一级国土管理部门,就由哪一级的国土管理部门按批准数量一次性收取。由省国土管理部门审批建设用地时所收取的防洪保安资金,年终由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办公室与市州结算,属市州部门全额返还。 下面给您的链接是1995年文件,建议您查阅后续的相关文件,是否对原文件有调整。d、会计处理:计提时:借:营业外支出-上交政府基金贷:应交税费(新准则,老准则下记入“其他应交款”)-防洪保安基金

缴纳防洪保安资金,人防建设基金,绿化费,地方教育基金,如何入账啊?

新准则把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合并为“应交税费”科目,这样核算起来就比较简单了。

计提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等。其他应付款人防建设资金计入管理费用,税前列支

绿化费计入营业外支出,税后列支

义务植树费计入营业外支出,税前列支根据地税代扣凭据入“其他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