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案例

jijinwang
工伤五至十级,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后,就后续医疗费或者二次手术费,可否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各地处理不同,观点各异(基本上四类观点;清零说即不支付;后续费用超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休费的部分予以支付;后续费用未超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的,不予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与后续费用的条件、情形、性质不同,应当支付)。而北京未见到相关规定,仅有前后家单位之间工伤保险关系转移的规定,进而可以推导出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后、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后续费用的结论;反之,可以。另,个人认为上述情形的产生原因在于: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是否属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停发条件之一?(显然,各地有不同规定或无规定)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流程

按照巜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并符合巜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条例》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二: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你好,需要一起赔偿的,好评谢谢。

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职工在外地出差发生事故能否留在当地治疗?

职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异议应如何处理?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还可以拿到工资待遇吗?

关于这些问题

你是不是也有许多疑问

下面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01

Q

工伤职工三级伤残,停工留薪期满后去世,能否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不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02

Q

职工在外地出差发生事故

能否留在当地治疗?

可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7号)的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职工因工外出在统筹区域以外发生工伤,未在统筹地协议医疗机构救治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要及时向经办机构报告工伤职工的伤情及救治医疗机构的情况,并待病情稳定后转回统筹地区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03

Q

职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有异议应如何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0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05

Q

职工发生工伤后直接死亡,

还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吗?

需要

因工死亡人员所在单位或其近亲属、单位的工会组织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06

Q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全部可以报销吗?

不是全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上述范围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四: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参保单位的职工发生事故后,经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九个方面:
一是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是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是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是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是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是劳动能力鉴定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工伤职工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和拒绝治疗的三种情形下应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