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基金双向开放

jijinwang
金融双向开放将进一步推进,QDII额度将再次发布,新的金融法规将发布,比草案稍微宽松!22万亿银行融资“笑脸”(四)
10、 《银行金融管理和投资合作机构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银行理财投资合作机构是指金融产品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人、受托投资机构和投资顾问。一是继续现行监管规定,要求投资金融产品的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机构、委托投资机构和投资顾问必须是持证金融机构。同时,考虑到当前和未来市场发展的需要,规定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子公司、依法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也可以作为金融管理和投资合作机构,为未来的市场发展预留空间。下一步,在财务管理子公司的业务规则中,合法合规、合格的私募投资基金将纳入财务管理和投资合作机构的范围。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金融管理和投资合作机构的准入标准和程序、职责和义务、期限管理、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和信息披露以及退出机制。三是要求银行实行财务管理和投资合作机构名单管理,加强投资顾问管理,切实履行自身投资管理职责,提高主动投资管理能力,不因委托其他机构投资而免除责任。
11、 《办法》对过渡期有哪些安排?
本办法的过渡期与《资产管理新规定》一致,过渡期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过渡期内,银行新发行的金融产品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同时,可以发行与未到期资产相连的旧产品,但要控制股票金融产品的整体规模;过渡期结束后,不得发行或继续发行违反规定的金融产品。
在具体实施中,本办法要求本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独立有序地制定本行金融业务整改方案,明确时间安排和内部职责分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长签字批准后,报监管机构批准。监管部门负责提前完成整改计划,并对本行监管部门进行适当指导。过渡期结束后,对于因特殊原因难以返还的存量非标化债权资产和尚未到期的股权资产,经监管部门同意,商业银行可以采取适当安排,安全有序地进行处置。
12、 如何规范现有保本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管理?
目前,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主要包括保本理财产品和非保本理财产品。非保本理财产品是真正的资产管理产品;盈亏平衡型金融产品按是否与衍生品挂钩分为结构性金融产品和非结构性金融产品,分别按结构性存款和其他存款进行管理。结构性存款在世界上很普遍。在法律关系、业务本质、管理模式、会计处理、风险隔离等方面,它们与非盈亏平衡型金融产品“代理理财”的资产管理属性有本质区别。
《办法》规定,保本理财产品按照结构性存款或其他存款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在补充规定中承诺并进一步明确现行监管体系对结构性存款的相关要求,包括:将结构性存款纳入银行对账单的核算,包括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支付范围,根据存款管理,按照规定提取资本和相关资产准备金;银行在销售结构性存款时,应当执行《办法》及附件中关于产品销售的相关规定,充分披露信息和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需要具备相应的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等。
此外,银监会正在制定结构性存款业务的监管规定。下一步将结合公众咨询进行修订完善,及时发布实施,更好区分和明确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业务监管框架,促进结构性存款业务规范发展。
13、 如何代表客户规范现有境外理财业务的管理?
在公众咨询期间,金融机构特别是在华外资银行普遍关注下一步如何规范和开展代表客户的境外理财业务(以下简称QDII业务)。在这方面,银监会保留了五项现行的QDII业务监管规定。同时,《办法》补充规定,银行开展QDII业务应当具备相关业务资格,参照本办法执行,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因此,商业银行主要按照现行监管规定开展QDII业务,新资产管理规定和办法的实施不会影响现有QDII业务模式。
14、 银行设立财务管理子公司的相关工作有哪些考虑?
根据《新资产管理条例》关于公司治理和风险隔离的相关要求,本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通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开展财务管理业务;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总行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业务部门,对财务管理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的经营管理。目前,中国贸促会已经起草了《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子公司管理办法》,作为《办法》的配套制度,将适时发布实施。
就《资产管理新规》、《办法》与《商业银行金融子公司管理办法》的关系和定位而言,本办法是《资产管理新规》的配套实施细则,符合《资产管理新规》的监管要求。适用于银行尚未通过子公司开展财务管理业务的情况。银行开展财务管理业务,应当遵守《资产管理新规定》和《办法》。《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子公司管理办法》是本办法的配套制度,其适用的监管规定与其他类似金融机构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