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阳台维修基金怎么报(物业维修电梯可以动用房屋维修基金吗?)

jijinwang

金刚堰小区节能工程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金刚堰小区的住户,最近政府的节能工程正在进行,施工队伍因墙体老化说我们的楼不能更换窗户,但是别的楼已经更换完毕,谢谢,楼都是同一时期修建的,为何有的楼能换有的楼不能换,已经去和他们沟通过几次,物业也不负责修缮,那换个窗户就有安全隐患那人住在这楼上岂不是很危险,希望领导能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山西省太原市委书记罗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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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岭区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并交杏花岭区办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因金刚堰小区房屋阳台老化,结构破损程度不一,暂无法更换窗户。目前,市建筑设计院已建议该小区物业公司申请房屋维修基金,对阳台进行加固。待加固完毕后,市建筑设计院将开展安全评估,并制定窗户更换方案。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小区电梯坏了如何申请住房维修金?

正确的说法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基金另有严格的法律定义,不应混淆。已经混了很多年了,改也难。

还有一种紧急使用申请,事后再补办手续。

电梯的使用要注意小修和维保。质监局规定每半个月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检测,确保安全。

物业工作人员应宣传检查电梯的正确的安全的使用。

业主或使用人要文明乘梯。如果电梯提前进入大修是巨大的损失。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低于30%的,还要由业主补交。

千万别被物业忽悠了。动这笔钱恐怕另有目的。

关于如何申请住房维修基金?

1、小区申请维修基金首先应向房屋管理机构(根据管辖区域或向房产交易中心或高新区房管局)查询余额。然后拟定维修方案和资金分摊方案,公示交业主表决。若业主户数和面积均超过三分之二,便可以通过表决。随后,持上述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向管理机构申请拨付,管理机构将相关情况在小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财政划款,申请人办理。

2、申请人应是业委会或业主代表,物业公司受业主或业委会委托办理具体事项。


2、公共维修基金能否用于楼栋外墙渗漏?该如何申请?

首先,小区房屋外墙出现漏水、渗水问题属于利用公共维修基金的维修范围。

其次,要看小区房屋外墙渗水是否在质保期内,如果房屋渗水问题在保修期内,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对外墙渗水进行质保维修,如果房屋渗水问题已过质保期,你们可向物业公司申请利用公共维修基金来维修外墙漏水、渗水问题。

如果你所居住的小区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你可联合其他业主一起向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维修小区房屋渗水、漏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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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及申请使用程序


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建设部 财政部 联合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5号令)的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上述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据此,楼栋外墙即户外的墙面属于住宅共用部位,外墙渗水,属于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资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

同时,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如保修期届满以前的质保范围等),不得使用维修基金,而应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维修费用。


申请使用维修基金,要视不同情形按不同的程序办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六)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七)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