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出来炒股没有以后还能借钱吗

jijinwang
炒股三大定律,不借钱炒股。不叫人炒股。不教人炒股。也许有人不懂,但慢慢体会就懂了。赌博的人想翻本,一旦借了钱。就跟个深坑一样,很难再爬出来。现在社会到处都是坑,年轻人要三思而后行。


借钱炒股吗?不用“还”的那种!

——场外**的法律风险简析

近日来股市高歌猛进,许多专家们也分析“长牛”要来了,众多散户都跃跃欲试,甚至听说有人卖房去炒股了。这时候如果股民收到一则广告,“我出钱,你炒股”,是不是会让股民更加兴奋呢?事实上这种叫场外**,已经是存在多年的老物件了,但是您知道这么做合法吗?会有什么后果吗?

一、民事法律风险

1、场外**合同无效

场外**是出资人把资金出借给用资人炒股,收取利息或其他费用,一般要求用资人使用出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或用软件进行分仓)。2019年最高院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称“九民纪要”)明确指出“场外**公司所开展的经营活动,本质上属于只有证券公司才能依法开展的融资活动”,除经批准的证券公司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与用资人的场外**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2、合同无效之后用资人要“还钱”吗?

合同无效后并不是就这么完了,根据《九民纪要》场外**合同无效后,出资人要求用资人支付利息和费用的,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用资人不用还利息了;且用资人使用资金产生的收益出资人也无权分享,相当于用资人“白嫖”了。但是用资人因使用**而导致的投资损失,也不能要求出资人承担,这样看来还是公平合理的。但是出现以下情况,出资人可能还要倒赔!

九民纪要同时明确了用资人如果能证明出资人招揽、劝诱其参与场外**的,法院还可以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形,判决出资人赔偿用资人部分或全部损失。这下出资人还可能要倒贴啊。

那么如果投资亏损超过了用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亏损了出资人的本金呢?九民纪要没有明说,但是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应当按照“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处理,用资人还不一定需要全赔。

二、刑事法律风险

除了九民纪要认定场外**本质是证券专营业务,2019年修订的新《证券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也规定,融资融券是证券公司经证监会批准方可经营的专属业务,因此未经批准从事场外**的行为将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如果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将构成非法经营罪。借钱给别人炒股,不但利息没得收,还可能要赔偿对方亏损,搞大了还要体验一把铁窗泪,这生意实在太亏了。

三、非典型的**又如何?

如果出资人单纯出借资金给用资人,没用到出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没指定炒股用途的,笔者认为仅是民间借贷关系,不构成场外**合同,出资人就无上述法律风险之忧。不过,如果出资人还是要注意关于非法放贷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借次数、金额、利率达到标准了,也是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的。

场外**这生意实在太不划算了,钱没了,人也可能要没(进去),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手握大量资金的金主们(出资人)还是不要以身试法吧。上文只谈到股票场外**,对于期货的场外**,九民纪要虽然没有明确,但是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业务也是须经依法批准的专属业务,法律风险参考股票场外**就对了。


————————作者简介:陈杰,厦门大学法律硕士,现就职于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拥有期货、证券、基金从业资格;擅长于上市公司法律和合规事务、金融科技合规与风控、区块链项目和区块链资产交易合规与风控、大宗商品交易合法合规模式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