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的安保基金怎么回事?

jijinwang
不得不说,方舟子真是司马南的“亲密战友”!已经叛逃美国的他,在大洋彼岸还不忘给老司马洗白,一条又一条推特力挺老司马,他们的“革命友谊”之深厚可见一斑!
他不但力挺司马南,而且还痛斥翟山鹰跑到美国了还不忘“骗流量”!可问题在于,他也是和翟山鹰一毛一样的人物,自己把安保基金弄到美国买了房子,而且整整花了85万美金之多,他有什么资格骂翟山鹰呢?他不应该和翟山鹰亲切交流一下骗钱的经验么?
不过,这时候的司马南是万万不敢承认他和方舟子的这段过往。因为方舟子如今早已被官方封杀,而且自己犹如丧家之犬一般在美国各种诋毁中国。这样的“好朋友”老司马哪能认呢?只可惜了方舟子的一片苦心呐,所谓“疾风知劲草、日久见人心”。
我想多年以后他们应该会比邻而居,在一个落日余晖的榜样把酒言欢,回忆过去那些在中国的“美好时光”,感叹那个回不去的故乡吧,你说呢[what][what]

一:方舟子基金是怎么回事

2015年12月30日,方舟子被央视知名记者王志安在网上实名曝光其伙同律师涉嫌“诈骗”网友钱财,再陷入非议。
方舟子2010年遭遇袭击事件后,其律师彭剑成立了“安保资金”,吸纳网友捐款,意图保护方舟子。但王志安声称,安保资金成立后,方舟子律师彭剑却从中贪污挪用买车买房。
12月27日,王志安在微博撰写长文,揭方舟子律师彭剑是如何挪用公众捐款为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买车的。29日,更是详尽描述了买车的整个过程。
目前,方舟子并没有否认其律师利用“安保资金”买车的事实。
王志安认为方舟子的安保基金涉嫌诈骗有以下几个主要证据:
彭剑在网上多次声称,捐款资金的账户有专人管理,即便是他,动款也并不容易,银行卡,存折由专人管理。但这个不在他手上的的银行卡却神奇般地可以刷卡为自己的私人律所买车。这说明彭剑在捐款账户的管理问题上长期以来一直在欺骗捐款人。
证据显示,数千名善良网友捐助的安保资金善款,被管理人彭剑直接贪污购车。就是这样一个人,方舟子却一直为其拍胸脯担保背书,说彭剑不会动用安保资金一分钱,动机可疑。
彭剑发起成立安保资金是2010年8月31日,买车日期是9月20日,网友捐款不过二十天。而此时和此后,方舟子和彭剑还在网上不断号召网友们为安保资金捐款,王志安认为这是彭剑和方舟子一口咬定安保资金的支出不能公开的原因
彭剑购买的车开具的是北京市华欢律师事务所的发票。这个律师事务所的性质是私人,所有人是彭剑个人,但这张发票可以抵扣华欢律师事务所应缴纳的税款。彭剑这种行为是否涉嫌有意偷税尚未得到专业人士鉴定。

二:方舟子的安保基金公布了吗

备受

方舟子(本名方是民)诉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一案受到社会各界广泛

一审法院对方舟子提起的本诉,判决崔永元删除法院认定的侵权微博、向方舟子赔礼道歉,赔偿方舟子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及合理支出15000元。对崔永元的反诉,判决方舟子删除法院认定的侵权微博、向崔永元赔礼道歉,赔偿崔永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5000元及合理支出2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

在今天上午的庭审中,崔永元提交了网络截图作为二审新证据,试图证明方舟子的安保基金涉嫌诈骗,从而认为崔永元在微博中所称方舟子“黑基金黑到家”等言论是有事实和证据支撑的,不存在故意侮辱、诽谤的行为。与此同时,方舟子也提交了网络截图以及对微博网友发言内容进行公证的公证书作为回应,证明方舟子不存在诈骗行为。方舟子的代理律师坚称,方舟子既不是该基金的发起者也不是管理者,不具有动用该基金款项的权利,因此不存在诈骗的可能性,崔永元的微博言论虚构事实,明显构成侵权。

二审法院在听取了双方的上诉意见后,总结归纳了如下几个争议焦点:1.双方所发布的微博内容是否构成侵权。2.原审判决对于具体侵权微博的认定是否适当。3.原审判决确定的责任承担方式以及赔偿数额是否适当。

在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围绕上述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

方舟子一方认为崔永元的微博言论显然均构成侵权,即使他人对方舟子持有否定评价也不能成为崔永元侮辱诽谤的理由,且网络用语的不规范亦不能成为其用语侵权的抗辩理由。方舟子的言论均有事实依据,即使用词不当也是对崔永元侵权在先的合理回击,不构成对崔永元的名誉侵权。同时,认为一审判决赔偿的数额过低。

崔永元一方则认为其所有涉案微博均有事实依据和证据佐证,而方舟子的不当言论却没有任何依据,一审法院未能公平的适用法律原则,判断标准不统一。方舟子本人社会评价不高,崔永元所采用的言词也都是网络用语,不会对方舟子造成社会评价的降低,因此崔永元的微博均不构成名誉侵权,也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刘雅璠)


三:方舟子安保基金最新进展

只要是商业化模式的都应当缴税

四:方舟子安保基金律师

方舟子有什么成就啊?肩不能担担,手不能提篮,整天就吧嗒吧嗒别人。说他是打假斗士却只是选择性的打,说他是学士却从不搞学术研究,说他是科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