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客户做股票(怎么找做股票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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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的公司跟赵某甲(另处)他们在一栋商务楼内,一次抽烟时,赵某甲让我跟他一起做打电话拉客户进微信群的工作,每拉一个客户进群给我120元提成,我同意了,后来我组里还有赵某乙、唐某某等人。赵某甲叮嘱我打电话时就说自己是某某证券公司的客服,像一些警察、律师、法律工作者头像的客户,都不能拉进群,他每天会给我发话术单、群码和客户电话名单,我再将这些发给手下人员。我没有证券从业资格,也觉得这些话术不正常,但想拉人赚点钱,赵某甲说过群内是推荐股票和销售股票软件的,后期我会被要求退群,不在群内,也不知道他们具体对这些客户做什么……”被告人张某某在接受讯问时追悔莫及。


图片来源:东方IC

日前,静安区检察院对冒充证券公司客服、多次拉人加入大量非法网络通讯群组的马某某、张某某等5人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提起公诉,静安区法院采纳指控意见,以该罪分别判处马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到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2020年底起,被告人马某某、张某某等人受他人组织,在河北某商务大楼等多处租用办公地点,并招募被告人赵某乙、唐某某、李某某等全职、兼职人员,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身份,以提供“析股、荐股信息”为饵,采用拨打目标客户电话、初步取信后添加微信、诱骗加入微信群的渐进式方式,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设立大量通讯群组,待每个通讯群组达到一定人数后,即将群组转给其他人员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致多人被骗受损。

其中,家住上海静安的被害人方阿姨进入该微信群后,被诱导投资“比特币”损失了35万元。

方阿姨告诉记者,2021年3月,她接到一个广告电话,对方自称证券公司员工,有好股推荐,还发来二维码,让其加入了“某某大讲堂”微信群。群里客服会经常发各种股票行情分析、直播大讲堂视频等。4月中旬,那个客服加了方阿姨QQ,后来还指导她投资“比特币”,用QQ远程帮方阿姨操作电脑,安装了指定的软件“B”用于资金投入。5月3日至5月7日,方阿姨分三次转账到他指定的账户共计35万元,他帮其在所谓的“比特币”网站上购买“比特币”。刚开始,在该网站上方阿姨的账户里还有对应的美金,但5月8日凌晨,饭阿姨发现自己被踢出微信群了,对方还把方阿姨的微信和QQ都删除了,所谓的“比特币”网站也无法提现了。她这才意识到被骗了,立即报案。

检察官点评:

本案中,马某某等5人虽未实施诈骗行为,但主观上明知他人可能利用通讯群组实施不法行为,客观上仍设立非法通讯群组并转给他人,且已达到情节严重,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应予以坚决打击。

网络非法外之地,所谓的冒名、特殊软件等并不能掩盖犯罪的本质,也无法成为隐藏真实身份的保护伞,切不可为了钱财肆意妄为,到头来失了自由,悔不当初。所谓的“免费析股、荐股”很可能是诈骗的前奏,不可轻信!如若被骗,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聊天记录等所有证据。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苏双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