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员工挪用350万资金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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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岛市黄岛区纪委监委对黄岛区粮食储备库原副主任逄涌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逄涌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小金库”、公款私存;毫无法律底线,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炒股;与他人相互串通,侵吞公款;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逄涌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黄岛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逄涌君开除党籍处分;由黄岛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廉之岛

逃匿9年后,陈某在吉林被公安机关抓获。

8月25日,裁判文书网公布沂源县人民法院判决,一名信用社员工挪用客户贷款资金用于炒股,逃匿9年后被抓获,一审判有期徒刑3年9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系沂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职工,自2008年至2010年8月期间,陈某担任沂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里信用社客户经理的职务。为投资股市及归还贷款利息,陈某安排东里信用社的代办员联系村民申请贷款,由陈某考察贷款申请、初步审核后上报审批,贷款发放后由被告人陈某使用并负责支付利息、偿还贷款。

期间,陈某先后使用20名村民的贷款353万元用于投资股市、偿还贷款利息等。

后因无力偿还贷款及利息,2010年8月,陈某潜逃至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躲避。这一逃就是9年,直至2019年6月15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另查明,2010年11月26日,因陈某无故旷工15天以上,被害单位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合同。沂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6年5月改制为山东沂源农村商业银行,上述部分债权资产已处置转让。

沂源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身为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顶名贷款的形式挪用本单位的资金用于个人营利活动,数额较大且不退还,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