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如何设立中小企业 ?

jijinwang
第一财经发布文章《北交所成立一周年“成绩单”:110家上市企业融资超235亿元》,最后一段写道:
转板制度方面,指南基金董事长王军国对记者表示,北交所成立一年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北交所定位于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解决了很多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对未来改革的建议,我认为,应该继续深入推进北交所的转板制度。对于满足转板条件的企业,尤其是体量较大的企业,北交所应鼓励这样的企业去沪深交易所发展。”王军国认为,打开转板制度有助于吸引更多中小企业登陆北交所,提高投资人参与积极性,北交所的流动性和估值水平也将得到大幅提升。
上面是第一财经的报道。指南针董事长是近期为数不多在公开场合呼吁转板的人。我觉得他的理解是对的。不可思议的是,现在不少人不理解转板的必要性,甚至说转板对北交所无意义。这些人可能不是真正的投资者,或者离市场比较远。我在第一财经发表的关于转板的评论文章,不少人不以为然,还说转板对北交所没有啥影响。这真是不懂市场。如果转板消息出来,我敢说不少北交所大市值股票起码涨幅50%。
我的意见是,将来慢慢布局北交所转板概念股,可能有一石两鸟功效。除了转板提升估值外,将来推出的北交所指数也可提升其估值。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可以推演一下运行格局,可能两极分化,有的边缘化,有的科创化。布局重点是年利润8000万以上,具有创新属性,研发投入较大的新兴产业公司。我相信转板还会有,但问题是少有人提,也没有新案例,因此时间不定。

一: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用于下列扶持中小企业的事项:
(一)创业辅导和服务;
(二)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三)支持技术创新;
(四)鼓励专业化发展以及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
(五)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等项工作;
(六)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七)支持中小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储备基金主要用于垫补企业的亏损;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扩大生产经营,经原审批机构批准,也可转作投资者增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

二:工信部中小企业基金

本报

8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新时代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梁志峰会上表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中小微企业数量达4800万户,比2012年末增长2.7倍,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2021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平均营业收入利润率6.2%,比2012年末高0.9个百分点,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我国已经形成了“1+1+1+1+N”的法律政策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梁志峰介绍,在顶层设计上,我国已经形成了“1+1+1+1+N”的法律政策体系。

前四个一分别是指:“一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也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根本法律依据和指引。“一条例”,即《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这是依法预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的重要制度保证,是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一标准”,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这是研究和实施中小企业政策的基础,有利于中小企业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分类管理和科学决策。“一规划”,即《“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这是促进“十四五”时期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南。最后一个N是指近年来出台的各项综合性政策文件,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十七部门《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的通知》等,围绕落实以上“1+1+1+1+N”的顶层制度体系,各部门各地区出台了许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梁志峰表示,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以来国家层面出台各类政策措施33项,各省区市出台配套政策文件120余个。这些政策在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减税降费为例,今年上半年,中小微企业享受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近1.8万亿元。

“总的来看,在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和各类政策的支持下,我国中小企业经受住复杂严峻形势考验。”梁志峰表示,今年1-7月,全国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同比增长8.1%和1.6%,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呈企稳向好态势,展现出强大的韧性,为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4300多家

梁志峰表示,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非常踊跃,一共有1.3万家企业申报,经省(市、区)初审和工信部审核,目前已完成公示,后续还有一些程序。公示的4300多家企业,从规模看,中型企业占比44%,小微型企业占比56%。从类型看,民营企业占比84%,国有企业占比9%,合资和外资企业7%。

梁志峰介绍,根据初步分析,这些企业有以下3个特点:一是创新性强,研发投入高。企业平均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10.4%,平均拥有I类知识产权16项、发明专利14项。二是专业化程度高,配套能力强。企业从事细分领域时间均为3年以上,其中10年以上的3000余家,是强链补链固链的生力军。三是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近两年,企业户均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长都在20%以上,增长态势明显。

谈及在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方面,工信部主要采取了哪些举措?梁志峰表示,工信部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汇聚各部门合力,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

一是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工信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涵盖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专精特新企业的评定,首次有了全国统一标准。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和《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精准有效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强资金支持力度。工信部和财政部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三批重点支持了部分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已累计安排财政资金40多亿元。联合人民银行设立2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工具,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累计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76家。

三是不断创新培育举措。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携手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一起益企”等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不断创新服务为专精特新企业赋能。

四是逐步优化培育环境。工信部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纳入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引导地方从重视企业规模转向重视创新,36个省区市(含计划单列市)累计安排超40亿元地方财政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推动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挂牌融资

中小企业局副局长王海林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工信部积极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推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是强化政策协同,协调推出更多聚焦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支持政策。联合多部门提出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相关举措,打好政策支持“组合拳”。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更加主动作为,陆续推动设立1.5万亿元支小支农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推动出台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推动2022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6万亿元等。

二是推动服务创新,加强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实体部门与金融部门联动。进一步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鼓励金融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量身定制服务方案,打造专属信贷产品。

三是加强财政资金保障,与财政部联合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自2018年起,已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50亿元,引导各地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成本,形成“面扩、量增、费降”效果。

四是拓宽融资渠道,优质中小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更加便捷。加强与证监会对接合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截至2022年上半年,累计有388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A股上市。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致力投早投小投创新,截至2022年上半年,累计投资金额近300亿元。

“下一步,工信部将更大力度推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王海林表示,一是推进产融更加精准对接,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三是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上市、挂牌融资。

图片 | 站酷海洛 包图网

制作 | 周文睿

审核 | 侯捷宁

终审 | 张艺良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创新基金的管理工作.
1.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技术水平至少处于国内领先.
(2)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3)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
①产品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实用技术,有明确的技术线路和产品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
②产品处于中试阶段的项目,应已完成产品的样品或样机,并已有完整、合理的工艺路线以及有效的生产及市场经营计划;
③产品处于规模化阶段的项目,应已是成熟的产品并已小批量进入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科技部每年年初发布创新基金年度重点项目指南,同时公布创新基金当年度招标的项目以及招标项目的投标时间及要求.
2.承担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③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④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⑤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⑥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3.创新基金优先支持的对象:
①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优先支持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关联度大、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出口创汇的项目.
②优先支持技术水平高、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产品市场和效益前景好的企业.
4.创新基金不支持的对象:
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有纠纷的项目、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实施周期超过三年的项目、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以及对社会和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②已经上市的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好的企业、中方拥有股权不足51%的企业、非技术性的服务企业以及纯贸易企业等.
根据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股本金)投入等不同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①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较高技术水平,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及产业化,银行已经有贷款意向的项目.
②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③贷款贴息一般按申请项目贷款额年利息的50%至100%给予补贴,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①主要用于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的启动资金,技术创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
②项目总投资一般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企业有与申请创新基金数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对于地方政府财政给予匹**助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③创新基金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3.资本金(股本金)投入
①资本金投入主要用于支持技术起点高、具有较广创新内涵、较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预计投产后具有较大市场需求、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
②资本金投入的目的是引导其它资本的投入.创新基金资本金投入一般要求至少有一家以上投资合作伙伴一起投资.创新基金投入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
③企业资金来源应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
④创新基金资本金投入的资金,原则上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收回.
在同一年度内,创新基金对同一个企业原则上只支持一个项目.
企业应根据申请支持的项目所处的阶段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一般申请项目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接受申请截止时间以申请材料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招标项目的投标时间按具体项目要求确定,截止时间按投标材料收到日期为准.
符合创新基金申请条件或招标条件的项目,承担企业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或进行投标:
①按统一要求准备申请(投标)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申请材料"部分).
②推荐单位对申请(投标)项目进行推荐,并按统一要求填写推荐意见表.
③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
④按A4纸张大小将书面材料(附材料目录)一式五份装订成册.
⑤在规定时间内,将完整的申请(投标)书面材料、软磁盘一次性邮寄管理中心.有条件的企业,其软磁盘可通过访问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进行辅助的网上申报.材料寄出后,一般不得更改和补充.
企业申请创新基金支持或投标创新基金招标项目,均应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①《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贷款贴息的,须分别由开户所在地银行信贷部门和贷款审批银行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承贷意见.
②按《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要求编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有关机构和专家对该报告的论证意见(须附论证专家名单).
③推荐单位出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意见表》.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以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创办企业须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资金证明(复印件)和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⑥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科技主管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明,用户使用报告等).
⑦高新技术企业须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⑧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⑨地方财政部门匹**金的项目,须出具地方财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⑩与项目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等).
对①、②、③项要求的内容,还须按规定格式录制软磁盘.
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该企业的申请.
企业提出的申请或进行投标,须经一个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单位一般应在企业所在地区选择.推荐单位为熟悉项目及企业情况的地市以上(含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
推荐单位须对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作出评价,并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意见表》.
推荐单位必须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如发现有重大失误或其它虚假行为,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其推荐的项目.
5.申请咨询和申请表格等资料的获取方法
创新基金的基本情况、有关文件、申请程序、申请要求以及相关申请表格和磁盘可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上浏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咨询和索取;也可直接向管理中心咨询和索取.
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
管理中心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招标项目自招标截止之日起)60天内,管理中心向申请(投标)企业书面发出《不受理通知书》,同时抄送推荐单位.对发予《不受理通知书》的项目,当年不得再次申请.
受理审查合格的项目,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其进行立项审查或评标.立项审查未通过或未中标的项目,管理中心将在自该项目申请之日起(招标项目自招标截止之日起)四个月内,书面通知申请(投标)企业,并抄送推荐单位.
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管理中心将酌情负责保存或销毁.
企业可通过企业法人代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中自设的认证密码,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上在线查询在申请和立项过程中所有的状态信息.
推荐单位可通过推荐单位代码(由管理中心提供)和《推荐单位信息表》中自设的认证密码,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在线查询所推荐的申请项目在申请和立项过程中的所有状态信息.
通过立项审查并报经科技部、财政部批准的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项目"),将在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上发布,同时书面通知申请(投标)企业和推荐单位,并与企业签订创新基金项目合同书.管理中心对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以下简称"监
监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完成的质量情况.
①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以下简称"承担企业")应自觉接受管理中心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理.
②承担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中心委托的信息汇总部门如实上报管理中心所要求的半年及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含软盘)以及相关附件,并同时抄报推荐单位.
③创新基金的监理工作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辅助完成,承担企业可以在线接受监理指导、获得监理要求、查询监理结果信息等.
④管理中心根据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和实地考察的结果,对合同作出继续执行、调整或中止等相应的处理.
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更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承担企业需对合同的目标、进度和经费进行调整或中止合同时,应向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科技部和财政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4.监理表格等资料的获取方法
监理信息表格、规定格式的软磁盘录入程序可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直接下载;或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以及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索取.
管理中心受理社会对创新基金项目有关问题的投诉,并对立项或实施过程中有重大争议的项目进行调查,及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承担企业如有严重违约行为,管理中心将依据合同有关条款中止合同.对中止合同的项目,承担企业应进行项目财务清算,并将基金支持的剩余经费如数返还管理中心.同时,将取消该企业以后三年内申请创新基金支持的资格.
在创新基金项目合同到期时,管理中心依据合同书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②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③创新基金研究开发项目取得的成果情况;
⑤项目实施前后企业的整体发展变化情况.
①承担企业应在项目合同到期后的两个月内,向管理中心报送经推荐单位签署意见的创新基金项目验收表和软盘.
②管理中心收到创新基金项目验收表和软盘后,将根据项目情况,分别以书面审查、委托地方科委审查、管理中心组织实地审查等三种方式,对创新基金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查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
③经审查后,管理中心对按期完成合同目标及有关要求的项目予以通过验收,并拨付合同约定的经费余额;对基本完成合同目标的项目做结题处理,并视情况拨付或减拨合同约定的经费余额;对没有完成合同目标,差距较大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并停拨合同约定的经费余额.
验收表及规定格式的软磁盘录入程序可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直接下载;或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技主管部门以及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