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基金救援怎么申请?

jijinwang
问:我开车把人撞伤了!由于家里条件困难!我给伤者申请了道路救助基金,病人现在转院了,这个道路救助基金还能用吗?
截止目前交通事故道路救助基金跨省之间的对接还不是畅通,一般情况下道路救助基金跨省不能申请使用。
一般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时优先偿付道路救援基金垫付的钱款。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的规定,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实行统一政策、地方筹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由省级人民政府设立。
在符合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请条件时,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该项基金。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申请救助基金的,可以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持相关资料向道路救助基金的管理部门办理。
申请交通事故道路救助基金垫付抢救五日内抢救费用所需要的资料:
一:诊断建议书;
二:五日内费用清单;
三:医嘱;
四:抢救情况说明;
五:预交款收据;
六:催缴费通知;
七:交警队垫付通知书;
八:受害人近亲属持以上资料前往中国人寿财险永济市支公司办理申请垫付手续,签字签印;
九:公司地址:西厢路口腔医院北,王婆大虾对面;
十:道路交通事故救治医院运城市内只有运城市中心医院一家医疗机构可以申请超五日道路救助基金垫付。

一:交通事故申请道路基金救援资料

法律分析:1、按规定格式填写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申请表》。2、受害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无法确认的证明。3、抢救费用证明材料,包括:费用汇总清单、病历资料(门、急诊为病历复印件,住院为72小时抢救记录)等,均应加盖医疗机构印章。4、办案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用垫付通知书》。受害人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亲属证明。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单位委托证明、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二十五条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四)救助基金孳息;(五)其他资金。

二:交通道路救援基金申请时间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

对于伤者的抢救刻不容缓!

但是有时

因事故责任存在争议、未明晰等情况

或因大额费用一时难以筹集

而影响伤者及时救治…

这种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可以在关键时刻帮上大忙!

为配合国家财政部、中国银保监委、公安部、卫健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联席会议对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的《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黔财金〔2017〕78号)进行了修订。2022年5月25日,贵州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贵州银保监局、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并正式实施。

符合哪些条件可申请?

要走哪些流程?

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人员,存在以下三类情形:“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受害者本人或家属可以向办案交警部门提出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或丧葬费用申请(受害者无力提出的由医院或殡葬部门提出)。

其中机动车是指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属于经过国家机关强制性产品认证,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按规定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车辆。

二、伤员受伤到什么程度可以申请?可以申请的抢救费用标准如何?

受伤程度:受伤人员生命体征不平稳或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

申请的抢救费用:主要指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日内的抢救费用。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7日的抢救费用需要医院证明,目前每个伤员垫付的金额不能超过8万元。

三、丧葬费用是指哪些费用?可以申请的标准是多少?

目前国家管理办法和我省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丧葬费是指丧葬所必需的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和安葬等服务费用,《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实施细则》规定每名受害人丧葬费垫付限额为10000元。

四、死伤者家属如何申请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

第一步:对于符合“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救助基金垫付三类情形,有垫付需求的,办案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开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通知书》;对于需要垫付丧葬费的,在尸体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交警部门还需开具《尸体处理通知书》;或者家属对照以上条件,符合申请救助基金垫付三类情形的,向办案民警或人保公司县级网点提出,办案交警部门开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通知书》,在尸体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开具《尸体处理通知书》。

第二步:死伤者家属准备好资料(部分资料需到人保网点填报)到县级人保公司网点提交救助基金垫付申请:

1.《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通知书》和《尸体处理通知书》;(办案交警开具)

2.道路交通事故抢救/丧葬费垫付申请书;(人保网点填写)

3.受害人身份证明;(死伤者身份证)

4.受害人已发生的抢救费用清单或预交费通知单或抢救费用申请表或抢救情况说明等能够证明伤情、治疗情况、康复情况、费用使用的资料;

5.特殊情况下超过7日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说明理由并加盖印章;(人保网点填表,到医院盖章)

6.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同一户口的提供户口本,不同户口的由派出所出证明或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7.受害人近亲属委托他人办理垫付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供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授权委托书;(自行准备,伤者签字、近亲属签字委托书)

8.使用救助基金承诺书。(到人保网点填写并签字)

第三步:人保网点审核受害人或家属提交的垫付申请及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医疗机构或殡葬部门支付。

五、伤者7日内的抢救费用家属已支付,但后续还需治疗,家属能否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伤员还需后续住院治疗的,伤者家属可以申请已经支付的前期抢救费用(原则上为入院之后7日内抢救治疗费),作为伤者后续治疗费,垫付后续治疗费用以后续治疗需求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