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炒股公司

jijinwang
福建福州,一男子从海外留学回来后,称自己出钱购买的房产,被父亲转移给了姐姐、妹妹,便通过换锁的方式,强行进入父母、姐姐、妹妹家中,万万没想到,父母和姐妹竟然报警,男子因为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刑五个月,男子不服,已向最高检提出申诉。
男子名叫王武(化名),今年56岁,据王武声称,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王武在家人的资助下外出留学。
留学期间,王武省吃俭用,多次给父母打钱,其中一次性寄过38.5万元,为的就是让父母买一套房居住,之后再过户给自己。
父母刚开始买了一套171平米的房屋,并且用王武的钱帮忙其炒股,由于工作繁忙,王武也一直没有催促父母过户给自己。
但令王武不解的是,父母之后未经过王武同意,便将171平米的房屋卖掉,另外买了一套148平米的房子,房产证上也写上了妹妹的名字,不仅如此,连带属于王武的股票也转给了姐姐。
王武不服,认为父母不讲理,便多次想要和父母、姐妹协商上述问题,但每次都是吃闭门羹,不得已之下,王某铤而走险,先后三次通过破坏锁具、更换锁具的方式进入父母、姐姐、妹妹家。
但令王武意外的是,父母和姐妹最终选择报警处理,王武也因为非法侵入住宅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个月。
目前,王武已经向最高检提出申诉,但当记者采访相关当事人时,却对王武反映的情况有了不同的意见。
王武的父母、姐妹表示,王武留学时,连自己的温饱问题都无法解决,更不可能寄钱给父母,三人的言下之意很简单,就是王武的一切陈述都是子虚乌有的事。
而王武83岁的舅舅则表示,王武以前确实寄钱给过父母,但具体寄多少钱不清楚。
1.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本案中,由于王武长年定居在国外,国籍也进行了变更,所以和父母、姐妹的沟通越来越少,最终让双方的关系越来越差。
甚至父母已经向相关部门进行了申请,希望将王武驱逐出境,彻底解除后顾之忧。
2.《刑法》规定,以暴力等非法手段,未经主人允许,进入他人住宅的,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通常情况下,要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必须要求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行为对象是住宅。
关于住宅的定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的观点都不同,但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住宅必须是用于日常生活、供人起居饮食的场所。
本案中,王武的辩护律师认为,由于其妹妹长年定居在外,房屋早属于闲置状态,王武的入侵行为也并未对房主人产生任何影响,所以不应当认定为住宅。
(2)行为内容必须是“非法侵入”住宅
一般认为,非法侵入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
在本案中,王武的辩护律师提出了两个观点,对于王武的父母家而言,双方尚且共同家庭成员,王武做为其中的一份子,进入自己家中,不应当认为非法侵入住宅。
对于其姐姐家而言,王武系临时进入,姐姐发现后也立刻进行了报警,王武不存在经房主要求,拒不退出的行为,所以不应当认定为非法侵入住宅。
综上所述,王武及其辩护律师认为,王武的行为不属于非法侵入,但法院最终没有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而是选择对王武判处刑罚。
个人认为,公民的住宅区不容侵犯,从本案的全过程来看,王武确实存在多次非法侵入、拒不悔改的问题,如果经过派出所调解,王武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其家人也选择谅解王武,确实无需追究刑事责任。
但本案的关键在于,王武就非法侵入住宅前,就已经接受过调解,但仍然执迷不悟,拒不悔过,就已经构成了此罪。
在这里,笔者想说,公民的住宅安全不受任何人侵犯,不能因为是亲戚、朋友,就视若无睹,更何况双方的关系已经处于一个僵化状态。
至于王武声称父母、姐妹霸占自己资产一事,也需要王武自己举证证明,退一步讲,纵使父母姐妹真的存在上述问题,王武也通过合理的途径维权,而不能通过暴力、蛮力解决问题。

热榜

陕西卓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告案

当事人在“西陆网”“360搜索”等互联网媒介上发布名称为“微信**”“春秋期货一国际期货直播室”“独创1272抓涨停炒股分析法”“微信炒股”“微信炒黄金”等广告。其宣传内容均采用受益人讲述自身获利经历,推荐某个微信号或QQ号,暗示有投资回报预期,达到聚拢客户的目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2019年4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20万元。

西安碑林西美整形外科门诊部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自设网站使用以往在其门诊部就诊患者的照片作为推广和证明。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之规定。2019年6月,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处罚款3万元。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陕西)有限公司西安临潼万年路店广告案

当事人将其从互联网下载的《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第一页的部分内容打印,贴在一个三角盒上,摆放于药店柜台,且该药店工作人员将方案中的“预防”介绍成“防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和《陕西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十三)项之规定。2020年2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和《陕西省消费者保护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

宝鸡市三熊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天猫商城网店宣传“虢一坊儿童果蔬面条营养辅食宝宝蔬菜蝴蝶面卡通面碎碎面3罐组合”“【适用人群】九个月以上的宝宝至所有人群”,并在商品网页宣传中配有婴幼儿图片,而该商品实际为普通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2019年5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万元。

陕西亦房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在枫叶林居项目外围墙上发布含有“枫叶林居”等项目内容的广告,并印制含有“城市枢纽位置 轻轨一号线设站”等内容的宣传彩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五条第(一)项之规定。2019年11月,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1.356万元。

眉县工商联药店药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摆放“明乐宝”消朦片、“火谷王”风湿关节片、青主方广告宣传单和“神佗元丹®”清眩治瘫丸宣传册,宣传“明乐宝”消朦片的版面有“治疗眼疾五大保证! 1.配方保证 2.理论保证 3.疗效保证 4.原料保证 5.安全保证 有效率接近百分百”等内容;宣传“火谷王”风湿关节片的版面有“快速治愈骨病 永不复发”等内容;宣传青主方的版面有“一杯药茶一片药 彻底治好前列腺”等内容;“神佗元丹®”清眩治瘫丸宣传册里有“90天完全恢复成正常人”等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2019年1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3万元。

石泉县蒲公英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石泉县城向阳大道及环北路指路牌和果皮箱广告位为媒介,发布“当学霸就选蒲公英、十年口碑保障、近万学生好评、1-18岁青少年学科提分专家”等内容广告。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2019年9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万元。

韩城瑞都水善汇洗浴有限公司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洗浴广场汗蒸房门上张贴宣传广告,包含“减轻风湿、类风湿关节炎等功效”“促进血液循环及新陈代谢、缓解皮肤病、过敏性皮炎等功效“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2019年6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