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算持有基金7天(基金持有1年怎么算)

jijinwang
卖基金小常识
大部分的开放式基金,都有一个规定,对持有时间较短的赎回时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
一般情况都是以七天为限,不够七天收高赎回费,所以如果你买了一个基金,如果你想卖他,一定要持有七天以上,持有的时间不是按交易日计算,是按自然日计算。
1. 我们看看下面图一的赎回费的收取
这个基金规定
小于七天收1.5%,
小于30天收0.75%,
小于一年,收0.5%,
两年收0.25%,
大于两年就不收赎回费了。
这种基金叫前收费,一般适合长期持有。
2.我们来看图,下面的图二,图二的赎回费的收取
这个基金规定规定,如果持有时间
小于七天,按1.5%收赎回费
如果持有时间小于30天,按0.5%收费,
如果持有时间大于30天,就不收赎回费了。
这种基金叫后收费,一般情况,持有30天以上,就没有赎回费了。
如果你买一个基金,想持有一年以上,那一定要买A类的基金,或者是不带c的基金。
如果你的基金,只有时间在一年之内,最好买c类基金。
C类基金有销售服务费,每年按0.4%收取,A类的基金是没有销售服务费的。

1、怎么确定基金已经持有7天了?

按照2017年证监会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新规”,基金公司要对持有基金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惩罚性赎回费”,这笔费用应当计入基金的财产。

正是因为这个规定,很多投资人特别关注“7天”这个期限,想要规避“惩罚性赎回费”。


第一,为什么要设定“惩罚性赎回费”?

一方面,基金的短线操作会影响市场稳定。A股市场的波动幅度远远大于美股市场,其中短线操作者众多,是主要原因之一。资金的快进快出会助长市场的不理性情绪,助推散户追涨杀跌,对于市场的长远发展极为不利。

另一方面,短线操作基金会影响基金运营,进而影响投资人权益。基金资金的稳定,是基金经理进行策略投资的前提之一。短线操作者会打乱基金经理的运营策略,影响基金业绩,对于长期持有基金的投资人而言,极不公平。

因此,有关部门颁行流动性管理新规,引导投资人长期持有基金,而“7天”是监管部门划定的最低持有基金的时间建议。

第二,如何计算“7天”持有时间?

根据监管新规,基金持有期的计算规则为“基金申购确认当日,持续到基金赎回确认前一日”,但是由于基金的确认交易规则不相同,有的是“T+1”确认,有的是“T+2”确认交易,因此,不同的基金计算方式稍有差别。

例如,你的持仓基金是“T+1”确认交易,你7月22日15:00前申购这只基金,那么该基金的申购确认日为7月23日。那么,你必须在7月29日15:00前申请赎回基金,才能保证基金持有时间达到“7天”。


同样的道理,QDII基金和FOF基金是“T+2”确认交易,在计算持有基金时间的时候,就需要相应往后顺延。


在计算基金持有时长时,我们要先行确认基金的交易规则,明确它的确认交易周期,否则容易出现误判。

在我看来,我们不应该过分关注“7天”持有期限,这只是有关部门设定的“最低持有期限”。基金不同于股票,交易费用高、交易周期长,并不适合短线操作,长期持有基金获得正向收益的概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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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上星期一3点前买入的,到下个星期一是不是满足持有7天了?

对于这个投资者的问题,我看了一下日期,上周一是3月2日。首先我们来看看怎样才算持有7天?是从买入那天算起,还是从确认份额那天算起?基金持有7天是从基金确认份额日算起的,有不少的新手投资者会认为,基金持有7日是从买进的那天算起,实际上不是的。

来看看下面我截图日历表,为了能看得更详细,我特地在日历表上打了字。

这位投资者是上周一(3月2日)3点前买入,确认份额就是在次日(3月3日),从确认份额这天算起,到3月9日(星期一)就满足持有7天了。(简单点理解,这周一15:00之前买入,下周一卖,就满足持有7天了)

以我自己购买的 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 这只基金为例, 在2月25日15:00之前加仓买进200元,确认份额日期是2月26日,那么就是从确认份额2月26日这天开始算起,2月26日、2月27日、2月28日、2月29日、3月1日、3月2日、到3月3日满足持有7天。

按确认份额当日计算,也就是买入从确认份额日算起,基金持有第7天赎回,在第7天赎回就刚好就满足了持有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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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为什么要规定7天?

基金之所以要规定7日内赎回要支付不低于1.5%的手续费是保护其他基金持有人的一项重要手段,是鼓励长期持有基金的一项措施。


基金对外在季报里都会公布持仓情况,如果是重仓的股票连续涨停,做短期交易有利可图,很多基金的投资者选择赎回基金炒短线获利。而基金公司在大量的赎回面前也要降低仓位,这就导致了很多被机构重仓的股票遇到集体赎回,股市面临大起大落,不利于股市的长期健康发展。


因此监管层在2017年8月31日证监会颁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其中第二十三条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制定这项政策初衷就是保护其他基金投资者,打击那些因为炒短线而扰乱基金、股市的投资者。小黑个人也是比较赞成这个政策的出台的,对于股市的长期健康发展是十分有必要的



套人用的

您提到的关于基金规定7天,应该是指持有7日内赎回要收取1.5%的赎回费吧?

其实,也并不是所有基金都是收取7天的惩罚性1.5%的赎回费,比如货币基金持有少于7日就不会收取,这主要是货币基金本身提供的服务就是满足超强的流动性,因此快速赎回和起息是它不一样的特点。因此,法规上不对持有小于7日的货币型基金收取惩罚性赎回费1.5%主要也是为了顾及这一点。

而收取小于7日的惩罚性赎回费的主要是一些债券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在以前,这两个基金也是不收取这个费用的,后来法规要求对持有小于7日的混合型基金等收取1.5%的惩罚性赎回费,当时给出的说法是为了鼓励长期持有和价值投资。

其实这个法规的出台也是合理的,作为基金来说,还是要鼓励投资者进行长期的价值投资,这无论对运作基金的基金经理还是基金持有人来说都是有好处的。对基金经理来说,持有人如果持有的时间大多比较久,他可以不需要太注重应对基金赎回,如此基金经理就可以把资金放在更长线的价值投资上,另外,短期赎回有惩罚性赎回费也是为了遏制有人通过基金来投机。如果不遏制投资者通过基金投机,这样基金也会成为股市助长助跌的力量。显然不利于股市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遏制短期投资,支持长期持有,也是有利于基金持有人。为什么经常会看到说,基金**了基民却不**?这主要是基民不坚持长期持有,涨的时候大量买,跌的时候买,这样的操作明显不可能**。再厉害的基金也没办法让这样的基民**。

因此,规定7天的惩罚性赎回费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