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能退维修基金(什么情况下用维修基金)

jijinwang
[城建 求助]温江区鹭湖宫住宅维修资金被开发商挪用,不动产证不按合同办
【网民留言】尊敬的领导:
我是温江区鹭湖宫11区B组团的业主,我小区于2020年交房,开发商当日便收取了业主部分的维修基金,现在无法办理不动产证。原因是温江区住建局未按照《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对开发商进行监督管理。对开发商应缴纳的专项维修基金部分,按照《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开发建设单..所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 ,进入当期销售费用”, 也即住建局在房屋网签时就理应知道并理应监督开发商在当期交存。按照《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住建局应对本项目开设大修基金专户,并监督相应资金进入该专户。但住建局却迟迟未对本项目开设大修基金专户,迟迟未向开发商催缴当期销售房屋的大修基金;住建局却未对开发商代收业主的大修基金的行为进行监督指导、未要求开发商在收费处张贴明示大修基金专户、未明令要求业主交存部分大修基金必须进入大修基金专户。目前广大业主已交存大修基金给开发商,但业主、开发商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并未进入专户, 故有理由怀疑开发商挪用专项维修资金。导致业主目前都无法顺利办理不动产证,极大的影响了住户的居住幸福感。涉及被挪用维修基金的业主共约600余户,资金高达数百万元。通过以上种种行为,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合理怀疑开发商跟住建局之间存在利益输送关系,否则住建局为何不履行应尽的监督权力和管理责任。否则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流失,作为住房维修专项资金的监管部门为何假装不知道?还是明知道流失了,却故意不管,还望市领导严查,并给与回复。
述求:
1.针对维修基金:因全体业主早在交房时已由开发商代收维修基金,截止2022年7月底,开发商私自挪用、占用维修基金,未把维修基金交于住建局,已构成违法,全体业主要求开发商在8月15日之前补交全部维修基金,全体业主保留追究开发商挪用他人私人财产的法律责任,保留对监管单位监管不力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相互勾结、贪腐的怀疑态度;
2、针对土地解压:购房合同上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日期2019年7月23日,债务履行期限2019年7月12日至2022月7月11日,截止到2022年7月底,开发商未解除土抵押,全体业主要求开发商于2022年8月31日前解除抵押,并承担违约责任;
3、按照合同,房产证应于2022年9月31日前协助全体业主办理产权证,开发商写承诺书。

【官方回复】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实际反映业主维修资金被挪用,房屋产权办理遥遥无期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就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截止目前鹭湖宫 11 区已交存7栋专项维修资金,剩
余楼栋暂未交存。2022年5月20日,区住建局约谈开发建设单位,并向开发建设单位发出催缴通知单。2022年8月4日,区住建局会同区信访局、区规自局、业主代表、开发建设单位召开现场沟通会协商小区产权办理事宜,并达成共识。目前,小区已启动承诺书签署工作。区住建将继续跟踪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交存专项维修资金事宜,并做好与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
2022年8月31日9时25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将相关调查处置情况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对区住建局工作表示知晓。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专项维修资金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您对我区专项维修资金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工作电话(028-82668556、028-82722857)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认真对待您所反映的事项,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注。
特此回复。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31日

1、17年办理房产证时房产局征收的维修基金现在还能退吗?

可以,当房屋灭失时,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房屋业主。

正确的叫法应该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保修其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通常人们也把它叫做住宅的养老保险金。只有当房屋灭失时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才能返还业主。

该专项资金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里是由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保管,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小区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账目由业主委员会管理,并接受当地政府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监督。该资金设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的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门户号设分户账。当房屋所有权转让时,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也就是说,业主在出售房屋时,可以将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专项维修资金一并转让。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共用部分通常是指住宅的基础、承重墙梁柱、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电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免费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