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什么时候才能使用?维修基金什么时候退

jijinwang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才能使用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那就是房屋维修基金是不能随意支取的,只能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换句话说,如果业主不交房屋维修基金,那么就无法享受房屋维修基金的相关待遇。所以,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好,如果果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拒绝交房。这样一来,既保障了业主的权益,也避免了日后产生纠纷。


一:维修基金什么时候可以动用

房屋主体称重结构部分:承重墙、柱、梁、楼板、屋顶等; 公共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上下水管的公用部分、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电梯等。

二:住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8月11日

『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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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题报道了红星小区

27号楼、4号楼、20号楼

顶楼常年饱受房屋漏雨困扰

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居民希望启用房屋维修资金

对屋顶进行“大修”

从而彻底解决漏雨困境的新闻

稿件刊发后

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8月26日上午,宏政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部科员段树君告诉

听到这个好消息

稿件刊发后的半个月以来,为了彻底解决居民困扰,『看齐』也时刻

➢ 8月12日 宏政物业与『看齐』

➢ 8月15日 宏政物业与房屋维修资金中心探讨立项申请事宜

➢ 8月16日 宏政物业向房屋维修基金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 8月19日 宏政物业向房屋维修资金再次递交工程预算

➢ 8月24日 房屋维修资金通过红星小区三栋楼“屋面防水”立项申请

➢ 8月25日 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监管科经过现场勘查,红星小区三栋楼符合受理范围

从8月27日起

红星小区27号楼、4号楼、20号楼

“屋面防水”项目开始施工

整个工程预计30天完工

房屋漏雨情况将得到彻底解决

看齐

看齐


三: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最合适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房屋维修基金属于全部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经发现,将以警告、罚款或刑事拘留处置。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有一定条件: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是在超过保修期限后使用;得到2/3以上相关收益业主的同意。
维修基金一般是在办理产权证(两证)的时候缴纳给房管部门的。新建商品房的“房屋维修资金”,是在开发建设单位取得入住许可证,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后,由业主向政府房管部门专设帐户的银行交纳,可以由开发商代收,但收据必须是政府房管部门专设帐户的银行出具,你有了这个收据才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
有的房产开发商在交房时就要求业主缴纳维修基金了,现在是一次性缴纳每平77元,如收房时未按要求缴纳,则开发商不交房。以前时交房后按月缴纳的,各楼盘不一样,但多数按每月每平0.2元交给物业公司。因为物业公司收了这笔可观的费用后,常常会蒸发掉,所以,现在政府设立专户,一次性缴纳存在专户里,理论上这样好像我们的维修基金就安全了,但愿真能安全,不会再蒸发。
《北京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业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一次性计提缴存,或者建设单位一次性缴存,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单幢住房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由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设施设备。
维修资金实行统一归集、专户存储、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幢建账、核算到户、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管的管理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商品住房首次缴存主体、标准)
      商品住房的维修资金,可以由业主直接缴存,也可以由建设单位代收代缴。 
      商品住房的维修资金首次缴存标准:
    (一)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建设单位自用房屋)、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元至一元标准缴存;
    (二)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至八十元标准缴存;
    (三)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三千元至五千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
    (四)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至一百元标准,一次性缴存属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
    商品住房的维修资金具体缴存标准,由房屋所在地市、县(市)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房屋层数、结构、电梯设备等情况确定。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维修基金应该什么时候交:
    第九条 (首次缴存时限)
    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前,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分户、过户登记前,按照房产、房改部门出具的维修资金缴存通知中的数额,将资金缴存专户银行。专户银行应当向缴存人出具维修资金缴存凭证。
国家建设部早在2003年就作了上述规定,特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