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救助基金怎么交?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条件

jijinwang

道路救助基金怎么交的?答:申请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救助申请:一是拨打12333热线,由工作人员进行受理。二是直接到市慈善总会指定的定点医院进行救助。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救助?答:申请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救助申请:一是拨打12333热线,由工作人员进行受理。二是直接到市慈善总会会或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进行登记。


一:道路救助基金怎么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制度是针对肇事逃逸机动车辆或未投保机动车辆在造成道路交通 事故后给受害人进行补偿的一项补充保障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 设立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 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 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 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 逸的。

二:道路救助基金怎么用

2021年9月15日,符某驾驶大中型拖拉机与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海南省儋州辖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黎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符某立即将黎某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并报警,经儋州市人民医院医生诊断,黎某伤情为:急性呼吸衰竭,血气胸,多发肋骨骨折、肺部感染等。由于情况比较严重,医生建议马上转入ICU重症病房进行抢救,面对高昂的治疗费,双方一时拿不出钱来,民警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出具了《救助基金垫付通知书》给海南省道路救助基金儋州网点专员,并跟抢救医院进行沟通联系,及时让受害者先行治疗,专员协助受害人家属收集相关资料申请基金垫付。

由于黎某送医及时,在ICU重症病房得到了很好的治疗,在交警部门,医疗机构的协助下,基金会很快将近7万元垫付款支付到抢救医院,经过在ICU近十天的抢救,黎某病情有了很大的好转,并顺利转进了骨科普通病房继续治疗。黎某因身上多处骨折仍需要手术,基金专员积极帮助其家属再一次申请手术费用2万余元。

海南道路救助基金分两次为伤者垫付了共计9万余元的医疗费,及时缓解了双方家庭的燃眉之急。如今,伤者黎某也已经康复出院回家休养。

道路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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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条件

参考《广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由市救助基金垫付: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
(三)车辆肇事后逃逸的;
(四)电动自行车或其他非机动车辆致人伤亡的。
第十三条市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需要继续抢救的,市救助基金按规定垫付抢救费用。市救助基金不予垫付受害人经抢救病情稳定后的治疗费用。
市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应符合本市“医保三个目录”的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抢救时间超过3个月或抢救费用超过100万元的,经市公安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可以分期结算已经发生的抢救费用。
第十四条市救助基金垫付的丧葬费用项目,限于殡葬基本服务项目,不包括殡葬选择性服务费用和公墓费用。丧葬费用的垫付一般限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后60日内产生的费用,因尸体检验需要超过60日的,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证明文件。非因尸体检验需要尸体存放时间超过60日的,市救助基金不予垫付逾期存放的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应在收到《尸体处理通知书》后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处理尸体,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市救助基金不予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尸体存放时间超过60日没有处理的,殡葬机构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核实是否符合丧葬费垫付条件。符合垫付条件但因检验鉴定等原因暂时不能处理尸体的,殡葬机构可以参照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逐季度申报尸体存放等丧葬费用。
第十五条无名氏死者的损害赔偿金由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人(下称损害赔偿责任人)交付市救助基金提存,纳入市救助基金的资金管理范畴。道路交通事故死者身份及损害赔偿权利人确定后,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还付相应资金给损害赔偿权利人。
第十六条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或伤残,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受害人或其直系亲属、监护人可以向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一次性困难救助:
(一)因肇事方逃逸,交通事故未侦破,受害人或其亲属未得到损害赔偿,如受害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生效后一年以内的;如受害人受伤,自伤残鉴定作出之日起一年以内的。
(二)因受害人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经法院判决生效并执行后受害人或其亲属仍未得到任何损害赔偿或获得的赔偿款低于本实施细则规定对应补助金额,自法院执行裁定书作出之日起一年以内的。
(三)不符合上述两项规定,但事故造成受害人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确需救助,由辖区交警大队向交警支队专题请示,并经市联席会议审批同意的。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前款所称的“受害人家庭经济严重困难”:
(一)申请人是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或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的;
(二)申请日前6个月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广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