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来源:河南安阳中院】\r
老肖今年61岁,为了打官司,他已心力交瘁。原来,24年前,老肖是一名小有名气的包工头,生意紧气,所以资金充足。那时,老肖的一位亲戚陈某正好在银行上班,为了给陈某揽储,老肖将钱全部存进了亲戚所在的银行。
老肖算了一下,共在其银行进行了九次存款,存款金额共计236450元。但当老肖去银行取钱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老肖,他存的钱并不是9笔累计加和,实际上一共存了3笔,其他6次的钱都是老肖取出之后又转存的,而且,这3笔钱也由老肖自行取走了。
老肖并不认可银行的说法,看了取款凭证之后,老肖一眼就发现,现金付出传票和储蓄存款利息计付清单上的签名并不是他本人签的。
双方为此产生分歧,于是老肖一纸诉状将陈某、银行告上法院,索赔存款本金236450元及产生的利息;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承担。\r
1、本案为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存款单复印件等证据,以及当事人陈述,可以认定老肖与银行之间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至于存款数额以及是老肖取走的存款数额,各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争议,应结合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依法予以认定。
老肖主张其在银行进行了九次存款,存款金额共计236450元,为了支持他的主张,老肖向提供相关存款凭证的复印件。
而银行称老肖主张的上述九次存款,实际为其三笔存款(即多次转存)而来,并提供了当时的存款档案原件,在相关存款档案中标注“转、转册、册转”,由此可证明,老肖的三笔存款多次转存的事实。
故法院认定,老肖的存款实际为三笔,这三笔钱分别是6360元、51670元、51500元,加起来一共是109530元。
经过笔迹对比,法院认定老肖本人已取走存款41670元;但对于剩余的67860元,取款人并非是老肖,因此,银行需要拿出证据支持其给其他人取钱的证据,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2、按照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那么,这起案件发生在20多年前,老肖近日才提出上诉,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注意,为正确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陈某称老肖主张,案涉存款已经超出了20年最长诉讼时效,并无法律依据。
故一审法院判决银行返还老肖的67860元的存款及利息费用,并驳回了老肖的其他诉讼请求。
3、一审过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此判决,均提出上诉。
老肖抗辩称,把上述九笔款存入银行的事实是真实事实,且均为各自存款。银行传票是银行在给储户办理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使用含银行制作的让储户签字后,银行留存的凭证,必须让储户在现金付出传票上签字,方可认为储户取走了存款。
九笔存款中,虽然6000元、50000元、51500元三笔存款有银行付出传票,但没有他的签字,不能证明他取走了该款。
然而,储户签名是银行制度和储蓄管理中的最重要的一项,它是认定取款人的重要依据,是杜绝冒领他人存款和追查冒领人的重要依据,所以,银行讲不需要储户签名,即可支取存款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另外六笔存款,系银行隐匿不提交现金付出传票,是因为该证据对银行不利。银行不提供完整的存取款手续,是导致本案事实不清的主要原因。
而且,陈某身为银行经办人员,拿着九笔储蓄存款单,利用亲戚之间的信任,未经他的知道同意,利用职务之便,擅自违规操作原告的存款对外抵押贷款,需要承担责任。\r
银行则辩称,根据《储蓄管理条例》之规定,储户要求储蓄机构支付存款的唯一合法凭证是储蓄机构开具的存折或者存单。因此,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
在本案中,老肖依法应提交存单,证实其与银行之间存在储蓄关系。如不能提交存单,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4、最后,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查明,银行除去这67860元的取款无事实依据支撑外,其他取款程序合法,并不存在违规的行为,因此,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来源:以案普法
诈骗团伙以虚假低息贷款软件放贷为诱饵,在受害人申请贷款未果时,由“客服”诱导受害人下载诈骗聊天软件,最后以“业务员”帮助解冻贷款为名,诱骗受害人多次打款,实施诈骗。
近日,江西南昌铁路警方侦破一起以“资金解冻”为由实施电信诈骗犯罪的案件,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分析研判,历时五个月,一举打掉电信诈骗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涉案金额高达9100余万元。
大案惊现
贷款未成反被骗巨款
今年1月25日,南昌市民张先生向南昌铁路警方报警,称其在网上办理低息贷款过程中遭遇诈骗,被骗人民币近23万元。
据了解,此前一天,张先生收到一条低年化利率贷款的手机短信,并通过短信链接下载了一个名为“农行信贷”的APP,注册申请14万元贷款,但贷款资金未入账,显示其账号异常。
在联系“客服”时,对方要求张先生下载“企讯聊”APP进行处理,并与“业务员小张”联系,“业务员小张”称张先生账号异常已被银监会冻结,需要注入资金才能解冻。
随后,张先生向“业务员小张”指定的银行账号先后转账2.8万元以及两笔10.08万元的款项,共计转账22.96万元,仍未解冻账户获得贷款,这才意识到遭遇了电信诈骗。
接报后,南昌铁路公安处立即启动电诈专班合成作战工作机制,调集精干警力成立“1·24”专案组,通过对涉案资金流、信息流等数据分析,迅速开展专案侦破工作。
顺线追踪
斩断诈骗团伙资金链
专案组对被诈骗资金流向分析研判后发现,最初的2.8万元已转至江苏男子陈某的银行卡内,而陈某在2月9日已被江苏无锡警方抓获并采取强制措施。
随后,专案组又围绕后两笔各10.08万元被骗资金流向开展大量调查追踪,并于今年2月中旬分别在吉林梅河、湖南洪江,将第一笔10.08万元资金层层转移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永、粟某隆抓获。
专案民警讯问犯罪嫌疑人
在对第二笔10.08万元资金流向的追踪调查中,专案侦破取得重大突破。专案组于今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在湖南耒阳一举抓获将受害人张先生资金转移的吴某龙、谭某豪、谭某、黄某龙、谷某乃等7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今年1月24日晚,吴某龙接“上线”黄某某(境外在逃)指令,组织团伙成员在临时租用的汽车内,将受害人张先生的被骗资金进行转移。该团伙中有负责驾车的“司机”、负责银行卡转账操作的“操盘手”、负责提供银行卡的“卡农”,以及负责盯“操盘手”转账的“打手”,可谓“分工明确”。
在抓捕吴某龙犯罪团伙期间,专案组通过延伸经营,又在湖南耒阳连续打掉洗钱犯罪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
抽丝剥茧
幕后黑手纷纷落网
在打击诈骗团伙资金链的同时,专案组围绕涉诈贷款、聊天软件等信息开展追踪调查,以此深挖其他诈骗团伙成员。
专案组对诈骗团伙使用的“农行信贷”APP、“企讯聊”APP相关数据开展大量调查分析,发现“农行信贷”APP登陆IP及服务器均在境外,“企讯聊”APP挂靠的服务器是贵州男子周某所购买,而此时周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安徽亳州公安机关抓获。
在案件提审中,周某供述“企讯聊”APP是其在互站网上购买源代码,并进行二次开发后搭建出来的聊天软件。其还制作了“企信聊”“微聊”“联密”等多款诈骗聊天APP,一同卖给缅甸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非法获利人民币8万余元。
通过“农行信贷”APP中内嵌的聊天软件数据延伸追查,专案组还发现了一个以屈某龙为首的为电诈团伙提供聊天软件的犯罪团伙。经过近四个月的侦查,专案组于今年6月中旬在山东临沂将犯罪嫌疑人屈某龙、李某超、张某鹏、刘某等9人抓获,当场缴获作案手机10部、电脑3台。
专案组扣押的涉案手机
经审查,屈某龙等人自2021年以来,为牟取更大非法利益,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制作研发了30余款聊天APP,并搭建聊天平台,提供维护服务。其中,屈某龙负责联系“业务”,李某超、张某鹏、刘某负责诈骗软件的研发、搭建工作,张某鹏和李某超还负责涉案APP的后期维护。该团伙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非法获利人民币50余万元。
在该案中,南昌铁路警方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其中21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现已进入诉讼程序。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黄辉 通讯员 许永强
来源: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