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怎么决策(基金管理更高决策机构)

jijinwang
基金投资常见问题(十一)
问题:选基金是看公司还是看基金经理?基金经理换人了是不是要跑?
答:投资者在选择基金时,既要关注基金公司,又要关注基金经理。具体来看,一家好的基金公司可以吸引优秀的人才,更有精力和实力去建设较为完善的产品线,和实力雄厚且稳定的投研团队。
因此,需要关注:1、该产品所在公司的品牌和市场口碑;2、公司整体投研实力及产品线铺设情况;3、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投研人员的稳定性等。你选择投资的基金是直接由基金经理负责,在选择人时,首先要看他的从业经验,是否经历过完整的牛熊市;
其次,要看基金经理过去跳槽的频率,是否稳定对管理基金长期投资收益也有着不小的影响;再来关注基金经理管理产品过往业绩的前提下,也要重视基金经理的投资理念与自己的思路是否吻合。
如果碰到基金换人需要看看换人的原因是公司原因还是个人原因,基金变更基金经理公告中会有诸如“因内部工作调整”或“因个人原因”等字眼披露。另外,还要了解基金所属公司的投研方式,来观察基金经理对基金产品的影响程度。
总结一下,基金经理发生变动的时候,赎回基金的决策不是绝对的,需要根据其变动的具体原因和继任者情况等方面去综合考量。投资基金中基金经理很重要,但是需要综合考量多方因素,基金经理的变动应只是影响投资策略中的一环。

来源 | 招商引资总参

作者 | 招商引资内参

政府引导基金近年来在全国发展如火如荼,

尤其是通过政府引导基金来开展资本招商成为了各地招商引资的标准配置。为了帮大家更好熟悉和运用政府引导基金,小编选取国内开展比较早的江苏的宝贵经验总结供参考。

近年来,江苏财政部门积极探索财政支持方式由直接无偿补助向间接有偿引导转变。“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是财政部门在前期探索基础上,将深化财政管理制度、财政支出方式改革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机结合的重大改革举措,更加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社会资本集聚,优化资金配置方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是政府投资基金的基本原则。“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的组织架构从设立框架和组成人员上,尽可能保障基金管理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设立管理委员会,并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制。此外,为提高基金管理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基金另设监督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

“政府出资设立引导基金,就是要改变以往政府资金行政性分配的管理方式。”政府作为出资人在享有必要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同时,不影响基金管理团队对具体项目的专业研判和选择。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其投资运作充分遵循市场规律、按市场化规则办事。在子基金方案和管理人的选择方面,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政策,均没有明确规定方式。江苏根据基金运作的一般规则,结合不同的基金定位、覆盖领域、管理规模、基金管理人职责等因素,采取多层次、市场化、差别化的选择方式和标准,由基金各出资人综合协商确定基金管理人。对规模大、跨行业的市场化基金,在全国范围内择优选择综合性基金管理公司。分行业的专业性基金,则重点考虑具有专业投资背景的管理公司。

此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引进了19个基金管理人,落地江苏、实行本地化服务,有14个优秀团队位列2017年度全国投资机构排行榜。

资金撬动:创新模式 市场化合作。不忘初心,始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这既是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的定位,也是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的责任和使命。实践中,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并没有急于盲目推进投资业务,而是走了一条先谋好布局再开展投资的道路,保证基金不偏离基本方向。基金自成立以来,探索建立条块结合、长短结合、区域性综合基金与细分产业基金相结合的战略业务架构。

截至2017年底,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通过募集和设立工作,以200.72亿元的认缴出资,发起打造了一个总数约50支的子基金舰队,实现基金总规模2100亿元,共撬动包括银行资金、产业资本、投资性资金等在内的社会资本1826.5亿元,撬动社会资本的比例为9倍多。

“这说明我们的基金充分发挥了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体现了财政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引导效应。”

“值得一提的是,在引导社会资本的过程中,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效创新了政府与金融机构投资合作的新模式。”基金在行业内率先打破优先劣后模式,实现政府出资与银行资金的同股同权,保障了基金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投入,有力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政府投资基金与社会资本追求快速、短期回报不同,应当以实现政府政策为首要目标,兼顾投资盈利。因此,政府投资基金不以逐利为主要目的,在同股同权的原则下,会根据基金募资难度和投资风险程度,通过让渡部分收益的措施来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经科学的绩效评价,子基金实现预期投资绩效和政策目标的,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在收回投资本金和门槛收益的基础上,可给予其他出资人一定让利,通过超额收益奖励,调动其他出资人和基金管理人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