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在别人手里有什么危险?身份证原件在别人手里一宿

jijinwang

身份证在别人手里有什么危险?”民警询问小男孩。“我是一名学生,家里有父母,平时放假在家,就喜欢玩手机游戏,没想到被骗了。”小男孩说。随后,民警通过查查询小男孩的身份信息,联系到了小男孩的父母,并告知了他们孩子被骗的经过。原来,小男孩的父母在外打工,平时都是爷爷奶奶照顾他,今年暑假,爷爷奶奶带着他去广东游玩,结果被骗子盯上了。


一:身份证在别人手里有什么风险

湖州检察以案释法专栏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期间,在某高中就读的杨浩(化名)结识孟某,孟某告诉杨浩办理银行卡供他人使用可获得2000元好处费。杨浩因经济拮据,于是听了孟某的话,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手机卡、开通银行卡、设置U盾密码和银行卡密码,按照要求将这些物品交给孟某,再通过“卡商”张某收购后卖给诈骗犯罪分子支付诈骗款项。

图片

在此过程中,杨浩已经意识到自己所办的银行卡及相关物品可能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却没有停止该行为并报警。经查,杨浩办理的银行卡被诈骗犯罪分子用于诈骗后的支付结算金额共计人民币1300余万元。杨浩获好处费2000元。

检察机关认为,杨浩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对杨浩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的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的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为银行卡、电话卡等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实施犯罪所必备的工具,杨浩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自己所办理的银行卡及相关物品实施犯罪,为获取不当利益,仍将自己办理的银行卡及相关物品提供给诈骗犯罪分子用于支付结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

警示教育

本案的杨浩在犯罪时仍是一名高中生,在检察机关对他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他通过自己的努力顺利考入了浙江某大学,也“重启”了自己的生活。

很多在校学生法治观念淡薄,守法意识不强,很容易因一念之差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在校学生,应当自觉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守法观念,不要因贪图小利出售个人实名制办理的身份证、电话卡及银行卡给他人进行转账,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活动提供帮助,最终也使自己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图片

供稿 | 第二检察部

湖州检察发布

阳光检察 传递正能量


二:身份证落到别人手里会怎么样

一般如果都按规章制度办事,那么单身份证复印件是没有多大用处的,现在一般都要求出示原件,以原件复印作为办理一些业务的凭据,所以一般认为是不能干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