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里的本金怎么拿出来(基金不想投了怎么把本金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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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本无归!”上海金山,一男子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推荐下,买了13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取钱时,却发现理财产品变成了私募基金,无法兑付!男子找银行索赔未果,便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庭。
 
原来,男子曹某是该银行的VIP会员,他在涉案银行存了300万,银行工作人员发现曹某的钱一直没动后,便起了心思,突然一天,工作人员给曹某打电话,说有一个专门针对VIP客户的会议,“推介一个很好的理财产品”。
 
工作人员告诉曹某,这款产品复合收益率达到60%-70%,三年返本,七年到期返回全部收益!
 
曹某听到这么高的收益,第一反应是风险大不大,千万别收益没拿到,本金反而填进去,血本无归。至于工作人员骗他,曹某当时没有想到这点,对方毕竟是银行的工作人员,银行不会骗人。
 
工作人员回复说,这款产品的资金非常安全,很多银行员工都购买了这款产品,机会极其难得。这是发生在2012年的事情,当时理财暴雷的数量很少,曹某也没想到,会发生后续的时候。
 
随后,曹某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购买了130万元的理财产品,并在若干空白A4纸上签字,且未填写日期。
 
【@蚂蚁说法 】
 
有网友表示,曹某怎么这么傻啊,工作人员说什么,他就信什么,让他在空白A4纸上签字,他就签字,这不是任人宰割吗?
 
只能说时间、环境不一样,2012年的时候,互联网尚未展开翅膀,银行坑客户的信息,也不像现在这样,遍地都是。曹某以为他买的是理财产品,实际上,工作人员用他的130万,买了私募基金!
 
通常情况下,私募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将远远高于银行的理财产品,同时,私募基金还有一些特殊规则,比如未到期不能赎回等等。
 
曹某购买的私募基金,原本应该在2019年结算,但该私募基金将经营期限变更为20年,也就是说,营业期限延长到了2032年,兑付时间,更是遥遥无期。
 
1、法庭上,曹某表示,他原本买的是银行的理财产品,银行工作人员却擅自将其改成了私募基金,因此,银行应该承担无法兑付的责任。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前文已经说了,曹某在若干空白A4纸上签字,且未填写日期。法庭上,曹某陷入了非常尴尬的境地,他没有证据证明,银行人员十年前,给他推荐的是理财产品,而非私募基金!法律规定,曹某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司法解释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曹某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他的主张,根据法律规定,他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曹某不能举证,银行工作人员将其购买的理财产品改成了私募基金,但银行工作人员,在本次推荐中,存在明显过错,曹某是否可以要求银行赔偿呢?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法庭上,银行辩解说,银行只是中间转账行,曹某通过银行柜台将款项转账给某公司,所以银行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从法律上讲,银行的辩解是无法得到支持的,但是,法院没有支持曹某的赔偿请求。
 
原因是,民事损害赔偿,采用的是填平规则,侵权人给对方造成多少损害,就需要赔偿多少,以填平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买的私募基金,尚未清算,对于清算后,曹某所持有的股权份额是盈利,还是亏损,均处于不能确定的状态。
 
法院表示,如果清算之后,曹某尚有其他损失未获清偿,可以起诉主张权利,然后根据过错程度,要求银行分担责任。
最后,曹某和银行打了两次,但一审、二审,均以败诉告终!
 
来源:蚂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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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定投终止后本金能全部取出吗?

能全部取出。基金定投终止后是可以把本金全部取出来的,不仅是本金,也可以把基金定投的收益一并取出来。投资者可以直接登录基金定投的平台,申请将基金进行赎回处理,可以将个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赎回。需要注意的是最后到账的资金和份额是不一样的,到账的资金是根据基金净值和份额来计算的。

2、基金定投怎么赎回本金?

首先要更改定投的设置,暂停定投或取消定投。确认总共有多少单位的基金,保留两位小数的数量。然后选择合适的时机,选择卖出,部分卖出或全部卖出。卖出数量要你自己确定。

3、买基金可以退本金么?

基金分为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和货币型, 前面两个般基金比存款收益高,也风险大,有可能损失本金。

当然也有货币型基金,跟存定期差不多,不会损失本金,最大的优点就是按天结算收益,不象定期要存多久,而且不要手续费。债券型的介于这两者之间,收益比定期存款好,风险低于股票型和混合型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