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怎么报案?工伤报了医保还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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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怎么报案?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一起来看看吧!一、什么是工伤?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往往会要求求职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学历证书、身份证明、驾驶证等。


一:发生工伤怎么报案

(一)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二)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三)工伤鉴定程序: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四)协商赔偿程序: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五)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六)法院审理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七)执行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八)申诉程序:申诉程序指的就是如果对生效判决不服,则可以向相关的部门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二:工伤报案流程

1、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2、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3、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三:工伤不报案超过48小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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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上班的冯先生说

自己在上班路上出了事故

应该是工伤

结果单位说这不能算是工伤

这是怎么回事?

上班路上摔倒受伤

冯先生是杭州下城区保安服务公司下属保安队的一名队长,我们看到,他的脸上有很明显的疤痕。他告诉我们,三个月前的一个早上,他骑电动自行车去上班,因为避让一辆逆行的电动车,不慎摔倒受伤。

冯先生说,当时自己都摔懵了,幸好有同事在身边,冯先生被同事扶起之后,看冯先生摔得不轻,就赶紧往医院送。而当时那个逆行的人在冯先生起来之后,就直接骑车走人了。冯先生说因为对方已经走了,他当时也没想到报警。

医疗费用无法报销?

冯先生说,当时自己整个脸都感觉要毁容了,半边脸眼睛全部肿了,也没法上班。当时自己问自己的领导,上班路上受伤,是不是工伤,但是领导既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

冯先生说,当时公司里说先看病,看完病再说。既然这么说,冯先生就安心地请假去看病了。过了大概两个月,脸上的伤好的差不多了,冯先生再去找公司,结果却被告知医疗费没法报销。原因是:当时出事故的时候,冯先生没有报警。既然如此,冯先生说那我现在去报警,公司里又说时间超过限度了。

只是因为事发当时没报警,出了事故就不算工伤吗?冯先生说现在因为脸上的疤痕,工作也受到了影响,他觉得单位的做法不近人情。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没有报警,到底算不算工伤?

杭州市下城区保安服务公司保安二部经理胡青峰:

现在可以报,就差一个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明他有过这个事故。交警可以开责任认定书的话,这边就直接走工伤程序报上去。

可是,冯先生是事隔一个多月后才报的警,交警方面可以给他出具事故认定吗?据了解,针对这次事故,交警部门的视频录像也已经被覆盖了,但是,有不少同事可以为冯先生作证,这种情况下,交警还是可以出具认定书的。只是,因为不能证明是别人的过错,只能认定冯先生全责。不过,这不妨碍走工伤理赔程序。

发生工伤之后如何处理?

看了发生在冯先生身上的事情之后,可能很多人会问,上班的时候出事故,属于工伤,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那么,在上下班途中出事故,如何认定工伤呢?

目前根据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在上下班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的上下班途中,应该认定为工伤。发生工伤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工伤认定”。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敏:

因为有了工伤认定,才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前提条件,否则双方就会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争议,有了工伤认定后续的赔偿根据法律法规就可以。

特别要提出的,就是像冯先生这样的情况,一定要在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因为事故认定书是工伤认定的必要材料,可以证明,确实是在上下班途中出的事。

工伤认定要向当地社会行政保险部门进行申请,在浙江叫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像前面的冯先生属于杭州市下城区,那么他要找的部门是下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同时大家要记住两个时间就是“一个月”和“一年”。浙江省2017年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了修改,对工伤申请的时间进行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的30日内向事件的社会行政保险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肯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该职工近亲属可以在发生事故后的一年内自行提交,并且工伤认定跟是否缴纳保险没有直接关系。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敏:

杭州市五险一金就是包括工伤险的,单位只要根据工伤险赔付就好了,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就根据工伤保险同等的待遇,单位要自己承担掉,给员工这个待遇。

律师表示对于工伤的赔偿包括误工费、医药费、护理费、如果医院特别标明需要加强营养,也可以申请适当的营养费。


四:工伤超过一年怎么起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从你几个字的问题来看,我能回答你的就是:超过一年未申请工伤认定,是不能申请工伤了,但(注意):可以申请工伤待遇。
具体的操作步骤,还是建议你自己找个律师问问吧。我知道有位律师名叫欧阳九,是这方面的专家,百度上应该能找到他。

五:工伤报案最晚不能超过几天

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申请工伤的期限是30天,劳动者申请的期限是1年,逾期未申报,造成无法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