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上门募集基金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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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445----陈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被告人李某某退赔800万,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25万元,(2019)沪02刑终1236号】

2015年5月始,被告人陈某某为了开展非法集资业务,招聘被告人陈永某、胡华某、张某等人进入公司,分别担任公司的总裁、黄浦分公司总经理、卢湾分公司总经理,通过酒会、打电话、制发宣传单、开设门店、大量招募业务员等方式,公开宣传旺波资管公司及其产品,并与客户签订《旺波财富客户申请表》《债权转让之服务协议》《资金出借及回收方式补充协议》《债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等格式合同,设定不同的投资期限,向社会公众承诺7.8%至15.6%不等的固定年化收益率,吸引社会公众以存款方式进行投资。
2015年11月9日始,被告人李某某以本人或其弟李某的名义受让公司大量股份,成为公司大股东,通过人事安排、控制资金流向、开设新门店等方式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继续以上述方式向社会公众吸储,并将公司所获的大部分资金用于与自己相关联的其他公司。
2016年6月,本案因旺波资管公司无法兑付本息而案发。
经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旺波资管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至2016年5月18日期间,在本市黄浦区、原卢湾区浦东新区长宁区静安区金山区宝山区松江区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157,667,000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造成实际损失151,918,587.77元。
其中,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5月18日期间,非法募集资金115,237,000元,造成实际损失112,906,038.54元。
被告人胡华某及其团队于2015年5月14日至2016年5月17日期间,非法募集资金62,190,000元,造成实际损失59,512,496.26元。
被告人张某及其团队于2015年7月7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非法募集资金23,270,000元,造成实际损失22,019,610.13元。
经公安人员电话联系,被告人先后于2016年7月14日、2017年2月22日、2017年4月6日、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17日投案。到案后,除李某某外,其余四名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同时张某退赔20万元。
审理期间,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某分别在亲友的帮助下退出违法所得800万元和65万元,被告人张某退出违法所得478,106.47元。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李某某作为旺波资管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陈某某、胡华某、张某作为公司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案系共同犯罪。
被告人陈某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五名被告人能当庭自愿认罪,均可酌情从轻处罚
案发后,李某某、陈某某分别在亲友的帮助下退赔违法所得800万元和65万元,张某退赔违法所得67万余元,均可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陈某某、胡华某、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被告人陈某某、陈永某、胡华某、张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被告人李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属有立功表现,再综合各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等,依法对陈某某、李某某、陈永某、胡华某从轻处罚,对张某减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判处被告人陈永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判处被告人胡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追缴后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赔并按照同等原则分别发还。

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特殊引擎,2017年长宁区第一家社区基金会——上海市长宁区新华基金会成立;到2021年上半年,长宁区实现了10个街镇社区基金会的全覆盖。

社区基金会做什么?

相比大而全的传统公益模式,社区基金会的规模虽然不大,但业务已涵盖了慈善救助、扶贫帮困、帮教助学等公益活动以及资助社区公益组织、公益项目、公益活动、社区自治共治项目等方方面面。

近年来,长宁区发挥社区基金会作用,协调政府、企业、高校、社会组织等多元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发掘社区能人,为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助力破解社区治理难题。同时,积极弘扬公益文化,增进社区居民对公益的了解和支持。

新华路街道的敬老邨改造更新项目就是一个缩影。

建成于1948年的敬老邨老式里弄存在“小、散、乱”的现象,社区内公共空间相对分散,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改善居住环境成了小区居民们的“头等大事”。

但如何改善?瓶颈问题怎么解决?钱从哪里来?2018年,新华社区基金会启动了敬老邨孝亲敬老文化村建设项目,投入资金9万余元,又整合适老化改造资金、自治项目资金等资源,并搭建平台吸引居民和专业社会组织参与。

现在的敬老邨,楼道变得明亮宽敞,屋顶的“阳光花园”设置了休息区、活动区、种植区和晾晒区,让居民们拥有了独属的社交角落,成为了适老化改造社区的典范。

敬老邨改造后的楼道和屋顶

社区基金会钱从何来?

2020年,长宁区社区基金会致力于社区防疫、社区治理、困难群体帮扶、精准扶贫等22个项目,项目资金达235.37万元。

除了注册资金部分由政府拨款,长宁区的社区基金会募集的资金来源于属地企业和居民,其中又以属地企业为主。如何依靠自身力量筹款,也是目前社区基金会的一大难题。

长宁区社区基金会开放日

社区基金会不仅需要政府“扶一把、推一把”,还要倡导社区基金会运作体现“自治”。

程家桥社区基金会的有关工作人员说,“除了街道自身造血,我们还积极引入辖区企业,参与到社区基金会中来。一方面,社区的公益项目、自治项目要‘拿得出手’;另一方面,企业、商户参与社区治理,让居民受益的同时,也是创造良好的商居共赢模式。”

社区基金会要有效地找到适合自己社区的项目,通过筹款、项目实施等,加深公众对社区基金会的了解,从而提高专业度和人员配置。

长宁区民政局表示,“社区基金会除了可以转接企业捐款,其实也接受个人捐赠,还可以根据捐赠人的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受赠财产。个人捐款还能抵扣个人所得税。今后,我们将探索更为宽松的捐款环境,简化相关流程,让社区基金会的资金能产生好的效益。”

社区基金会钱花哪去?

据了解,长宁各社区基金会皆立足于街道自身特色做出了一定的成绩:

新华社区基金会2017-2020年,共筹集捐赠款160万元,资助实施社区公益项目21个。

江苏社区基金会每年20万元专项用于帮助辖区内的困难群体开展助学、助医、助困等活动;

华阳社区基金会开展“红河蓝天筑梦计划”云南红河空乘定制班学生爱心助餐、金平县功能教室爱心援建和铜厂乡户厕改造等项目;

周家桥社区基金会以“圆梦四季”为主题,围绕微公益、微服务、微更新,以社区公益枢纽的角色促进社区资源的再流动,提高居民福祉,解决社会问题。推进社区治理建设、温暖社区每个家庭;

天山社区基金会对口支援云南,与长宁区社区学院签订捐赠协议与18名云南学生结对助学;

仙霞社区基金会开展“请你来开店”公益大赛等助力青年就业创业;

虹桥社区基金会发起了虹桥时尚创意产业发展、黄金城道步行街街区治理等公益项目;

程家桥社区基金会正大力推进加装电梯、云南绿春精准扶贫、新基建智慧生活等项目;

北新泾社区基金会为电梯轿厢监控安装智能系统,防范电瓶车进楼上楼,杜绝居民楼里的电动车安全隐患;

新泾社区基金会整合社区资源,促进新泾社区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开创服务社区民生的项目。

长宁区民政局表示,“我们希望社区基金会的资金能‘取之于社区、用之于社区’。社区基金会是街道发起的,工作人员也基本上是专业的社工,他们特别了解社区,也能第一时间了解到居民的真正需求,所以社区基金会可以更精准地定位社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