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和基金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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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和基金有什么区别?一般来说,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受托资产管理、财产保险、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典当、信用服务、资产证券化、证券投资基。其中,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是信托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也是信托公司最赚钱的业务。据统计,截至2016年末,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信托资产余额为21.8万亿元,占全部信托资产的比重为68.7%。


一:基金和信托的区别和联系

在日常生活中,相信很多人都有投资理财的经历。不过,每个人对理财的理解却会有所不同。有人认为只有像银行理财、保险理财这些带“理财”字样的产品才算是理财,也有人觉得基金也算是理财。那么,理财和基金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理财和基金分别是什么?

首先来看理财。如果把理财当成一个动词,意思就是打理自己的财产。按照这种理解,理财就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就是怎么把自己手上的财物花出去。比如每个月发了工资后,在衣食住用上计划着怎么花、分别花多少,这就是理财的一种。

另一种就是怎么利用自己手上剩余的财产进行保值增值。比如每月的工资除去日常生活开销后,还有剩的,这些钱是存到银行,还是用来买基金,或者是干点别的能带来收益的投资,并非仅限于金融基金发行的投资产品。

总而言之,凡是处理自己手上财产的活动,都可以被视为理财。

而如果把理财看成是一个名词,那就是一些机构推出的某种金融投资产品。按照这种理解,理财也可分为两种。

一种就是凡是机构推出的金融投资产品,都可视为理财。这里的机构不仅限于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还包括了一些政府及非金融机构。这种理财的涵盖面较广,可看成是广义的理财。

而另一种就是专指某些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比如银行理财、保险理财等,这种就可被看成是狭义的理财。

其次来看基金。基金如果从定义上来看,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来说,基金是某机构为了某种目的将众多个人或其他机构的钱集中到一起的一笔资金。比如证券投资基金、住房公积金、养老基金等。

而狭义的基金,就专指的证券投资基金,比如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

理财和基金的区别

首先,如果把理财当成一个动词,那它跟基金就毫无共同之处。二者唯一的联系,就是买基金也算是理财的一种,因为买基金可以让手上剩余的财产保值增值。

其次,如果把理财当成一个名词,那么基金既可以是理财的一种,也可以不是。很显然,广义的理财中,是包括了基金在内的,而狭义的理财中,就没有把基金涵盖在内了。

当然,按照世人的理解,证券投资基金也算是狭义理财的一种,因为证券投资基金也是由机构发行的。不过按照官方的说法,理财专指理财产品,即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带“理财”字样的金融投资产品,比如银行理财,而基金就不算是理财产品了。

可见,理解不同,不仅理财和基金涵盖的范围不同,而且二者所体现的关系就不同。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那么,大家所理解的理财和基金,分别是什么呢?


二:家族基金和家族信托的区别

   离岸信托是指在离岸属地成立的信托;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   1、离岸信托:   离岸信托是指在离岸属地成立的信托。在操作上与信托类似,但因为特定的属地对信托的定义或法条有相对宽松或特别的政策,或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多的保护。

三:信托和契约型基金的区别

1. 从这两个概念的本源上来说,信托和基金是独立但有交集的两个概念。
信托是一种法律安排,在这种法律安排下,你(委托人)把财产所有权交给别人(受托人),他运营这个财产,并把运营收益交给你指定的人(受益人)。至于受托人如何运营,取决于信托所依据的法律,以及信托法律文件里的约定;
而基金是一种投资安排,也就是说一群人(可以是少数几个人,也可以是不特定公众)把钱以一定形式放在一起,按照一定方式去投资并享受收益。这里的“一定形式”有多种选择,可能是公司,可能是合伙企业,也有可能是信托;
2. 由上述分析可见,信托和基金的交集就是,投资者(信托的委托人)把钱集中起来,通过信托法律安排交给信托公司(信托的受托人)投资运营,投资收益根据比例分配回投资者本人(信托的受益人)。这种为了投资的信托安排通常称为“单位信托”;
3. 在上述交集之外,信托(传统上,在国外而言)还可以起到投资之外的其他目的,比如家族财产传承、晚辈生活资金提供(著名例子之一是希特勒在奥地利学习美术期间,生活费用来自家族某位长辈设立的信托)、某些情况下的避税等;
而基金除了信托模式,国际上常见的还包括公司形式(即钱全部投到xxx投资公司里,投资者是xxx投资公司股东,根据所持股权的等级与份额享受投资回报)、合伙形式(私募基金和对冲基金用的比较多)等;
4. 具体回到中国。目前我国信托立法相对初级,且主要针对的是单位信托。前几年市场大热时,国内的信托公司主要关注的也是这一块。出于投资者保护的目的,我国信托立法对单位信托投资人设立了很高的门槛;
而对于基金来说,目前国内法律的情况是,私募基金可以采用公司式(但实际有待公司立法的更新)、合伙式等;公募基金目前基本都是信托型/契约型,但一直有声音希望引进公司型等其他组织形式;
5. 据个人了解,目前虽然国内信托公司也有家庭信托(即第3点提到的其他信托)业务,但业务门槛非常高,而且实际业务量也非常小。
关于信托与基金的区别,首先需要明确一个前提:是什么基金?!
如果是契约型(信托型)的基金,那这种基金就是广义信托之一种.目前国内的证券投资基金就主要是契约型(信托型)的基金,其原理基本上没有违背信托.同理,目前国内的企业年金基金也是信托型的基金,在原理上也遵循了信托的模式.如果说区别,主要还是受托人等主体不同以及运作流程的差别.另外,国内还有很多冠以基金之名的财产运作模式,例如各种公益和慈善的基金会、社保基金、住房维修基金以及各种损害赔偿的基金等等。
如果把基金的范围限缩一下,比如到“投资基金”,想要和信托做比较,其实还要做细致的分类。例如,以基金公司这一机构来区分,证监会监管着证券投资类的基金公司,银监会监管着银行系的基金公司,保监会也在积极筹措保险系的基金公司。这里由于法律依据和授权监管等方面的差别,如果和信托做比较,还真有不少。
仅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例,《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条就明确申明首先要遵守《信托法》,其中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界定——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这与信托的基本原理一致。
关于上边你们二位讨论的“基金的运作是不以持有者的利益为转移的”,在证券投资基金的层面上,这明显与《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不符,基金份额持有人既是投资者,更是信托关系的受益人,其利益是优先至上的,不可能不以其利益为基准。何况目前法律上正在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保护机制。
当然,由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这使得证券投资基金类的基金公司与其他基金公司又有差别,当然也与信托存在具体差别。
这个话题说来就长了,最好能把问题具体点、细化点、缩小一下、明确一下,或者先参考一下信托法律网)等专业信托网站的资料,让大家有一个共同的、起码的专业讨论基础,这样可能会好一点。
但看了上边的回答和讨论,还是补充几句,
第一,信托也是可以有基本“单位”的,例如规范化的单位信托、受益证券、受益权凭证等都可以如此。
第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是基金投资的基准目的,不可能无视,最起码资本的话语权还是第一的、投资者的利益还是至上的,信托中受益人优位也是如此确认的;
第三,基金的投资运作不是可以任意变更和调整的,既有基金合同的约束,还是法律中投资者保护规则的约束;
第四,信托中的财产独立(隔离)制度并不是绝对的,尤其在货币资金作为信托财产时并不做外在区分。而且信托财产的管理(投资)也不都是单一运作的,集合运作非常普遍。
第五,说句简单的,欲知基金,先知信托;欲要对比,先要可比。
关于信托与基金的区别,首先需要明确一个前提:是什么基金?!
如果是契约型(信托型)的基金,那这种基金就是广义信托之一种.目前国内的证券投资基金就主要是契约型(信托型)的基金,其原理基本上没有违背信托.同理,目前国内的企业年金基金也是信托型的基金,在原理上也遵循了信托的模式.如果说区别,主要还是受托人等主体不同以及运作流程的差别.另外,国内还有很多冠以基金之名的财产运作模式,例如各种公益和慈善的基金会、社保基金、住房维修基金以及各种损害赔偿的基金等等。
如果把基金的范围限缩一下,比如到“投资基金”,想要和信托做比较,其实还要做细致的分类。例如,以基金公司这一机构来区分,证监会监管着证券投资类的基金公司,银监会监管着银行系的基金公司,保监会也在积极筹措保险系的基金公司。这里由于法律依据和授权监管等方面的差别,如果和信托做比较,还真有不少。
仅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例,《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条就明确申明首先要遵守《信托法》,其中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界定——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这与信托的基本原理一致。
关于上边你们二位讨论的“基金的运作是不以持有者的利益为转移的”,在证券投资基金的层面上,这明显与《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不符,基金份额持有人既是投资者,更是信托关系的受益人,其利益是优先至上的,不可能不以其利益为基准。何况目前法律上正在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保护机制。
当然,由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这使得证券投资基金类的基金公司与其他基金公司又有差别,当然也与信托存在具体差别。
这个话题说来就长了,最好能把问题具体点、细化点、缩小一下、明确一下,或者先参考一下信托法律网)等专业信托网站的资料,让大家有一个共同的、起码的专业讨论基础,这样可能会好一点。
但看了上边的回答和讨论,还是补充几句,
第一,信托也是可以有基本“单位”的,例如规范化的单位信托、受益证券、受益权凭证等都可以如此。
第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是基金投资的基准目的,不可能无视,最起码资本的话语权还是第一的、投资者的利益还是至上的,信托中受益人优位也是如此确认的;
第三,基金的投资运作不是可以任意变更和调整的,既有基金合同的约束,还是法律中投资者保护规则的约束;
第四,信托中的财产独立(隔离)制度并不是绝对的,尤其在货币资金作为信托财产时并不做外在区分。而且信托财产的管理(投资)也不都是单一运作的,集合运作非常普遍。
第五,说句简单的,欲知基金,先知信托;欲要对比,先要可比。

四: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的区别

当你买进股票时意即你已成为一间公司的其中一个持有者,你除了享有股票付予的投票权外,亦有权分享公司派给股东的利润(即股息)。债券较股票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其风险所在,前者的价格较为稳定,且更定时会收到利息(零息债券除外),但后者的价格却极为波动,且有没有股息派发更需视乎公司管理层的决定。当然高回报亦伴随着高风险,这个世界是没有免费午餐的。倘若公司决定不派发股息,则投资者则只好期望股价能够做好而获利。
是指在固定的场所交易未来执行的标准化合约行为。起初交易商一对一签订远期供需商品的合同来回避时间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后来出现专门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供交易商集中活动,并交易方便的标准化的合同。
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了某种目的,把财产转移给自己信任的人,洋其去管理和处理的行为。也是一种以信任为基础,以财产为中心,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从资金关系来看,基金是指专门用于某种特定目的并进行独立核算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各国共有的养老保险基金、退休基金、救济基金、教育奖励基金等,也包括中国特有的财政专项基金、职工集体福利基金、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等。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