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证明有什么用?在深圳买房,首套房证明是必须的,不管是贷款还是全款,都需要提供这个证明。如果没有,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这样就不用担心了。但金贷款的利率比商贷高,所以在深圳买房,一定要注意公积金贷款的利率问题。另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是在深圳工作的,想要在深圳买房,就必须要满足深圳户口的条件,否则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一:首套房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表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拥有住房情况,只是新房多了开发商承诺盖章购买首套住房新房(二手房),证件名称,新房与二手房内容基本相同,联系电话,证件号码,需要到当地房屋管理交易中心,户籍所在地以及家庭成员具体情况,领取家庭购房申请表,拟购住房地址:购房人姓名二:首套房证明什么样子
首套购房证明是到房屋所在地的区交易中心开具的,不是户口所在地。 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证明时,所需材料如下:购房发票、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申请的当事人本人到常 在交易中心受理当日起,7日后再到交易中心领取三:首套房证明长什么样
首套房证明即无房证明,是需要拿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房管局开具的,手续费一般为15-40元不等,有效期为一个月,过期作废,需要重新开具的。购房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为同一个城市的,需要在购房地和户籍所在地房管局各开一份的。
四:办理首套房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南昌县购房消费补贴、家庭购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购房消费券实施细则(试行)为切实贯彻《南昌县关于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有效利用补贴政策,促进政策落地落实,切实惠及购房群众,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购房消费补贴
(一)补贴范围
在2022年6月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我县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其中: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契税完税证明时间为准。(含起止日,下同)
(二)补贴标准
在2023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按其所缴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消费补贴。
(三)补贴程序
1.申请。由购房人提出购房消费补贴申请,新建商品住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收集所需材料,二手房由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收集所需材料,材料如下:
(1)购房消费补贴申请表;
(2)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人开户银行、卡号信息;
(4)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受理。县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6月份受理一次,以后每2个月受理一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购房消费补贴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受理月的20日至月底,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3.审核。县住房保障中心对购房消费补贴资格进行审核,县税务局对契税完税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购房消费补贴资格、补贴金额,并制定购房消费补贴发放表。
4.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购房消费补贴发放表在县住房保障中心网站和
5.发放。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县住房保障中心将购房消费补贴发放表报县政府审批,县财政局按县住房保障中心提供的购房消费补贴发放表拨付补贴资金至县住房保障中心开设的购房消费补贴银行账户,银行按照购房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将购房消费补贴资金发放给补贴申请人。
二、家庭购房补贴
(一)补贴范围
在2022年6月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我县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二)补贴标准
在我县以下区域(沿江南大道以东,昌南大道以南,昌东大道、总干渠以西,南外环、沪昆铁路以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属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南昌县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止2022年5月31日)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补贴。上述补贴在缴清契税后享受,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我县其他区域按50%标准补贴。(下附购房区域图)
(三)补贴程序
1.申请。(1)首次购买的需提供材料(300元/平方米补贴标准):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首套房证明;购房人开户银行、卡号信息;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改善性的需提供材料(200元/平方米补贴标准):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开户银行、卡号信息;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二孩、三孩家庭需提供材料(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补贴标准):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开户银行、卡号信息;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收集。
2.受理。县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6月份受理一次,以后每2个月受理一次房地产开发企业家庭购房补贴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受理月的20日至月底,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3.审核。县住房保障中心对家庭购房补贴资格、享受类别进行审核,县税务局对契税完税情况进行审核,县不动产对首次购房资格进行审核,确定享受类别、补贴金额,并制定购房补贴发放表。
4.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家庭购房补贴发放表在县住房保障中心网站和
5.发放。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县住房保障中心将家庭购房补贴发放表报县政府审批,县财政局按县住房保障中心提供的家庭购房补贴发放表拨付补贴资金至县住房保障中心开设的家庭购房补贴银行账户,银行按照购房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将家庭购房补贴资金发放给补贴申请人。
三、人才购房优惠政策
(一)补贴范围
1.在县(区)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本科生(含技师)、大专生(含高级工);
2.在县(区)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本科生(含技师)、大专生(含高级工)。
本细则所称企业,是指在县(区)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本细则所称自主创业,是指在县(区)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各类组织,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二)补贴标准
对在县(区)规定区域(沿江南大道以东,昌南大道以南,昌东大道、总干渠以西,南外环、沪昆铁路以北)内购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本科生(含技师)、大专生(含高级工),在享受南昌“人才10条”分类购房补贴政策外,再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
“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再重复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满5年后,所购住房方可进行产权转让。
(三)申请条件
纳入补贴范围的人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购房补贴:
1.在县(区)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县(区)自主创业稳定经营2年以上;
2.在县(区)缴纳社保满两年;
3.2022年6月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规定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以网签时间为准;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以契税完税证明时间为准。
(四)申报材料及流程
1、《南昌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县(区)缴纳社保证明【在县(区)工作满两年且覆盖当年度】;
4、就业人才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验证码(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或技能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创业人才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验证码(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或技能证书;创办企业等经济实体佐证材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6、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合同;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提交契税完税证明材料;
7、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首套房证明。
县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6月份受理一次,以后每2个月受理一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材料,县人社局复核、公示,县(区)人才办审批。(受理时间:受理月的20日至月底,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五)注意事项
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购房补贴或追回已发放的购房补贴:
1、人才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后,因各种原因撤销购房合同的;
2、查实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存在弄虚作假违规申请补贴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
3、其他应停发或追回购房补贴的情形。
四、购房消费券
(一)发放范围
在2022年6月3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购买我县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二)发放标准
对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的前500套新建商品住房(按合同备案时间),每套发放10000元消费券;对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前1000套新建商品住房(按合同备案时间),每套发放5000元消费券。消费券使用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发放程序
1.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县住房保障中心提出合同备案申请,并按面积类别提供合同备案申请名单(包括姓名、备案时间、身份证号、手机号、购房面积、消费券金额等信息);
2.受理。县住房保障中心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备案名单进行审核,并按房产面积类别进行备案时间排序,制定消费券发放表;
3.发放。县财政局按县住房保障中心提供的消费券发放表拨付资金至县住房保障中心委托的消费券发放银行进行发放。
(四)注意事项
1.购房消费月活动期间,购房者在领取购房消费券后原则上不得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如确需撤销则必须将所获消费券补贴资金返还至消费券发放银行。
2.对未使用完的消费券资金,由消费券发放银行返还至县财政局。
五、咨询电话
(一)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咨询
1.县(区)人才办:0791-85721336
2.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791-85712327
(二)购房消费补贴、家庭购房补贴、购房消费月活动咨询
1.县住房保障中心:
办公室:0791-85712328
业务科室:0791-85711311
2.县税务局:
联系电话:0791-85738698
3.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9185721736
附:1.购房区域图
2.消费券使用商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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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打印首套房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户口簿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一份,集体户的需开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有未成年小孩的需户口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单身丧偶、离婚、未婚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首套房证明指的是你目前名下无住房。没住房的情况下购房,可以享受购房的折扣优惠,如按首付、利息、契税优惠等。
市民开具首套房证明需要携带相关材料,然后到产权市场管理处产权产籍档案馆进行程序办理,查询以家庭为单位,夫妻之间可以代办,其他人不可以代办,夫妻双方来一人就可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