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哪些 ?基金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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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哪些?1、基金经理。这个岗位主要是负责投资管理工作,包括投资策略、风险控制、组合管理等方面。一般来说,基金经理的年薪在30万左右,,不过也有例外,比如某些明星基金经理的年薪可能高达百万。2、研究员。这个岗位主要是负责研究,包括基金经理的研究能力、研究成果等。3、投资经理。这个岗位主要是负责投资,包括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投资策略等。4、风险管理部。


一:基金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第三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提供私募基金登记和备案所需的文件和信息,保证所提供文件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第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如实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第七条 登记申请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
申请登记期间,登记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告知基金业协会并变更申请登记内容。
第八条 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第九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诚信信息。
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第十条 经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
第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在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还需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不完备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
第十三条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基本信息。
第十四条 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第十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业协会报送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基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
第十六条 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
(三)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前款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十八条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基金业协会或其认可机构组织的执业培训。
第十九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信息,包括基金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等。
第二十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的相关信息,包括认缴规模、实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
第二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受托管理享受国家财税政策扶持的创业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还应当报送所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情况及社会经济贡献情况等报告。
第二十二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六)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私募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一)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
(二)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
(三)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
(五)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二十四条 基金业协会每季度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及私募基金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二十五条 基金业协会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类型设立相关专业委员会,实施差别化的自律管理。
第二十六条 基金业协会可以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实施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提供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配合检查。
第二十七条 基金业协会建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跟踪记录其诚信信息。
第二十八条 基金业协会接受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从业人员的投诉,可以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基金业协会可以根据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原则对私募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存在以下情形的,基金业协会视情节轻重可以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上海契石财富-六八七八-五零二七,公开谴责、暂停受理基金备案、取消会员资格等措施,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采取警告、行业内通
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从业资格等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
(一)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本办法规定;
(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其他信息报送中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及时填报业务数据或者进行信息更新的,基金业协会责令改正;一年累计两次以上未按时填报业务数据、进行信息更新的,基金业协会可以对主要责任人员采取警告措施,情节严重的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4年2月7日起施行,由基金业协会负责解释。
4.法人身-份-证电子版、股东身份信息
5.所有高管人员一寸照片
具有sac从业资格证(证券人员考试合格证),或者有2—3年的投资经验人员

二:嘉实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中国基金报

基金行业又迎来一例由总经理升任董事长的情况。

3月19日,泰达宏利基金发布公告显示,公司原总经理傅国庆将已出任公司董事长,并代任公司总经理一职。去年9月,泰达宏利基金原董事长刘轶因工作调动原因离任,而时任公司总经理傅国庆自9月22日起代任公司董事长一职。

半年后的,傅国庆正式“转正”升任董事长,代行公司总经理

傅国庆出任泰达宏利基金董事长

泰达宏利基金最新发布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两则公告,官宣公司日前发生的重要人事变动。3月19日,泰达宏利基金公告称,傅国庆因工作安排离任公司总经理、首席信息官,离任日期为3月18日。

而公司同日发布的另一则公告显示,傅国庆已于3月18日新任泰达宏利基金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同时代任总经理一职。

过往从业经历显示,傅国庆有着丰富的资管机构工作经验,也是在泰达宏利基金任职多年的公司老将。

傅国庆于1993年9月至2006年9月就职于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管理工作,期间曾任办公室主任、研发部经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副总经理。

自2006年10月,傅国庆加入泰达宏利基金(原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自2007年1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负责基金运营及财务管理工作。

自2019年5月起,他兼任首席信息官,负责信息技术管理工作;自2020年5月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基金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2021年9月23日,泰达宏利基金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刘轶因工作调动原因离任,由公司总经理傅国庆代任董事长一职。公开资料显示,刘轶于2020年9月29日成为泰达宏利基金新任董事长,任职至离任不过一年。自2021年9月22日起,傅国庆代任公司董事长。

2020年5月30日,泰达宏利基金发布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新任傅国庆为总经理。此前2019年8月13日公告,公司总经理刘建因“个人原因,另有安排”离职,由傅国庆代任总经理一职。

在傅国庆任职总经理的近三年时间里,泰达宏利基金的管理规模稳中有升,从2020年6月末的382.81亿元增至2022年1月13日的581.74亿元,增加了5成以上。

“升任”董事长的总经理案例不多

事实上,从整个公募基金行业来看,由总经理“升任”董事长的案例并不多见,不少董事长都是股东方派人来担任。

今年3月5日,金鹰基金发布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公司总经理姚文强升任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周蔚升任总经理,任职日期均为3月5日。这是距离此次泰达宏利基金傅国庆升任公司董事长最近的一个案例。

而在去年6月5日,招商基金发布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公告内容显示,招商基金原董事长刘辉因工作安排于6月5日离任,同日,公司总经理王小青成为新任董事长。

更早前的2020年4月17日,博时基金发布公告称,江向阳正式就任博时基金董事长,任职日期为2020年4月15日。江向阳将同时兼任博时基金总经理。

2020年1月10日,博时基金曾发布公告称,董事长张光华因“退休”离任,而时任公司总经理江向阳自1月9日起代任公司董事长一职。3个月后,江向阳正式升任董事长。

而2018年4月,建信基金发布董事长变更和总裁变更的公告,宣布现任总裁孙志晨离任,并接替许会斌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

值得一提的是,嘉实基金赵学军是其中颇受

泰达宏利基金股权变动频繁

公开信息显示,泰达宏利高管变动比较频繁,在市场分析人士看来,这与泰达宏利频繁的股权变动不无关系。

泰达宏利基金成立于2002年,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由泰达国际持股51%,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持股49%。

泰达国际是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系天津市管国企,参股渤海银行、泰达股份、泰达物流、滨海投资等多家上市公司。

2022年1月5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显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拟挂牌转让,转让底价17.58亿元,采取网络竞价,交易需缴纳保证金5.28亿元。

该股权转让项目,在2021年6月30日首次现身产权交易所。当时,泰达宏利基金大股东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泰达国际)挂牌转让,到今年1月30日,将挂牌期满。

此次股权变更,意味着持有泰达宏利基金15年的股东泰达国际将完全退出,股权转让完成后,或将迎来泰达宏利基金成立以来的第七次股权变更和第四次更名。

而在此之前,公司曾分别于2004年1月、2004年8月、2005年2月、2006年4月、2010年3月和2018年12月经历了6次股权变更。相应地,随着公司股东方的变化,泰达宏利也拥有了3个“曾用名”。

最新公告中,原股东宏利集团并未放弃优先受让权。市场人士分析指出,近年来,我国金融对外开放进程持续推进,越来越多的巨头在加快布局中国市场的步伐,在本次股权转让中,宏利投资寻求全资控股泰达宏利基金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宏利投资最终成为此次转让的受让方,泰达宏利基金也有望成为又一外资控股的公募基金公司。

据了解,宏利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为宏利金融旗下企业。宏利金融为北美保险巨头之一,其业务范围遍布亚洲,加拿大和美国。近年来,宏利金融也在积极加码中国业务。

今年公募高管变动已达63人

2022年,基金公司高管变动依然频发。Wind数据显示,截至3月19日,今年以来已经有63位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涉35家基金公司,其中涉及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的分别达9人、15人,变动的公司为4家、87家。

从近两三年数据看,2019年-2021年,公募基金行业每年都有上百家公募高管变更,变更人数都超过了300人,尤其是作为公司的重要管理人,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变更人数皆创下历史新高。

业内人士表示,资管行业迅速发展,基金行业高管需求加大,公募行业高管呈现高频变动在情理之中。但与此同时,资管行业人员稀缺也是现实,尤其中小型基金公司面临一定的人才困境。

深圳一家中型公募市场部人士表示,“一般而言,基金公司高管离职的主要原因包括股权变更影响管理层结构、满足监管需求、任职期间公司业绩不佳被迫离任以及个人有新的职业规划、正常离退休等。”他表示,近两年公募高管变动频率大幅上升,主要与次新基金公司、个人系基金公司增多有关。

根据统计,发生高管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多为中小型公募,这些刚起步的公司面临激烈的行业竞争,完不成考核目标的高管可能会被股东方撤换。另一方面,中小型公司控股权变更情况也更多。

在另一位公募人士看来,公募高管尤其是公司一把手的变动或多或少会影响公司的人事、财务等关键政策,过于频繁的变动长期看或会对基金公司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当然,适度的、分散的人才流动是业内竞争加剧态势下的正常现象。”他补充道,具体还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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