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兑付的现金流项目怎么填

jijinwang
“血本无归!”上海金山,一男子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推荐下,买了130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取钱时,却发现理财产品变成了私募基金,无法兑付!男子找银行索赔未果,便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庭。
 
原来,男子曹某是该银行的VIP会员,他在涉案银行存了300万,银行工作人员发现曹某的钱一直没动后,便起了心思,突然一天,工作人员给曹某打电话,说有一个专门针对VIP客户的会议,“推介一个很好的理财产品”。
 
工作人员告诉曹某,这款产品复合收益率达到60%-70%,三年返本,七年到期返回全部收益!
 
曹某听到这么高的收益,第一反应是风险大不大,千万别收益没拿到,本金反而填进去,血本无归。至于工作人员骗他,曹某当时没有想到这点,对方毕竟是银行的工作人员,银行不会骗人。
 
工作人员回复说,这款产品的资金非常安全,很多银行员工都购买了这款产品,机会极其难得。这是发生在2012年的事情,当时理财暴雷的数量很少,曹某也没想到,会发生后续的时候。
 
随后,曹某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购买了130万元的理财产品,并在若干空白A4纸上签字,且未填写日期。
 
【@蚂蚁说法 】
 
有网友表示,曹某怎么这么傻啊,工作人员说什么,他就信什么,让他在空白A4纸上签字,他就签字,这不是任人宰割吗?
 
只能说时间、环境不一样,2012年的时候,互联网尚未展开翅膀,银行坑客户的信息,也不像现在这样,遍地都是。曹某以为他买的是理财产品,实际上,工作人员用他的130万,买了私募基金!
 
通常情况下,私募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将远远高于银行的理财产品,同时,私募基金还有一些特殊规则,比如未到期不能赎回等等。
 
曹某购买的私募基金,原本应该在2019年结算,但该私募基金将经营期限变更为20年,也就是说,营业期限延长到了2032年,兑付时间,更是遥遥无期。
 
1、法庭上,曹某表示,他原本买的是银行的理财产品,银行工作人员却擅自将其改成了私募基金,因此,银行应该承担无法兑付的责任。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前文已经说了,曹某在若干空白A4纸上签字,且未填写日期。法庭上,曹某陷入了非常尴尬的境地,他没有证据证明,银行人员十年前,给他推荐的是理财产品,而非私募基金!法律规定,曹某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司法解释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曹某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他的主张,根据法律规定,他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曹某不能举证,银行工作人员将其购买的理财产品改成了私募基金,但银行工作人员,在本次推荐中,存在明显过错,曹某是否可以要求银行赔偿呢?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法庭上,银行辩解说,银行只是中间转账行,曹某通过银行柜台将款项转账给某公司,所以银行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从法律上讲,银行的辩解是无法得到支持的,但是,法院没有支持曹某的赔偿请求。
 
原因是,民事损害赔偿,采用的是填平规则,侵权人给对方造成多少损害,就需要赔偿多少,以填平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买的私募基金,尚未清算,对于清算后,曹某所持有的股权份额是盈利,还是亏损,均处于不能确定的状态。
 
法院表示,如果清算之后,曹某尚有其他损失未获清偿,可以起诉主张权利,然后根据过错程度,要求银行分担责任。
最后,曹某和银行打了两次,但一审、二审,均以败诉告终!
 
来源:蚂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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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投资者怎样维权?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如果当事人有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基金公司有违约等行为等证据,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股权私募基金到期不能兑付,如果当事人有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基金公司有违约等行为等证据,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向基金业协会举报 像证监部门投诉。 如果违约还可以提起诉讼

2、私募基金兑付不了了,怎么办和找谁维权?

基金业协会,银保监

可能是已经亏光了

3、经济下行期,100万现金,除了放银行,还有什么稳健的投资渠道?

可以买一些基金,比方说,货币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基金。相对这些基金来说,买货币基金、债券基金风险小,收益有保障;买混合基金、股票基金风险大,收益高。如果你没有投资经验,还是买些货币基金或者债券基金为好。要选择优质公司的基金来买,不要买垃圾基金。

100万现金,想稳健,一个是存银行,另外就是购买国债,这两个都是非常稳健的投资渠道。当然了,如果是想获得更好的收益,也可以考虑一下股市投资。

1、想稳健,可以考虑银行和国债

如果想稳健的获利,那么可以考虑银行存款或者是投资国债。现在来说,存银行或者投资国债,都是非常安全的投资途径,国债相对来说更安全一些,而银行存款拥有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只要是50万以下就可以获得全额保障,也是非常安全。

如果拥有100万现金,如果想存银行,那么是可以分成两份存3年期大额存单的,这样就可以在存款保险保障的范围内。而且现在一些中小银行大额存单年利率可以达到4%,那么大概一年下来可以获得4万元利息收入。

如果想投资储蓄式国债,2021年新发行的3年期储蓄式国债年利率也是可以达到3.8%,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投资100万,那么每年就可以获得3.8万元利息收入。

因此,如果想稳健,可以考虑存银行或者投资储蓄式国债。

2、如果想获得更好收益,可以考虑股市

如果投资水平很高,想获得更好收益,也可以考虑投资股市。现在股市中有不少高分红绩优股,业绩优良,每年也能够稳健增长,而且现在估值很低,市净率和市盈率都比较低,而且每年也可以分红,有些股票每年股息率可以达到6%左右,如果长期投资这些高分红绩优股,那么也可能风险比较低,也可能获得比较稳健的收益了。

因此,如果投资水平很高,想获得更好收益,那么也可以考虑投资股市高分红绩优股。

3、结论

综上所述,100万现金,如果想稳健,可以考虑存银行或者购买储蓄式国债,如果投资水平很高,想获得更好收益,也是可以考虑长期价值投资高分红绩优股的。

4、理财产品已到期后资金无法提现,应该怎么办?

持牌公司的理财产品,这种情况很少很少。民间的、和P2P网贷平台的,就很多了,民间的多是不合法的,P2P网贷理财很特殊,无法提现了很多地方只是安慰,还不让打官司,成为社会问题了,已经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你是哪种情况呢?

你在哪里买的理财产品?

银行的相对安全,如果到期没有兑付就等银行通知。

如果买的p2p理财,那你就要当心了,赶紧查查这家公司还在正常运转吗,如果不能及时兑付最好是立马报警,希望还能追回一点损失。

如果是三方理财公司推荐的理财产品,那就赶紧和理财公司沟通,不行也可以考虑报案。

如果信托公司的产品出现问题,那就慢慢等吧,等着看信托公司如何解决吧。

如果还有其他什么数字币的理财,艺术品理财啊,众筹什么的,那基本还是赶紧报案找警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