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怎么定?非公开发行股票 定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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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怎么定的。这个问题我们之前已经讨论过,今天我们主要说一下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机制。我们知道,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有时候会出现一些不确定因素,比如说股票价格波动的幅度过大,或者说股票价格的涨跌幅度过大,,那么就会导致投资者的盈利水平发生变化。这个时候,如果投资者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策略,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怎么定价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59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由于2021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11.81元/股调整为8.61元/股,发行数量不做调整。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1年2月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2.3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2021年6月11日,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2.31元/股调整为11.81元/股。

二、 2021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11月4日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以最新总股本 62,622.7314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元(含税),共分配股利2,003,927,404.80元。

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披露了《2021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11月23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11月23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权益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现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作如下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2021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1.81元/股调整为8.61元/股。

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81-3.20=8.61元/股。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17,545,150.34 元(含本数)。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做调整。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价怎么定

1、定增或非公开增发,通常预案出来的时候,就已经价格基本定了
2、一般的定价是按照:公告之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平均价90%左右增发
3、一般来说,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基本上是利好,是相对公开发行而言
4、至于利好的程度,一是要看融资后的项目情况,二是要看发行价格的高低,三是看发行的规模和锁定股票的时间
这是“拟非公开发行”,可发也可不发,有效期1年,现在股价低于拟发行价,没有发行条件,1年后还是这样,增发案就作废了。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定增价格

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何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上市公司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一种行为。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少朋友比较关心的是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的确定吧。
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如何确定
根据《证券发行办法》的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实际发行价不得低于发行底价。
施细则对上述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定价基准日必须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和发行期的首日这三个日期中选取,股票均价的计算应为充分考虑成交额和交易量因素的加权均价。
在上市公司股东对管理层的约束尚未完全到位的情况下,为使发行结果更加公平公正,使发行价格贴近公司投资价值,《实施细则》规定,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必须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经过有效的市场竞价产生。
一是严格贯彻价高者得的原则,价格是第一优先考虑的要素;
二是扩大询价范围,确保充分竞争,防止询价范围小、容易被操纵的现象;
三是认购报价过程应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在竞价结束前泄露认购报价情况。

四:非公开发行股票 定增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给予豁免,并不贬损证券法的目的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