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单位征收水利基金(安徽省水利基金征收管理办法)

jijinwang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南市税三稽强催〔2022〕74号
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1***8P89):
本机关于2022年5月1日向你(单位)送达南市税三稽处〔2022〕20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南市税三稽罚〔2022〕55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你公司开具上述1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发票,虚开发票金额1197725.13元,税额155704.32元,价税合计1353429.45元。
二、你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四条、第五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的规定,追缴你公司2021年9月少缴增值税155704.32元。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追缴你公司2021年9月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0899.30 元。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追缴入库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五、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u003c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u003e的通知》(国发〔1986〕50号,2005年国务院令第448号修改)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和《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的规定,随征你公司2021年少缴教育费附加4671.13元。
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u003c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u003e的通知》(桂政发〔200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u003c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u003e的通知》(桂政发〔2006〕19号)以及《关于调整我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综〔2011〕13号)的规定,随征你公司2021年少缴地方教育附加3114.09元。
七、根据《关于印发\u003c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u003e的通知》(桂财综〔2012〕18号)、《关于广西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管理有关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桂财综〔2012〕7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桂财综〔2021〕10号)的规定,随征你公司2021年少缴水利建设基金598.86元。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公司虚开发票行为处以110000元的罚款。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110000元,限你公司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此部分内容略
二O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1、什么企业要申报水利建设基金?

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其中,银行 (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4‰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6‰征收。对职工个人不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2、水利基金什么时候取消的?

没有取消。

1、一般情况下要交,除非残疾人或者政府特批.

2、水利建设基金属于地方规费,各地征收率、计税依据并不一致.

3、印花税税率有0.03%、0.05%、0.1%、0.005%以及单件五元几档,视不同应税项目而定.

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是为加快水利建设,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依据是《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水利建设,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充实完善水利建设基金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地方水利工程建设.跨流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水利建设工程和跨国河流、国界河流我方重点防护工程的治理投资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

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车辆购置税收入中定额提取.

(二)从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收入中提取3%.

(三)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可用于水利建设基金的资金.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地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车辆通行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地管理费,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经财政部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

(三)地方人民政府按规定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足额安排资金,划入水利建设基金.

(四)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要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阳、盘锦、长春、吉林、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郑州、开封、济南、合肥、芜湖、安庆、淮南、蚌埠、上海、南京、武汉、黄石、荆州、南昌、九江、长沙、岳阳、成都、广州、南宁、梧州、柳州市,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

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