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快递保险费怎么算(寄快递保险费怎么算)

jijinwang
【@评论员王攀:案,防“内鬼”规范行业用工是关键】圆通在回应中,强调了是自己发现、自己报案。可问题是,当40多万条包括用户姓名地址和电话在内的面单信息泄露之后,那么无论再怎么发现,都改变不了已经处在未知风险当中这个事实。
而这种事儿,真正指望消费者报案,也是不可能的;谁晓得是从圆通公司泄露出去的呢?
这不是圆通第一次泄露用户快递面单了;之前有圆通员工个人注册网站出售运单信息,当时圆通也报案了;而那些出售的用户快递面单信息,大都还是真实的。这说明,这种泄露之于圆通来讲,并非偶发事件。
只不过这次涉及员工内鬼5名,更让人担心罢了。其实,很多信息泄露,如果没有内鬼,都是很难的。但为什么出现在快递公司会这么让人关注呢?关键是这个行业的现状。
要知道,现在很多快递公司属于那种松散式的合作和用工,比如加盟店,比如随便聘请一些人,合同没签,保险没买,然后干一天是一天;那么这种情况之下,怎么有效约束员工,是个大问题。
显然,规范合作、规范用工,确保员工归属感,确保员工素养,确保员工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敬畏意识,让他们看到面单信息,也不为所动,这才是根本,否则很难。https://www.ixigua.com/6896011889407427080/

快递行业的保价条款,究竟是在为公众的物品安全“保驾”,还是在为自己的利润“保驾”?


全文1569字,阅读约需3分钟

文/杨明(媒体人) 编辑 李潇潇 校对 李立军


天津程女士被盗价值11万的黄金,终于有了着落。


据报道,8月28日,程女士通过邮政EMS寄出一大一小两块金条,及小部分金首饰,总计约275克。两天后,这些黄金不见了。经公安机关介入后发现,这些黄金,是被邮政中转站外包工作人员盗走。邮政最初给出的回复是,“按照保价两万进行赔偿”,后续因250克左右的黄金被追回,邮政于昨日表态,将对“剩下的(被盗黄金价值)进行赔偿”。


对程女士而言,这算是一个很不错的消息。但对公众而言,仍不能理解的是,倘若最终所有黄金都未被追回,是否真会是“按照保价两万进行赔偿”?因快递方的过错,导致物品丢失,难道不应当全额赔付?


根据邮政官网的保价服务介绍,单件物品的声明价值,限定为“国内特快专递邮件”5万元,“快递包裹”2万元,当货物发生丢失、短少、损毁时,按照寄件人的声明价值,赔偿一定的损失。也就是说,快递丢失后,按照保价两万进行赔偿,是符合邮政保价规定的。


其实,对物品做声明价值的限定,是行业惯例。查询中通、圆通、韵达等快递公司官网会发现,快递公司普遍对物品的声明价值做了两万、三万的最高限定。对于声明价值高出该最高限定的,有些快递公司也设置了保价增值服务,但一般需要收取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八的服务费率。


这个服务费率并不低。用车险中的“三者险”做对比,对应200万的“三者险”保额,一般需要支付2000元出头的费用,相当于千分之一的费率,而且还是保障一整年。


也因此,多数消费者并不愿意购买相当于物品真实价值的等值保价。用一般常识理解,物品交寄出后,倘若丢失,快递公司理应全额赔付;如果运输途中,物品发生磕磕碰碰,一两万的不足额保价,也应当足以弥补损失。


可一旦真面临快件丢失、短少、损毁,快递公司给出的抗辩理由,看起来也是言之凿凿:没有保价的话,依据《邮政法》第47条,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运费的3倍;购买的是未足额保价的话,只能“按比例赔付”。


所谓的“按比例赔付”,指的是最终获取的赔偿金额,等于物品的实际价值损失乘以申报价值与实际价值的比值,很多时候,按照这种方式计算出来的赔付额度,相对于真实损失,可以说是忽略不计。


以央视报道的一个案例为例:2019年,北京的钟先生,通过某快递公司邮寄了一台价值98万元的医疗设备到南宁,钟先生特意选择了2万元的保价,签收时,钟先生发现包装破损,外壳变形,如果修复,需要1万多元。钟先生本以为2万元的保价额度,完全可以支付维修费用,但是按照上述保价算法,快递公司只用赔付他250元。


▲资料图。2月2日,位于顺义的北京邮政航空邮件处理中心,一件件货物从自动分拣格口滑入集包袋。图 /IC photo


其实,快递公司的不少抗辩理由都很难站得住脚。比如,不保价只赔三倍运费的规定,恰巧遇上“快递方有重大过失”时,无论是否保价,都得全额赔付,这也有不少司法案例可供佐证。而具体到“黄金被盗”的这个案例,因为所涉及的是监守自盗,走上诉讼之路的话,很可能也需要快递方全额赔付。


类似于“只赔250元”的套路式保价格式条款,肯定能让快递公司在保价上**不赔,却也会带来公众的不断质疑:快递行业的保价条款,究竟是在为公众的物品安全“保驾”,还是在为自己的利润“保驾”?


保价实质上是一种保险行为,理应按照保险行业的行业惯例去设计算法。显然,“按比例赔付”的算法,距离公众的朴素认知,相去甚远。有可能的话,最好将保险公司的服务,引入到快递行业,用鲇鱼效应,打破目前快递保价一体化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