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迁安市晨曦家园的一名业主,我们是2016年买的房子,当时开发商必达房地产代收公共维修基金按百分之2收取的,然后一直到2020年底通知大家开始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大家去迁安市行政审批大厅交契税,到2021年3月,接收到嘉冠物业的通知,说我们二三期业主需要按最新标准每平米120元收取公共维修基金,去掉2016年补交的一万多点,每家还需要补交一千多到五千多不等,并且也随通知给我们了房管局给开发商必达房地产的最新2013年的文件,文件中涉及到这样一段话,2013年11月份之前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按百分之2收取,之后的按每平120元收取,但是分期开发的小区按第一次的标准收取,所以晨曦家园的第一期按百分之2收取公共维修基金了,二期三期同属一个小区,分期开发,应当按此标准执行,为什么现在房管局和开发商必达房地产会出现让业主补交的事实,并且说房本办下来一部分了,说如果不补交房本不给。
我们的购房合同里也写了,第十四条也有写,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产证不能办理的话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请领导给我们广大业主主持下公道,2016年就收取了大家的公共维修基金,但是开发商一直不给房管局上交,一直到2020年底才上交,这中间拿着老百姓的血汗钱是干什么?之前我们都找过开发商,他们居然说合同他们写错了,是他们的疏忽!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应的。这样说话就是拿国家的法律于不顾!这是开玩笑吗?涉及几千万的事能写错?一句工作疏忽就能过去的事情?
还有2013年的文件到2021年才告诉大家,这中间五六年的时间能忘了?开发商整天就是干这个得?还是故意而为之呢?
反馈
回复部门:唐山市迁安市网信办 回复时间:2021-04-1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第一时间转住建部门核实情况,经核查:维修基金交存文件规定,本市住宅小区统一适用一个交存办法,同一建筑区划内分期开发的项目,商品住宅、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标准按照取得预售许可的时间界定。根据晨曦家园二、三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的时间界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多层住宅70元/平方米(含商业、地下室、车库),设有电梯的别墅及多层住宅按120元/平方米。高层住宅120元/平方米(含商业、地下室、车库)。由于房地产工作人员交接失误,没有能及时发现政策变化,导致维修资金交存标准错误。当时具备交房条件的业主只有39%,房地产发现错误时不具备产权登记手续,没有及时通知业主补交维修资金差额部分。必达房地产出具账户情况说明,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直没有挪用。到2019年9月,晨曦家园二、三期具备办证条件,于2020年房地产将全部维修资金缴全额到专储账户。差额部分已由房地产提前垫付。房地产春节上班后准备办理不动产证之前,向业主收取之前垫付维修资金差额部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1、买房维修基金怎么算的?
1.商品住宅收费标准
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2.公有住房收费标准
(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下面的第四问是唐山市的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一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用途是什么?
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二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哪些?
答: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照明、消防设施、道路、路灯等。
三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范围是什么?
答:1、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房屋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2、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3、已售公有住房。
四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是什么?
答:1、不配备电梯的住宅及与住宅相连的非住宅(含有产权的附属房屋)95元/平米;
2、配备电梯的住宅及与住宅相连的非住宅(含有产权的附属房屋130元/平米;
3、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110元/平米。
五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时间是什么?
答:1、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前,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六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方式是什么?
答:业主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足额银行卡到市民服务中心维修资金窗口或者唐山银行市中心区16个营业网点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业务。
七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使用分摊?
答:1、用于建筑区划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2、用于单幢或者多幢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该幢或者多幢住宅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3、用于单元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该单元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4、用于两户或者两户以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八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程序是什么?
答:1、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以下统称申请人)提出使用申请,拟定改造方案;
2、主管部门现场勘查;
3、申请人组织方案公示,征求受益业主意见;
4、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备案;
5、主管部门核核拨工程预付款;
6、申请人组织竣工验收;
7、主管部门核拨工程决算款。
九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包括哪些?
答:发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直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
2、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的;
3、二次供水水泵损坏或者水管爆裂导致供水中断,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但是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应当由供水单位承担的除外;
4、排水设施堵塞、坍塌、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财产安全的;
5、屋面、外墙防水损坏,造成严重渗漏的;
6、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的;
7、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有任何问题可以给我发私信,感谢关注@迁安资讯
房屋维修基金的计算办法:
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2、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维修基金网上交付流程?
1.登录维修基金网站。
2.输入帐户密码。
3.打开维修基金缴付项。
4.输入个人户名。
5.点击缴费。
6.缴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