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什么时间交维修基金(交房时交的维修基金是干什么用的)

jijinwang
【康颐府小区房产证一直下不来,没有正规交房办房产证收取公共维修基金10089元合法吗?邹城回应】
2019年8月份在邹城市钢山街道康颐府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是2020年10月1日交房,到今天2022年8月30日政府还没有正式验收合格交房,房产证一直下不来,老百姓一辈子买个房子不容易,都想碰到诚信的开发商。希望省领导给解决一下老百姓困难1.房产证下证的具体时间,2这段时间没有政府合格验收,收取的物业费是否合理3.按照合同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是不是按合同赔偿损失4.没有正规交房办房产证收取公共维修基金10089元这样合法吗
官方回复
山东留言办理
2022-09-16 09:0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1、关于不动产证办理问题。邹城市住建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首次登记申请材料,待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通过首次登记后,业主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 2、关于物业费收取问题。根据《山东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 3、关于延期交房赔偿问题。目前,开发企业已将各项资料上报给规划验收主管部门,待验收通过后,及时向业主交付房屋,请耐心等待。关于延期交付是否违约,建议您通过司法程序界定开发企业不可抗力外的延期时间,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交付的相关约定,由开发企业依法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问题。根据《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维修资金。第十一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住宅交付手续前,一次性足额交存首期维修资金。 如有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电话5252066。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买过房子的朋友应该都清楚,购买房子可不简简单单的就是准备好首付款就可以了,买房子的费用还有很多项,其中维修基金是必不可少的,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很多人都会维修基金的缴纳存在疑惑,那么房屋维修基金应该谁交呢,什么时候交合适呢?

一、房屋维修基金应该谁交

公共维修基金指的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时间一长,开发商不可能再负责维修,也不能由哪户业主单独维修,因此必须建立维修基金来加以保障,以保证物业的后续正常使用,维护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

根据1998年11月9日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和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至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应由业主向售房单位交纳,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可见,这笔资金应该由业主向售房单位交纳,其性质是属于业主共有的。

但是,在首期公共维修基金应由谁负担的问题上,建设部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与各地的地方性规章有不同的规定。由上得知,对于公共维修基金究竟是买方还是卖方交的这个问题,还得看各个地方的具体规定,建议购房者在买房可以就维修基金这个问题跟开发商协商解决。

二、什么时候交维修基金合适

房屋维修基金的本金是由房产商和购房人共同筹集的,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且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换;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用于修理房屋本身的修理和维护,二者界限分明,不可混淆挪用。

通常在交房前,业主就应当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话,业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如果业主觉得需要自己亲自交纳维修基金较麻烦你,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

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维修基金应该由谁交以及什么时候缴纳合适的介绍了,业主共同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在使用的时候也要按照规定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使用,不过现目前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问题各地都不太统一,有些地方没有规定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