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原始股有什么凭证?

jijinwang

购买原始股有什么凭证吗?如果没有,怎么证明自己是原始股东?如果有,又是怎么获得的?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那就是原始股并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拥有的,只有那些持有公司股份的人才有资格购买。那么,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购买原始股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首首先就是公司的创始人,这个人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决定了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


一:购买原始股会有什么证明

1.首先应该了解原始股是什么。原始股,其实是企业还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现在新三板的企业原始股的市盈率是3——4倍,可以说今后上市之后是**不赔的。企业如果在新三板上市后进行定增,定价会是市盈率的35——55倍,投资者不仅能够通过在新三板的投资**,如果新三板转板,利润则更为丰厚。2.个人要如何购买呢?如果企业已经开始准备上新三板,它的原始股一般不会再对外进行发售,只会针对内部高管、核心员工等发售,另外会对风投、私募或者特定对象来融资。所以个人投资者很难买到新三板企业的原始股,更多地要依托机构,就要选择从事这方面业务时间长、业务量多的机构,这样才更有保障。1.看承销商资质购股者要了解承销商是否有授权经销该原始股的资格2.企业经营情况,产业,技术,股东背景,市场供需等等。所以说在考虑购买原始股权的时候,应该要去选择好的标的,进行投资。

二:购买原始股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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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过一次新型电信网络诈骗骗局!

近日,天长市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依法以诈骗罪判处二被告人周某、徐某有期徒刑二年到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三年到二年不等刑罚,并处五万元到二万元不等罚金,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四被告人文某、张某俊、汪某、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到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不等刑罚,并处三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罚金;被告人周某退赔涉案款项118830.75元,被告人汪某退出涉案赃款77000元,依法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发还相关被害人;被告人文某、张某俊、张某分别退出的违法所得5800元、5500元、2000元,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责令被告人徐某退赔诈骗款项27695元,发还相关被害人。

法院审理查明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间,被告人周某、徐某经人介绍到安徽省六安市参与朱某(另案处理)等人诈骗团伙。二人明知该团伙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仍充当业务员,即通过朱某提供的他人手机里的

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间,被告人文某明知朱某等人收买银行卡账户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资金支付结算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仍收购银行卡及配套的U盾、网银、手机卡等6套银行卡账户,并转卖给朱某。被告人张某俊、汪某、张某明知被告人文某收购银行卡用于他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资金支付结算的情况下,仍向其出售本人或他人银行卡,从中获利。后上述银行卡被文某转卖给朱某,并被朱某等人用于收取“西北新能源充电桩”“西南医疗扶贫”诈骗项目中的被害人被骗资金的汇入。

2021年4月29日,被告人周某主动投案,并退赔169003元;同年4月14日,被告人徐某被抓获;同年5月8日,被告人文某、张某、汪某、张某均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分别退出违法所得5800元、5500元、77000元、2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周某、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参与实施诈骗,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文某、张某、汪某、张某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银行账户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考虑六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有话说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形式多样,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提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不轻信、不转账、不上当,远离电信网络诈骗陷阱,更不能为了蝇头小利,提供账户帮助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最终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转自:天长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