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日是什么时候?股票交易什么时候能挂单

jijinwang

股票交易日是什么时候,这个问题很多人都不知道,今天笔者就给大家介绍一下。首先我们要知道股票交易日是什么时候,那就要先了解一下a股的历史。a股最早早可以追溯到1896年,当时中国还没有开放,所以只能通过外国人在香港注册公司,然后把股票卖给他们,这就是我们现在所熟知的港股。随着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内企业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香港进行投资,而且这种趋势还在不断加强。


一:股票交易日是什么时候挂单有效

一般证券公司都允许提前在前一天晚上委托的明天交易的挂单的,一般来说证券公司在当天交易清算结束后就接受下一个交易的委托挂单的,一般当天交易清算完毕的时间是在晚上的9点半以后,注意每逢周六周日或节假日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证券公司到相关的晚上并不一定会接受相关的股票挂单,也就是说周五晚上下周一开盘的挂单不一定会接受的,这些挂单有时候要到周一早上才能委托挂单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的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期间股市不开盘时证券公司很多时候会进行系统测试,为了防止数据的混乱一般不受相关的委托挂单,以防止测试数据与真实的委托数据之间产生混乱。
需要注意的是就算遇到节假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一般证券公司在早上8:30以后相关的委托系统就会正常运作可以委托挂单的了。
但是新股上市 一般都是挂不进去的。还是选择其他股票吧
新股上市第一天最早九点十五可以开始挂单,九点十五到九点二十五这个时间段是集合竞价时间段。
可能你在集合竞价的时候挂9.2了,集合竞价的报价不能高于发行价的20%,连续竞价阶段的价格不得高于开盘价的20%。这也就是为什么新股首日涨44%(1.2*1.2)

二:股票交易日是什么时候结束

在A股市场中,股票交易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除开这个时间段以外,还有集合竞价时间和科创板创业板盘后交易时间。无论是集合竞价还是盘后固定交易,不仅能帮助投资者作出预测,还能防止操纵股价,因此对证券市场有正面积极的作用。
在集合竞价时间(早晨9:15-9:25)中,不同时段要求不同:
1、9:15-9:20,可以挂单也可以撤单。
2、9:20-9:25,只能挂单,不能撤单。
3、9:25-9:30,不能挂单也不能撤单。9:25后系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但指令暂存券商系统,然后9:30统一提交到交易所。设置集合竞价的目的是:防止人为地操纵股票价格,因为集合时看不到买卖双方的数量。
4、在科创板和创业板盘后交易(15:05-15:30)中,都是按照收盘价固定价格成交,买卖双方价格不变。但可以根据买卖盘的变化,预计出次日高开走势。
1、议价买卖和竞价买卖。从买卖双方决定价格的不同,分为议价买卖和竞价买卖。议价买卖就是买方和卖方一对一地面谈,通过讨价还价达成买卖交易。它是场外交易中常用的股票交易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为了节省佣金等情况下采用。竞价买卖是指买卖双方都是由若干人组成的群体,双方公开进行双向竞争的交易,即交易不仅在买卖双方之间有出价和要价的竞争,而且在买者群体和卖者群体内部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最后在买方出价最高者和卖方要价最低者之间成交。
2、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按达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为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直接交易是买卖双方直接洽谈,股票也由买卖双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场外交易绝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间接交易是买卖双方不直接见面和联系,而是委托中介人进行股票买卖的股票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中的经纪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间接交易。
3、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按交割期限不同,分为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现贷交易是指股票买卖成交以后,马上办理交割清算手续,当场钱货两清。期货交易则是股票成交后按合同中规定的价格、数量,过若干时期再进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三:股票交易日是什么时候都可以买吗

法治在线丨揭秘股市“黑嘴”圈钱术 多种手段引投资者入局

山东的王先生在网络上找到了一个专业的股票咨询公司,准备学习如何炒股,本以为听从对方的推荐炒股能**,但是却没想到,自己遇到的竟是股市“黑嘴”,他们推荐的也不是优质股、潜力股,而是忽悠王先生等人高价买入他们操纵的股票,在短时间内攫取巨额违法所得。去年9月,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成立,加大打击这类操纵证券市场犯罪。

操纵股票牟利 “黑嘴”如何引投资者入局

在这段直播视频里,一名自称是荐股大师的男子正在向大家推荐一只股票,他信誓旦旦地声称,只要跟随自己进行操作,就一定能**。此时,来自山东的王先生正坐在电脑前,等待着跟随对方的指令买卖股票,他畅想着这次自己能大赚一笔,那么实际的情况会如他所愿吗?

时间回到2018年年初,当时,刚开始炒股的王先生在网络上搜索相关信息时,在一个视频平台上

当事人 王先生:后来打电话聊了几次,觉得他们挺专业,也很正规,我就给公司的指定账户上转过去2万多块钱,又通过公司指定的网站签订了委托合同。

签订委托合同后,这家公司表示已专门安排了一位工作人员和王先生联系,于是,王先生便开始按照对方给出的建议,先购买了少量股票试试水,一个月后也确实获得了一些收益。

当事人 王先生:一开始给我推荐股票,我都赚了一点,不多,总共1万多块钱吧。

投资了一段时间,王先生觉得这家公司推荐的股票确实不错,为了赚取更多的收益,他的投入也在一点点加大。

时间来到2018年3月27日,这天,这个助理向他推荐了一只股票,正是网络视频中那名主播推荐的股票。有了之前**的经历,王先生对此深信不疑,他准备这次投入更大一些。3月28日股市开盘后,他一口气买入了150多万元的股票。可到了第二天,这只股票的走势却出乎他的意料。

当事人 王先生:第二天中午快停盘的时候,这只股票就吃了个跌停板。之后赶紧卖掉了,两天时间我就赔了30多万元。

王先生有些奇怪,自己是完全按照这些专业人士的指令买卖股票,为何这次会亏损如此多呢?其实,这个所谓的荐股专家推荐王先生这只股票,是预谋已久的,王先生早已落入了他们设下的圈套。

同样上当的还有朱先生,他也是听了别人推荐买的这只股票,买入的时间和王先生是同一天,也同样亏了不少钱,这难道是巧合吗?事情要从半年前说起。

当事人 朱先生:在那次买入前半年左右,某个团队的客服要求加我

朱先生炒过几年股,所以一开始他还是比较谨慎,并没有马上和对方签订合同,而是选择先观望。

当事人 朱先生:刚开始我不信,观望了大半年吧,我有了一点兴趣。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朱先生认为这家公司确实很专业,推荐的股票也都不错,于是他也和对方签订了合同。到了2018年3月27日,朱先生收到了和王先生相同的买股指令。

当事人 朱先生:(2018年)3月28日下午开盘后不久,就给我打电话,让我买入这只股票,我就买入了16900股。

结果和王先生一样,朱先生也在这次交易中亏了不少。按理说,炒股本来就是有赚有亏,自担风险,开始王先生和朱先生也以为是股价的正常波动,亏钱只是自己运气不好而已。但他们不知道的是,还有很多股民也经历了相同的遭遇,他们都是听从了一些所谓的荐股人士的建议,在2018年3月28日这一天买入了同一只股票,而买入后,股票就立马跌停套牢。这一切难道只是巧合吗?

操纵证券市场案背后 藏着哪些团伙

这些股民的遭遇很快引起了执法机关的注意,这背后很可能涉及一起操纵证券市场的案件,而在这其中给人推荐股票的所谓“专家”,他们有个称呼叫做股市“黑嘴”,这些人在这类案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这起操纵证券市场案的背后,还藏着怎样的一个犯罪团伙呢?

经过初步侦查,办案单位确定这个犯罪团伙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进行了修订,结合注册制改革实践,对证券违法活动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边界、加大了处罚力度。检察机关也在相关法律的框架内,探索如何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保障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 张晓津:此类操纵行为,包括所有的操纵股市的行为,实际上既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是对整个金融市场管理秩序的侵害,同时我们整个的资本市场的信心也会受到很大冲击,进而影响整个资本市场在整个国家经济发展当中的重要作用。

在这起涉嫌以“黑嘴”操纵证券市场的案件中,公安部指定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同时,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孙琰冰:介入该案后,我们立即与公安机关进行案情会商,明确侦查方向和取证重点。特别是建议将操纵证券市场的选股融资、吸筹建仓、炒作拉升、崩盘获利作为一个整体来审视。

办案人员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调查后发现,从2017年12月开始,有多达55个股市账户在频繁买卖大量涉案代码股票,而且这些账户存在交易趋同现象。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孙琰冰:所谓交易趋同,就是某些个人账户或者机构账户交易的多只股票高度重合,且在相近的时间段内同买同卖,即某些账户交易的股票品种及交易时间基本一致。

办案人员介绍,这些账号很有可能是这个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犯罪团伙所控制。随后,他们对涉案股票交易异常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后,一个以郑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经过调查发现,郑某等人在2017年12月6日到2018年3月30日77个交易日内,在浙江、重庆等地设立多个操盘点并组建操盘团队,开设55个账户先后建仓,连续买卖涉案股票。其间,这个犯罪团伙最多时持有股票占到了涉案股票实际流通股总量的36.48%,严重影响了该股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

郑某等人投入大量资金购买该只股票后,必须要在高点套现卖出获利,这也就意味着需要有人在高位购买他们手上的股票。那么,涉案犯罪团伙是如何让别人心甘情愿地接手他们手中如此大数量的股票呢?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王艳芳:郑某等人想要获利,必须有人来高位接盘。基于这样的判断,侦查人员对郑某实际控制并使用的银行账户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发现,郑某控制的账户在涉案股票高价卖出后,与曹某等多人的账户有大额资金来往。

经过侦查发现,这个犯罪团伙中还有曹某这样的被称为股市“黑嘴”的人,他们在网络平台、社交媒体上以荐股大师的身份出现,以推荐股票,带人**为卖点来吸引普通股民。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王艳芳:一般是投资公司顾问和股票群群主,刚开始他们推荐的股票可能会有盈利。

获取股民信任后,这伙“黑嘴”按照郑某等人的计划,从2018年3月28日开始,鼓动包括王先生和朱先生在内的散户买入这个犯罪团伙挂单卖出的涉案股票,事后,郑某向曹某等人支付推票费1200万元。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王艳芳:曹某等人接到郑某指令后,立即通过

除了这样层层递进向特定股民推荐被操纵的股票外,郑某等人还向某证券公司支付推票费650万元,由所谓的“资深分析师”通过各个网络平台直播授课讲解股票知识,然后再向社会上不特定的股民推荐涉案股票和买入时机。利用这些手段,到3月30日,郑某等人就将手中价值1.7亿的股票基本卖出,从开始操盘到最后卖出,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郑某等人就非法获利5000余万元。

“黑嘴”存在 让案件更具有隐蔽性

2020年6月,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郑某等人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郑某等14人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所有被告人均被判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聂利民:在本案中犯罪分子利用部分股民的盲目性,通过

办案检察官介绍,这类犯罪中,股市“黑嘴”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来自某个正规的股票咨询公司,利用自己的身份与操盘、**等犯罪分子互相勾结,共同操纵证券市场,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而且股市“黑嘴”的存在,让案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 张晓津:(黑嘴)通常在一定的范围内,他是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也正是利用他的影响力,利用老百姓对他的这种专业知识的信任,所以通过他的这种推荐,老百姓也很难了解他和每只股票有什么关联,根据股市的波动情况有赔有赚,这是通常的情况,那么有些时候也很难把赔或者是赚与荐股的人建立起这么直接的联系。

虽说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但是和正常投资盈亏不同的是,这类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中,“黑嘴”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吸引投资者高位买入犯罪分子手中的高价股票,造成投资者亏损。操纵证券市场犯罪组织性强、危害性大,也是检察机关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之一。

涉案操盘方**方“黑嘴” 环环设套

在操纵证券市场犯罪中,犯罪团伙的核心目的就是要把抬高的股票卖给其他股民,并以此获利,一般要出售的股票数量非常大,对时机的要求也很高,所以让股民在合适的时间买入指定的股票就成为他们能否得手的关键,而这正是股市“黑嘴”在这个犯罪团伙中所负责的部分,那么他们是如何一步步设下圈套的呢?

这是2020年9月9日,在某网络平台财经频道的一场直播,视频中这位主播情绪激昂,说着这些极具煽动性的话语,催促着股民买入他所推荐的这只股票,他也在直播中明确说到,只要今天买进去就能赚三个板,周五就可以逐步卖出。从直播的评论中可以看到,有些股民已经被他所鼓动,表示“已经买入”,“财富自由不是梦”,但这名主播其实就是一名股市“黑嘴”,他的目的是让这些被忽悠的股民在高位接盘他们所操纵的股票。

2020年10月,辽宁省公安厅接到公安部下发的案件线索,发现有一只股票交易情况有些异常。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李莹:在短短的不到200天的时间里,涉案股票的价格上涨了155%,同时涉案股票所属公司的财务状况却是不容乐观的,净利润更是出现了大幅度下滑。

正常来说,一家上市公司有如此多的利空消息,通常它的股价会下跌,但是涉案股票的股价非但没跌,反而大涨,非常可疑。经过初步调查,办案单位判断,这可能涉及操纵证券市场犯罪,于是辽宁省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指定抚顺市公安局办理,由于案情复杂,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侦办。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李莹:我们初步判定这是一个有组织、有分工的犯罪团伙。第一部分就是所谓的操盘方,他们富有专业知识,负责来寻找目标股票。第二部分人员就是**方,他们负责提供资金账户以及交易软件。在整个操纵过程当中,双方互相配合,利用资金优势持续拉高股票价格。

随着侦查深入,办案人员发现在这起案件中也有股市“黑嘴”的存在,他们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办案人员发现,被“黑嘴”鼓动,最终进入圈套的既有炒股新手,也有一些老股民,那么“黑嘴”到底用了什么套路?为何会有这么多数量的股民会被他们所欺骗呢?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徐娜:第一阶段拉粉丝进群,他们主要通过网络的

股市“黑嘴”大多活跃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一些股票相关的内容来吸引炒股人群,随后将有意向的股民拉入群内。很多股民也表示,一开始他们都比较小心谨慎,会选择先观望一段时间。而这个阶段,“黑嘴”团伙则会通过一些话术和手段,获取这些股民的信任。

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徐娜:“黑嘴”团队在粉丝群内发布股市热点及炒股心得,发布近期的优质股票,主要就是让股民信任其专业性,为后续的推荐做好铺垫。

在得到股民的信任后,股市“黑嘴”团伙会根据操盘者的需要,给他们下达指令,在指定的时间接手操盘方高位卖出的股票。

在这些“黑嘴”的协助下,这个犯罪团伙从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期间,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操纵2只股票,非法获利2.17亿余元。而“黑嘴”团伙分赃3千万元。日前,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同时,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也发现,“黑嘴”利用网络直播、

2021年9月,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成立,持续加大对证券期货犯罪的惩治力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数据,2021年全年,检察机关起诉证券期货犯罪229人,同比上升94%,并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办理了康美药业、康得新等一批社会高度

针对证券期货犯罪案件难点多、争议多的现实状况,最高检还将继续出台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文件。同时,建立完善类案办理规范,边办案边总结,持续编发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发挥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并通过这些典型案件的办理,起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推动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解决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 张晓津:在证监会成立驻会的检察室,它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加强我们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打击违法犯罪,特别是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的这种工作机制,我们建立了专业化的队伍,因为证券期货领域是属于专业性比较强的一项工作,我们必须通过专业化的建设,才能够提高我们惩治此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保证这个效果,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