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为什么是委托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委托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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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为什么是委托人?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因为我们知道基金管理人是一个公司,而不是一个机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基金管理人的角色是一个公司的董事长经理,但是他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人,而是一个团队,一个集体。那么这个集体的作用是什么呢?就是为投资者提供资产配置服务,帮助投投资者更好地实现财富增值。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让我们的客户在这个过程中获得收益,而不是一味地追求短期的收益。


一:基金管理人是委托人吗

证券投资基金反映的关系是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一种信托关系。
信托托关系实际上是信托法律关系。它由三个要素构成:
(1)主体,指信托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2)客体,指信托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借以产生信托关系的资财;
(3)内容,即信托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具体的权利义务由信托法规定。
在证券投资中,投资者把钱委托给基金管理人进行打理,基金管理人对资金进行管理和处分,所以证券投资基金反映的关系是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一种信托关系。
信托关系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不对等的法律关系,通常产生在缔约双方当事人的谈判优势不平等时,一方因知识或专业方面的原因而在某种程度上必须信赖于另一方。
信托法上的受托人与委托人的关系是信托关系的最典型形态,但是现在信托的适用范围要广泛得多,已经被广泛地运用于公司法,合伙法甚至银行法等商业领域。
信托关系可以由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所创设,特别是在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在特定领域更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时,可以通过合同明确创设双方之间信义关系,然而在实践中这种方式是很少见。信托关系也可以基于法律的默示而产生。法律默视的信托包括结果信托和推定信托两种。
按照学者们的一般理解,由合同所创设的信义关系暗含了双方当事人之间交易能力,地位与势力相对平等和均衡;而基于法律而产生的信义关系,是指在当事人之间的地位与实力具有明显不对等性时,法律给予某一方以特殊的保护或救济。
此时单靠受益人自己的力量难以对受信人的行为实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受益人通常需求助于法律的特殊保护。因为受信人处于一种优势地位,拥有对他人财产的支配与控制权,而且受信人的行为将对受益人(或委托人本人)产生拘束力。
然而,受信人如何行使权利,委托人或受益人则并不能够完全控制或严密地监督,他们只有信任受信人,相信他们会以善意及适当的注意之方式为自己的最佳利益行为。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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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是一种信托关系,投资者是委托人,基金管理人是受托人,基金是一种受益凭证,投资者购买基金就成了基金的受益人。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作资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二)基金的参与主体
基金参与主体一般包括三类,即基金当事人、市场服务机构、行业监管自律组织。
1.基金当事人:份额持有人(即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一般为商业银行)
2.市场服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事务所
3.监管自律组织:基金监管机构(证监会)、基金自律机构(证券业协会)
(三)与其他投资工具的区别
标准答案:证券投资基金反映的关系是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不同角度说法不一样,不过最终对投资者和基金公司应该是属于双方互利的。在管理学上属于雇佣和被雇佣,经济学上属于投资和被投资。希望对你有帮助。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委托人关系

什么是基金

定义: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我们常说的基金指证券投资基金(下文简称“基金”),顾名思义,基金管理人把募集来的资金主要投向股票,债券等证券。

这里以公募基金为例,作为一个有钱人,你想到的是如何让自己的钱保值增值甚至创造出财富,但自己的精力有限,专业知识也不充足,最关键的问题是钱也不多,那么刚好你身边有8个人也和你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于是你们联手找来了投资高手冯先生,由冯先生操作你们放在一起的钱。为了保证事情的高效推进,避免每位出资人都和冯先生沟通,于是你们推选出一个最懂行情的人老王老办这个事情。高手冯先生的酬金也由老王代发,老王办这个事,需要挨个问情况,还要跟高手讲这笔钱的要求,还有公布这笔投资的盈亏情况,总不能白忙活,于是他从这笔钱里面抽一部分作为劳务费。那么就这组建团队,实现了合伙投资。

上面8个人的规模如果扩大到8000人甚至更多,这种投资活动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允许带头人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进行集体的合伙投资,这就是发行的公募基金。那么带头人老王就是这个基金公司,一方面,基金公司自己也是出资人,另一方面,负责对这笔钱进行投资,每年或者每个周期提取一定的劳务费(基金管理费),替投资雇佣一位投资高手冯先生(基金经理),还有就是帮高手收集整理信息,定期发布基金的财务状况。

为了保证大家的资产安全,防止老王(基金公司)挪用公款,证监会规定,基金的资产不能放在基金公司手里,基金经理(冯先生)和基金公司(老王)只负责交易操作,不能摸到钱,找一个擅长记账且信用高的人,于是就找到了银行。这些钱放在银行,大家也放心,银行负责记账,这个称给基金托管,银行收取一点的托管费(基金托管费)。所以基金投资只有投资亏损问题,钱被偷被挪用的风险基本没有。

作为一种投资工具,证券投资基金积少成多,网罗大量投资人的资金,由银行(基金托管人)托管,由专业的老王(基金公司)管理和运营,通过投资股票和债券等证券,以期实现盈利的目的。

基金的特征

集合投资:将广大的基金投资者的投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较大的资金规模。借助规模优势,可以进入中小投资者无法进入的市场交易,且交易费用更低。有了钱就可以干大事,例如投资美股市场,购买一些普通投资者无法进入的市场,集中力量办大事。

分散配置:将募集资金投资于较多风险收益各异的标的,另投资更加分散。这和不要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面的道理一致。个股容易出现重大亏损,购买一揽子股票可以分散风险。

专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知识,投资经验以及信息搜集等方面的能力更强。他们一般都有专业的研究和投资部门,并从证券研究所购买专业服务。冯先生作为投资理财专家,在这投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老王(基金公司)雇佣的投资专家(冯先生),一般都是具有深厚投资分析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运用专业科学的方法研究证券标的,组合投资,规避风险。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基金所赚取的收益或者造成的损失由全体基民享有和承担,基金公司只收取基金运作所需要费用,不承诺收益,不承担损失。这个换句话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谢谢支持。


三:基金管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是

份额持有人: 投资者,或买基金的人 管理人:基金公司 托管人:银行 买基金的人将买基金的钱交给基金公司,基金公司派基金经理管理这笔钱,拿这笔钱来帮买基金的人投资股票或债券。 为了防止基金经理或基金公司挪用买基金的人的钱,所以规定要基金公司要找一家银行来托管这笔钱。也就是说钱放在银行,基金公司只能从银行调钱投资,银行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管理作用。 目前银行可以销售基金,是指的银行代销基金公司的基金。这是另外一个概念了。 招宝理财网以理财教育为己任,汇集理财专业人士,为您构建美好的未来!百度一下,招宝理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