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安康人生条款有哪些(平安福佑安康两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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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安康人生条款有哪些?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它的目的是通过对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的风险有效的分散,降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的发生概率,从而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换句话说,保险就是为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而而这种意外事故往往是不可预测的,所以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选择一个比较合适的险种。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哪些险种适合家庭投保。

安康人生是一款两全保险,险为平安安康人生两全保险并附加安康人生医疗保险,0-55周岁均可投保,保险期间为20年,可至被保险人80周岁,那么平安安康人生保险条款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吧。

平安安康人生条款

1、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限分为20年和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止两种,您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

2、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2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3、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本主险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

4、保险费的支付

本主险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本主险合同及其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须一同支付。

5、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主险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期限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主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6、保单贷款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内,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您可办理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利息。

当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

本条中的“保险合同”包括本主险合同及其附加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