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担保有什么后果(为他人担保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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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担保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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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徐某向原告张某借款,双方约定月息2分,借借期为一年,并出具借条一张。借款到期后,徐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张某遂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徐某偿还张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3万元。

判决生效后,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徐某,但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脱、拒不到庭,无奈之下,执行法官依法将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徐某银行账户内的存款。

在此期间,徐某仍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义务。鉴于徐某长期躲避执行,且态度恶劣,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人申请,院决定对徐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在拘留期间,徐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写下悔过书。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判决被告徐某支付原告张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
2018年7月,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徐某,但徐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无奈之下,承办法官依法将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年3月,徐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并于当日将欠款全部还清。至此,这起长达7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以执结。

今年3月,申请执行人王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徐某,但徐某一直避而不见,拒不履行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鉴于此,承办法官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主动履行义务。但徐某仍然我行我素,,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徐某家中,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其能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