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基金投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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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基金投资什么呢?这就是北京政府基金投资的重点项目之一,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国家出资建设的高速公路。“京承高速”全长26.6公里,总投资过100亿元人民币。该项目于2008年12月开工建设,2009年6月竣工通车。这条高速公路不仅是北京连接河北的重要通道,也是首都机场快速路路的组成部分。


一: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投资流程

首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再发起设立基金,政府作为投资者主要作为有限合伙人向基金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对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基金运作活动进行管理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的依法募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负责制定投资方案,并对所投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按基金公司章程规定向基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运作、基金管理信息服务等信息。定期编制基金财务报告,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向基金董事会(持有人大会)报告;基金公司章程、基金管理协议中确定的其他职责。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独立于各合伙人的财产。作为一个独立的非法人经营实体,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拥有独立的财产;对于合伙企业债务,首先以合伙企业自身的财产对外清偿,不足部分再按照各合伙人所处的地位的不同,予以承担;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各合伙人不得要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由此,保障了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独立性和稳定性。有限合伙人的具体规定可通过《合伙企业法》进行深入了解。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社会资金部分,应当采取私募方式募集,募集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取的私募方式与传统私募基金有所不同

二: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作为当前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主流LP,地方政府引导基金早已不满足于做一名简单的LP,而是逐渐开始试水自己下场做GP。近期长三角某地一只引导基金的相关人士跟笔者交流时透露,该引导基金也正在筹划划出一小部分资金来试水直投业务。

事实上,近些年各地引导基金都在不同程度地开展直接投资业务,就连国内最大的天使母基金——深圳天使母基金都在去年底发起设立了“天使一号直投基金”,这在天使母基金领域实属罕见,也比较难得。

笔者结合自己的观察和与业内人士交流可以总结出,政府引导基金下场做GP大致有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可在一定程度上平抑亏损风险。正如近期在圈内讨论较多的,有数千亿政府引导基金正愁着如何退出,愁的正是子基金的投资业绩,“即便是市场上的头部GP,带来的也可能是纸面富贵。”笔者的一位朋友是个人LP,他坦言,现在自己基本不会投综合性的大机构。因此,即便引导基金投的是头部基金,不**甚至亏钱也可能是分分钟的事情,但如果通过自己对当地项目的了解和把握,再对其进行一定的政策资源赋能,投进去说不定还有较大的胜率,以此来覆盖基金可能亏损的部分。

第二,为引导基金创造一定的财务收益。事实上,此前多个VC机构的IR人士就曾对笔者透露过,除了产业招引的诉求以外,不少地方引导基金还想**。其实,任何一种投资,理应都需要有回报,只是回报的形式各有区别。政府引导基金既是战略投资,也是一种财务投资,既具有公共财政属性,也有市场化的资本属性。与笔者交流的多个引导基金并不否认有追求财务回报的诉求,只不过这个诉求相对靠后,实现产业引导才是首要目的。实际上,无论是内部评价还是外界评价,都会从上述两方面来考量。

第三,精准招引产业龙头项目。观察合肥等地的产业发展可发现,重大产业项目的背后往往站着地方政府的身影,以国有企业或者产业投资基金以投资的方式引进,因为这类项目一般对资金量和产业资源的需求较大,只有地方国资有如此大的能量引进这种龙头企业。而且,在大手笔投资了某个龙头项目并对其进行全方位资源赋能之后,地方政府还可以围绕这个项目的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基金招商,从而加快形成一个新的产业集群。当然,除了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外,引导基金做直投还可以扶持当地企业发展。

从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的阶段来看,大多数聚焦后期和拟上市阶段的企业,其出发点是,一方面帮助拟上市公司完成最后一公里的上市工作。一般来说,国资对拟上市公司有一定的品牌背书作用,对其上市询价、寻找上市前的资方都会提供较好的参考价值。另一方面,引导基金在直接投资某些项目时,会对其进行产业政策捆绑,比如,某区级引导基金相关负责人曾跟笔者说,被他们投了且估值超过10亿的企业,可以直接进入产业遴选名单,企业无需自行申报便可较为容易地获得产业用地。

根据FOFWEEKLY《GP生存发展报告2022——大国周期下的资本变革》显示,政府引导基金对于项目直投和跟投的机制设置开始逐渐增加;直投活跃度显著提升,近两年直投次数超过100次。目前来看,出于多种原因,政府引导基金做GP、左右GP,甚至取代GP,以求利益最大化,已经成为政府引导基金的管理倾向了。尤其是在国有资产保值增至的监管要求下,当出现了巨量投资,政府对风控要求就更高、风险偏好更低,自己下场做GP或许能更让其放心。

事实上,政府拥有足够的资源、资金,也更容易招揽人才,自建专业的投资平台、具备足够的专业性,也确实可以自己来运作投资。但一个现实的问题是,投资必然要直面风险,倘若失败了是否能承担?时任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曾经说过,深圳市最高会承担一个子基金投下去一个具体项目的40%的风险,就是劣后能够承担40%。营造宽容的环境,对引导基金做直投非常重要,这就需要通过一系列清晰、可操作的制度设计和规范来推动,这样至少可有效避免发生重大亏损。

回归本真,无论谁做GP都需要专业和眼光,对政府引导基金来说,则更需要补上“市场化”这一课,更加贴近市场、熟悉市场,才能在一定的风险偏好下获得不错的回报。

校对:杨立林


三: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政府引导基金通过引导创业投资行为,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政府引导基金的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特别是通过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弥补一般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和重建企业的不足。引导基金的运作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和科学决策、防范风险。

四: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政府引导基金又称创业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资,并吸 引有关地方政府、金融、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不以营利为目 的,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投资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新设创业 风险投资基金,以支持创业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政府引导基 金一般有几种不同的运作模式:对创业投资发展处于初期阶段 的地区,可采用引入“补偿基金+股权投资”的模式以快速 启动引导基金,尝试引导社会资本引人创业投资领域;对创业 投资发展处于成长阶段的地区,可通过引入“引导基金+担保机构”的模式,扩大融资规模,加速创业投资的发展;对 创业投资发展处于相对成熟的地区,可以通过引导基金作为母 基金来吸引社会投资的方式,发挥其最大功效,促进创业投资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