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专用基金怎么做账

jijinwang
【政策提醒:应客观、理性地看待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在基本养老金方面的实质性差别!!】前天写了一篇,题目是:【政策提醒: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把养老保险待遇变成劫富济贫手段的错误思潮!!】(见截图一)。其实不过是重申了一下社会保险激励原则。有一位朋友留言:事业单位看大门的和企业单位看大门的退休金一样多吗?(见截图二)这就涉及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有什么区别了。因我不想直接回答,有些朋友就讽刺我,好像我在别有用心地故意胡说八道似的。因此,回答这个问题,就成了一道推脱不过的命题作文了。
好吧,下面我就按个人的有限理解,写一下这个命题作文。
毫无疑问,从法律意义上讲,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各种类型的企业职工,虽然同属于城镇职工的法律范畴,但在社会保险方面,这两类人员确实存在着实质性的差别,甚至是非常大的差别,这是客观事实,根本无法否认。
详细地说来,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差别:
1、在缴费资金的来源上,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的社会保险费统一由本级政府的财政部门使用预算拨款的资金缴费。一律都以应发总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即100%),按8%的比例足额缴费,肯定不存在故意降低缴费基数的可能。政府这种做,肯定有非常充分的法律根据,《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他们当然是以国家名义雇佣的财政供养人员;而许多的企业,出于用人成本的考虑,却想方设法地规避国家的缴费政策,第一,故意降低作为缴费基数的应发总工资;第二,有意识地降低缴费档次,很多企业就按最低基数60%缴费,这当然尚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在这样一通神操作之下,每月的实际缴费金额比较低,这是铁定的事实。企业职工的综合管理方面,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即:企业职工是企业依法雇佣的劳动者。
在工龄及工资待遇方面,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岗位稳定,可以普遍性地正常晋升工资标准,担任领导职务(或职级)和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比例较高,工资自然就相对地高一些,工龄普遍比较长,35-40年工龄很是常见;而企业职工的工龄超过30年的人不太多。毕竟,女工人满50周岁就退休了。很多企业效益不高甚至很不稳定,工人的工资待遇比较低更是家常便饭,企业破产倒闭,工人失业早已司空见惯。工龄短了,养老金比较低就是必然的结局。当然了,经济效益非常好的企业,工资待遇自然非常高,也非常地稳定,但这样的企业总体上比较少,并不具有普遍性。事实上,我国工资待遇、基本养老金待遇最高的,恰恰就在这类企业之中,这也是铁定的事实。
在年金政策方面,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业年金,肯定会一人不少100%强制落实到位,而适用于企业职工的企业年金却是非强制性的,自然就既可以建立,又可以不建立。截止去年底,企业年金的覆盖面仅为可怜的6.8%,也就是说:占93.2%的绝大多数企业职工,根本就没有参加企业年金,退休之后的企业职工肯定就领不到一分钱的企业年金。在这方面,企业职工处于天然的劣势地位,享受不到补充养老保险的好处,少了一大块的退休收入来源。
总之一句话: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之所以普遍性地比较低,根本原因是缴费金额比较低,持续缴费的时间也不够长,绝大多数人还根本就没有企业年金。归结起来仍然是缴费的总金额比较低。缴费总金额低,要领取高标准的基本养老金,就成了无源之水,根本就没有任何可能性了。不幸的是:这样的企业职工始终占了非常大的比例。
以上三个方面重大的实质性差别,在机关事业单位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因此,完全可以说:并不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金太高了,而是企业的缴费普遍性地偏低了。这就是造成双方差距较大的根本性原因。
坦率地说,这个社会是非常现实的,你是什么身份,在什么岗位工作,自然就享受相应的所有待遇,这方面的差别是根本不允许模糊的,也是不能混淆的。更确切地说:企业职工肯定不能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的一切待遇;反过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肯定也不能按企业职工对待。只能车行车道,马走马路。如果在故意地进行对比之后说一些风凉话,事实上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从实际操作的层面讲,就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也是彻底分开,互相独立、截断任何联系的。
更进一步讲,大多数的企业职工,可能不知道所在企业是怎样实际缴费的,更不了解国家的养老保险政策,只是看到了最终结果上的待遇差别,却看不到缴费情况这个起始原因上的实质性差别,只是在那儿糊里糊涂地一个劲儿地抱怨,这当然不起任何作用。多缴多得,永远是决定性的政策底线。缴费少了,无论你说出什么样的神理由来,还是始终领不到高标准的基本养老金。
用一句话概括:在社会保险领域,总缴费的高、低水平,是决定一切待遇的关键。无论你是何人,永远不要忘了这个根本性的原则。

1、请问“事业基金”这一科目具体内容是什么,主要来源是什么,哪些可以计入事业基金,具体分录怎么写?

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事业基金按当期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1、各年收支结余的滚存数,是事业基金的主要来源。  2、已完项目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给本单位使用的,转入事业基金。  3、单位年终结账后,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调整或变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结余的,一般应直接转入或冲减事业基金。但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对外投资时,投出资产的评估价或合同价、协议确定的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记入或冲减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应设置“事业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基金的各项来源、运用和结存,并在该科目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

  【例1】年终,某事业单位将未分配结余860000元转入事业基金。会计分录如下:

  借:结余分配 860000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860000

  【例2】某事业单位某专项任务完成,按照规定,专项结余4000元留归单位使用。分录如下:

  借:拨入专款——某专项任务 4000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4000

  【例3】某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的帐面原价为350000元,评估价为220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对外投资 220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220000

  同时,借:固定基金 350000

  贷:固定资产 350000

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事业基金按当期实际发生数额记账。事业单位应设置“事业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基金的各项来源、运用和结存,并在该科目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

1、各年收支结余的滚存数,是事业基金的主要来源。

2、已完项目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给本单位使用的,转入事业基金。

3、单位年终结账后,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调整或变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结余的,一般应直接转入或冲减事业基金。但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对外投资时,投出资产的评估价或合同价、协议确定的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记入或冲减事业基金。扩展资料:1、年终,某事业单位将未分配结余转入事业基金,会计分录如下:借:结余分配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2、某事业单位某专项任务完成,按照规定,专项结余留归单位使用,分录如下:借:拨入专款-某专项任务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3、某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会计分录为:借:对外投资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同时借:固定基金贷:固定资产

2、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相关规定?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 第六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二十三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医疗基金,即未纳入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事业单位,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标准从收入中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二十四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3、事业单位办房本交维修基金怎么下账?

当单位收到住房维修基金时,借方为银行存款,贷方为专项应付款:代管基金-本金,当维修基金产生利息收到银行计算通知单时,借方为银行存款,贷方为专项应付款:代管基金—利息收入,当收到其他计入维修基金收益的费用时,如承包费,租赁费,有偿使用费时,借方为银行存款,贷方为专项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