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部长为什么不发工资?为什么周六周日不发工资

jijinwang

叶部长为什么不发工资。这个问题其实很好回答,因为他们的收入不高,所以没有办法支付员工的工资。如果他们能够提高自己的工资,那么他们就可以在这个行行业发展下去。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样的做法只会让他们失去更多的客户,而且也会影响他们的生意。所以他们宁愿选择辞职,也不愿意在这样的行业继续待下去。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继续坚持下去了。


一:为什么周末不发工资

礼拜五不发工资纯属公司规定。礼拜六和礼拜天是银行不予以受理。

二:为什么周六周日不发工资

法律分析:很多单位遇到周六或周天不发工资是有原因的。因为与银行对接的财务人员周六周天也是属于休息状态,总不能让财务人员周六周天再来加班发工资吧。有的单位做得比较好,一旦发现发薪日是周六或周天的,薪资会提前到周五发放,这不是每一家单位都能做到的,就要看单位是否以人为本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部长,这个月为什么,又不发工资

第二篇 盛世欢筵:权杖的游戏(168)

宇文融出身贵族,以门荫入仕,用现在话说,就是没参加高考直接当干部,这也是他备受批评原因之一。但不考试不等于没本事,这家伙天生是当官的料子,按史书说叫‘长于吏治’,几个大领导,包括后来做了宰相的源乾曜,都很欣赏他,没多久,被放到监察御史的要害岗位。

当时国家建设一个突出矛盾,是李隆基的勃勃雄心与国家财政收入的不匹配。

养兵要钱、封禅要钱、修书也要钱,包括李隆基搞的其他很多改革,都要钱。随便举个例子:地方干部的工资制度改革。这件事发生在开元六年(718年):

‘唐初,州县官俸,皆令富户掌钱,出息以给之;息至倍称,多破产者。秘书少监崔沔(miǎn)上言,请计州县官所得俸,于百姓常赋之外,微有所加以给之。从之。’

唐朝建国整整一百年(618年建国),才开始从国家财政拨款,给地方干部发工资。你可以说古人就这么搞笑,也可以说,古代经济水平就是这么低。

之前怎么发工资的呢?形像点讲叫吃大户:公家出本钱,放到当地富户那里吃利息,高的甚至收百分之百的利,用这个利息来支付工资。可是请问:什么生意能保证这么高的利润?所以结果就是吃垮一个,再换一个。

到李隆基这里,才正式出台政策,地方公务员工资列入预算安排。当然预算的钱也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这里支出多了,其它地方就少,所以根子还是要增加财政收入。

古代小农经济,财政收入直接和人口挂勾,历朝历代、从中央到地方,头等大事是‘户口’,而当时户口什么情况?

‘时天下户口逃亡,免役多伪滥,朝廷深以为患。’一句话:人口普查没落实。

因为按人头收税,势必有人要瞒报户口,一是黑户,躲起来不报,比如从户籍地跑到别的地方,又或者投靠有势力的官员、大户,甚至寺庙道观,这就是所谓的‘逃亡’;二是冒充,冒充可以免除赋税的特殊优待群体,比如前面说的‘色役’,这就叫‘伪滥’。

户口不实,财政收入没有随着人口增长而增加,就出现皇上这也想干那也想干,但手里没钱的窘境。

这个时候,谁能帮他搞到钱,谁就是好干部。

宇文融就是那个好干部。

开元九年,“监察御史宇文融上言:‘天下户口逃移,巧伪甚众,请加检括。’源乾曜素爱其才,赞成之。二月,敕有司议招集流移、按诘巧伪之法以闻。”

宇文融正式上报告,提出要啃户口这块硬骨头。

对李隆基来说,那简直瞌睡碰到枕头啊,立刻叫有关部门商量拿意见,两天后,正式出台文件:

‘州县逃亡户口听百日自首,或于所在附籍,或牒归故乡,各从所欲。过期不首,即加检括,谪徙边州;公私敢容庇者抵罪。’

这是个带点理想主义、或者叫空想主义的方案。

逃亡和冒充,本来就是违法行为,一个违法行为几十年得不到纠正,而且越来越严重,一定有它强有力存在的理由。举个例子:前面说的府兵,负担太重承受不了,只好逃亡,你就算抓回来,不改变生存状况,他还得逃。想用一道简单的命令解决复杂的问题,几十年的积弊想一百天解决,这叫‘命令主义’,也可以说是理想主义。

而且,各级地方官难道不清楚本地户口情况?一个两个不清楚可能,全国范围内大面积的不清楚,绝无可能。

因此我猜,李隆基一开始就有打算,要绕过职能部门办事。没办法,改革就是这样,往往需要推倒重来、另起炉灶。

另起炉灶不是个简单的事,他也是走一步看一步,经历了一些反复,这中间他最主要的依靠,就是宇文融。

改革第一阶段的情况,历史比较模糊。查两唐书宇文融传和《资治通鉴》,内容差不多,《旧唐书》相对详细:

‘玄宗纳其言,因令融充使推勾。未几,获伪滥及诸免役甚众,特加朝散大夫,再迁兵部员外郎,兼侍御史。’

这里面讲了两点:一是宇文融清查有成绩,李隆基比较满意,给他升了官;二是所谓的‘充使’,就是委派宇文融充当各种特使。

这个‘充使’,大有来头。

《新唐书》记载,宇文融充的叫‘覆田劝农使’,前面我们还听过节度使、营田使、采访使、按察使,等等。其实包括宰相的头衔‘同中书门下三品、同平章事’,它们都代表了古代干部制度一种现象:‘使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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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叶部长次月何故不发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工资的80%。也就是说,你试用期的工资为800元,正式工资至少要大于或等于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