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权融资计划?债权融资计划属于直接融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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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权融资计划呢?债权融资计划是指企业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的一种融资方式。简单来说,就是企企业用这笔钱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然后在未来某个时间点将这些资产卖出,从而获得收益。这种融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银行贷款,另一种是通过发行债券。前者需要企业有足够的抵押物,后者则不需要抵押物,只需要发行债券就可以了。


一:债权融资计划是发债吗

具体区别如下。 1、转债 转债,全名叫做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 bond;CB)。可转债在市场上具有双重人格,当其标的股票价格上涨甚高时,可转债的股性特重,它的Delta值几乎等于1。

2、发债 发债是指新发可转换债券。而转债是投资人购买的一家公司发行的债券,在指定期限中,投资人可以将其按照一定比例转换成该公司的股票,享有股权的权力,放弃债券的权力;但是如果该公司的股票价格或者其他条件对投资人持有股票不利,投资人可以放弃将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权力,继续持有债券,直至到期。

3、区别 网上申购的时候叫发债,股东优先配售叫配债,上市以后叫转债。


可转债------债权+股权融资,在将来可以转换成公司的股票,因此发行利率较低,现在年利率通常在0.8--1.2%,没有被转换的债券到期需要还本付息;发债------债权融资,公司发行的普通债,到期只能还本付息,通常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和国债利率。

可转债是一种公司债券,它赋予持有人在发债后一定时期内,可依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按约定条件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的权利。而配债是可转债在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向老股东(配债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优先配售部分可转债的特殊安排。


二:债权融资计划属于什么产品

反应的,融资租赁其实是借助融资的形式创造融物的本质结果。先期不发生物权转移,只是在租金上产生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到最后处理残值的时候发生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这是一种结合融资融物的最新筹资方式。

三: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

近日,兴业银行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成功挂牌发行某住房租赁运营平台2021年度第一期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发行规模8亿元,用于支持住房租赁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成为市场首单住房租赁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

本笔融资计划发行人位于广东省,当地政府明确提出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全省在“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74.05万套/间,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目前该主体已运营住房租赁项目超40个,运营面积超28万平方米,有效解决了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

根据“十四五”规划,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已成为国家战略,提出要加快探索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兴业银行坚持“房住不炒”政策,持续加大保障性住房领域金融支持,发挥“商行+投行”优势,目前形成了以住房租赁为核心场景,“融资+融智”打通“G端、B端、C端”的全方位服务链条,为住房保障政府部门、住房租赁企业及个体租户提供多元化、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探索创新,紧密围绕住房租赁生态圈,推动构建覆盖政府住房保障机构、企业运营主体以及租户的一体化金融服务生态体系,助力早日实现‘居者有其屋’。”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四:保险债权融资计划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具体内容。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2.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债权人对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的保险受益人没有债务追索权,保险金不能用来偿还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但是,若是所购买的保险没有明确的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可作为遗产领取,此类情况下,保险金可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解释 第十二条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